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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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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8-9-26 15:37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1、设置VIP ID的目的鼓励和奖励为骏景论坛作出贡献的的非业主ID。

2、决策讨论最初,认证条件是以精华数为标准,但是当时论坛成立才2周年,符合此条件的VIP ID相当有限。

3、因此成文时,加上发帖数这个要素,毕竟发帖数可以反映对论坛的热情与忠诚度。
论坛初期可能缺乏人气,论坛鼓励发贴活跃气氛,那这样无可否认的是36个带花者里面还是可能有人是有热情和忠诚度的,而且不能否认当时情况下对论坛是有贡献的。如此摘花,对其中的人是不是一个很大的否定,好像有过河拆桥之嫌!

4、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大多数VIP ID通过认证是以发帖数为条件,而不是精华数。
人与人不同,并不是每个邻居都是出口成章或者墨笔生辉的,精华也不是随随便便得到的,那这样否定某些邻居是不是也太近情理?哈哈,说实在,俺也希望写n篇文章得n个钻石,哈哈,还有50GG呢!

5、更为严重的是,不少人为了达到VIP ID认证的发帖数,出现了大量的无意义的灌水行为。
俺无可否认有此现象,因此俺倒是不反对新政,只是反对追溯而已!因为简直有点荒谬了,太GCD、太CCTV作风了。

6、因此,为了纠正发帖数代替精华数之实,切实实现当初设置VIP ID的初衷,适当减少无意义灌水行为,政策修改不得不再次提上日程来。

7、修改方案一:取消灌水坛一帖一膏。虽然这种方案是时下公共论坛的趋势,但很显然打击面太大,可能让不少筒子误为歧视灌水。故放弃,改为现有方案。

8、政策修改的本质是表明:大量无意义灌水不等于对论坛作出贡献。
本质需要总版们继续探究,但是简单的追溯,其实是大伤感情的事情!

纯粹个人看法,如有雷同,请勿主张版权。


论坛改革,这个争议不大...

其实,本次摘花门事件更多的是关注追溯并取消已获得名誉权的问题。

说实在:有花能如何??? 没花又如何???

其实 [M29] 更多意义上是追求在论坛上的一个虚拟的认同而已。

如果这么简单事情非要整成这么复杂,又能如何?

这花,不要也罢... 总斑,把俺的也收回去吧!哈哈哈...



[本帖由海思修改于2008-09-26 15:32:57][/quote]

不可否认,追溯力可能造成一部分确实对论坛作出贡献的VIP ID被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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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8-9-26 15:41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1、设置VIP ID的目的鼓励和奖励为骏景论坛作出贡献的的非业主ID。

2、决策讨论最初,认证条件是以精华数为标准,但是当时论坛成立才2周年,符合此条件的VIP ID相当有限。

3、因此成文时,加上发帖数这个要素,毕竟发帖数可以反映对论坛的热情与忠诚度。
论坛初期可能缺乏人气,论坛鼓励发贴活跃气氛,那这样无可否认的是36个带花者里面还是可能有人是有热情和忠诚度的,而且不能否认当时情况下对论坛是有贡献的。如此摘花,对其中的人是不是一个很大的否定,好像有过河拆桥之嫌!

4、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大多数VIP ID通过认证是以发帖数为条件,而不是精华数。
人与人不同,并不是每个邻居都是出口成章或者墨笔生辉的,精华也不是随随便便得到的,那这样否定某些邻居是不是也太近情理?哈哈,说实在,俺也希望写n篇文章得n个钻石,哈哈,还有50GG呢!

5、更为严重的是,不少人为了达到VIP ID认证的发帖数,出现了大量的无意义的灌水行为。
俺无可否认有此现象,因此俺倒是不反对新政,只是反对追溯而已!因为简直有点荒谬了,太GCD、太CCTV作风了。

6、因此,为了纠正发帖数代替精华数之实,切实实现当初设置VIP ID的初衷,适当减少无意义灌水行为,政策修改不得不再次提上日程来。

7、修改方案一:取消灌水坛一帖一膏。虽然这种方案是时下公共论坛的趋势,但很显然打击面太大,可能让不少筒子误为歧视灌水。故放弃,改为现有方案。

8、政策修改的本质是表明:大量无意义灌水不等于对论坛作出贡献。
本质需要总版们继续探究,但是简单的追溯,其实是大伤感情的事情!

纯粹个人看法,如有雷同,请勿主张版权。


论坛改革,这个争议不大...

其实,本次摘花门事件更多的是关注追溯并取消已获得名誉权的问题。

说实在:有花能如何??? 没花又如何???

其实 [M29] 更多意义上是追求在论坛上的一个虚拟的认同而已。

如果这么简单事情非要整成这么复杂,又能如何?

