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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发现: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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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9 14: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建设用地批准书详情
用 地 号 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
用 地 单 位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所 在 区 天河
用 地 地 点 天河区中山大道骏景花园
用 地 面 积 2254.00
建 设 项 目 变电站用地
批 准 日 期 5/23/2006
批准书有 效 期 2008-10-1
建设工期(自) 2006-5-1
建设工期(至) 2008-10-1
备 注 一、 本批准书的用地图号28-46-16(14)、28-46-16(15)。二、 此地块已核发穗国地划决[2006]62号《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三、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四、请按照穗国地划决[2006]62号《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动工开发建设。五、随文注销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与本批准书重叠面积2254平方米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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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用地处

————————————————————

建设用地批准书详情
用 地 号 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
用 地 单 位 广州合生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所 在 区 天河
用 地 地 点 天河区中山大道南、黄埔大道北、广氮花圈西南
用 地 面 积 253965.00
建 设 项 目 居住用地
批 准 日 期 9/19/2001
批准书有 效 期
建设工期(自)
建设工期(至)
备 注 一、本批准书用地图号:28-46-16、28-50-13、28-46-20、28-50-17。二、本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出让合同号码:穗国地出合[2001]24号及其补充合同之1号。三、随文注销广州天河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21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四、本用地出让期限自2001年3月22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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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用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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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4:5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2001年,那块地还是居住用地,到了2006年,却被改成了变电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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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4:5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建设用地批准书详情
用 地 号 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213号
用 地 单 位 广州天河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 在 区 天河
用 地 地 点 天河区中山大道南、黄埔大道北、广氮花圈西南(位置详见附图)
用 地 面 积 253965.00
建 设 项 目 居住用地
批 准 日 期 4/23/2001
批准书有 效 期
建设工期(自)
建设工期(至)
备 