这花,不要也罢... 总斑,把俺的也收回去吧!哈哈哈...
[/quote]

却有同感!花算什么?什么也不是!就像GG,只是一种认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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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08-9-26 15:42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1、设置VIP ID的目的鼓励和奖励为骏景论坛作出贡献的的非业主ID。

2、决策讨论最初,认证条件是以精华数为标准,但是当时论坛成立才2周年,符合此条件的VIP ID相当有限。

3、因此成文时,加上发帖数这个要素,毕竟发帖数可以反映对论坛的热情与忠诚度。
论坛初期可能缺乏人气,论坛鼓励发贴活跃气氛,那这样无可否认的是36个带花者里面还是可能有人是有热情和忠诚度的,而且不能否认当时情况下对论坛是有贡献的。如此摘花,对其中的人是不是一个很大的否定,好像有过河拆桥之嫌!

4、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大多数VIP ID通过认证是以发帖数为条件,而不是精华数。
人与人不同,并不是每个邻居都是出口成章或者墨笔生辉的,精华也不是随随便便得到的,那这样否定某些邻居是不是也太近情理?哈哈,说实在,俺也希望写n篇文章得n个钻石,哈哈,还有50GG呢!

5、更为严重的是,不少人为了达到VIP ID认证的发帖数,出现了大量的无意义的灌水行为。
俺无可否认有此现象,因此俺倒是不反对新政,只是反对追溯而已!因为简直有点荒谬了,太GCD、太CCTV作风了。

6、因此,为了纠正发帖数代替精华数之实,切实实现当初设置VIP ID的初衷,适当减少无意义灌水行为,政策修改不得不再次提上日程来。

7、修改方案一:取消灌水坛一帖一膏。虽然这种方案是时下公共论坛的趋势,但很显然打击面太大,可能让不少筒子误为歧视灌水。故放弃,改为现有方案。

8、政策修改的本质是表明:大量无意义灌水不等于对论坛作出贡献。
本质需要总版们继续探究,但是简单的追溯,其实是大伤感情的事情!

纯粹个人看法,如有雷同,请勿主张版权。


论坛改革,这个争议不大...

其实,本次摘花门事件更多的是关注追溯并取消已获得名誉权的问题。

说实在:有花能如何??? 没花又如何???

其实 [M29] 更多意义上是追求在论坛上的一个虚拟的认同而已。

如果这么简单事情非要整成这么复杂,又能如何?

这花,不要也罢... 总斑,把俺的也收回去吧!哈哈哈...



[本帖由海思修改于2008-09-26 15:32:57][/quote]

不可否认,追溯力可能造成一部分确实对论坛作出贡献的VIP ID被摘花。[/quote]

唉... 这个我就不好继续说下去了...

太那个“中国特色”、太CCTV、太GCD、太那个啥了...

唉,中国几千年来的对“人”的漠视导致我们这个论坛的“摘花”举措也不足为奇了。

只是想提醒一下:论坛到底宗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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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8-9-26 15:44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却有同感!花算什么?什么也不是!就像GG,只是一种认同而已


no no no...

[M29] 纯粹是一种“虚拟”认同而已...

GG还能在论坛换个小东西,说明还是有“虚拟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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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8-9-26 15:46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当然,不能否认,粉多ID把GG数量当成一种论坛的“认同感”...

哈哈,maybe俺也是其中一员。 [M01] [M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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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8-9-26 16:02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1、设置VIP ID的目的鼓励和奖励为骏景论坛作出贡献的的非业主ID。

2、决策讨论最初,认证条件是以精华数为标准,但是当时论坛成立才2周年,符合此条件的VIP ID相当有限。

3、因此成文时,加上发帖数这个要素,毕竟发帖数可以反映对论坛的热情与忠诚度。

4、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大多数VIP ID通过认证是以发帖数为条件,而不是精华数。

5、更为严重的是,不少人为了达到VIP ID认证的发帖数,出现了大量的无意义的灌水行为。

6、因此,为了纠正发帖数代替精华数之实,切实实现当初设置VIP ID的初衷,适当减少无意义灌水行为,政策修改不得不再次提上日程来。

7、修改方案一:取消灌水坛一帖一膏。虽然这种方案是时下公共论坛的趋势,但很显然打击面太大,可能让不少筒子误为歧视灌水。故放弃,改为现有方案。

8、政策修改的本质是表明:大量无意义灌水不等于对论坛作出贡献。

纯粹个人看法,如有雷同,请勿主张版权。


现在还保留的VIP,大部分是业主的马甲,这部分业主的花甲,明显已经违反了制定VIP的初衷,这个才是质的问题,总版为什么不去管理?

大量无意义灌水是应该打击,但不应该用这种伤及无辜的方式来打击。而且要打击无意义灌水的话,完全可以直接明了的说出来,何苦以什么“物以稀为贵”、“销售经理多了不值钱”等等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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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8-9-26 16:11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这位路过社同仁,[M01]对贵社的帽子也是本社独立、自由地扣出来的。[M02]

[M13] 这样的独立、自由啊。 [M13] [M12] [M41][/quote]
穿错马甲?[M02][M01]

那是相当地独立、自由啊![/quote]
呼叫小近,呼叫小近,你的下酒菜热喷喷的端上来啦 [M01][/quote]
收到~收到~采集案例来了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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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8-9-26 16:16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突如其来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1、设置VIP ID的目的鼓励和奖励为骏景论坛作出贡献的的非业主ID。

……


现在还保留的VIP,大部分是业主的马甲,这部分业主的花甲,明显已经违反了制定VIP的初衷,这个才是质的问题,总版为什么不去管理?

大量无意义灌水是应该打击,但不应该用这种伤及无辜的方式来打击。而且要打击无意义灌水的话,完全可以直接明了的说出来,何苦以什么“物以稀为贵”、“销售经理多了不值钱”等等为借口。[/quote]
这个非业主ID的意思好象是指:非 [M34]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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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8-9-26 16:21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近黑者白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突如其来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1、设置VIP ID的目的鼓励和奖励为骏景论坛作出贡献的的非业主ID。

……


现在还保留的VIP,大部分是业主的马甲,这部分业主的花甲,明显已经违反了制定VIP的初衷,这个才是质的问题,总版为什么不去管理?

大量无意义灌水是应该打击,但不应该用这种伤及无辜的方式来打击。而且要打击无意义灌水的话,完全可以直接明了的说出来,何苦以什么“物以稀为贵”、“销售经理多了不值钱”等等为借口。[/quote]
这个非业主ID的意思好象是指:非 [M34] ID[/quote]
噢,不好意思,我理解错了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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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8-9-26 16:59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倒不如有花的不摘花;

有花又有2精华的再加一朵 [M01]

所谓花开两朵啊 [M29] [M29] [M14]




既照顾了有花同学,又满足了改革人士区别对待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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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7:03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马马虎虎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倒不如有花的不摘花;

有花又有2精华的再加一朵 [M01]

所谓花开两朵啊 [M29] [M29] [M14]




既照顾了有花同学,又满足了改革人士区别对待的心愿。


有创意。级别多一点。[M21] 让广大群众有个奔头。[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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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8-9-26 17:24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马虎虎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倒不如有花的不摘花;

有花又有2精华的再加一朵 [M01]

所谓花开两朵啊 [M29] [M29] [M14]

既照顾了有花同学,又满足了改革人士区别对待的心愿。


有创意。级别多一点。[M21] 让广大群众有个奔头。[M02][/quote]
建议每得一个石头,系统就自动在该ID前加一朵 [M29] ,N个石头就N朵 [M29] ,看谁花花多,鼓励石头帖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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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8-9-26 17:37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近黑者白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马虎虎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倒不如有花的不摘花;

有花又有2精华的再加一朵 [M01]

所谓花开两朵啊 [M29] [M29] [M14]

既照顾了有花同学,又满足了改革人士区别对待的心愿。


有创意。级别多一点。[M21] 让广大群众有个奔头。[M02][/quote]
建议每得一个石头,系统就自动在该ID前加一朵 [M29] ,N个石头就N朵 [M29] ,看谁花花多,鼓励石头帖 [M01] [/quote]

为蓬勃鲜花市场, 每 2 个精华得一朵小红花.

每 5 朵小红花换一朵小黄花.

每 5 朵小黄花换一朵小蓝花

每 5 朵小蓝花换一朵小银花

每 5 朵小银花换一朵小金花.

每 5 朵小金花换一朵黑玫瑰~~ [M01]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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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8-9-26 17:41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黑衣人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近黑者白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马虎虎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倒不如有花的不摘花;

有花又有2精华的再加一朵 [M01]

所谓花开两朵啊 [M29] [M29] [M14]

既照顾了有花同学,又满足了改革人士区别对待的心愿。


有创意。级别多一点。[M21] 让广大群众有个奔头。[M02][/quote]
建议每得一个石头,系统就自动在该ID前加一朵 [M29] ,N个石头就N朵 [M29] ,看谁花花多,鼓励石头帖 [M01] [/quote]

为蓬勃鲜花市场, 每 2 个精华得一朵小红花.

每 5 朵小红花换一朵小黄花.

每 5 朵小黄花换一朵小蓝花

每 5 朵小蓝花换一朵小银花

每 5 朵小银花换一朵小金花.

每 5 朵小金花换一朵黑玫瑰~~ [M01] [M01][/quote]
显然,黑玫瑰最贵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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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8-9-26 17:46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老近数一数, 要得一朵黑玫瑰, 要得几个精华才够~~~~~~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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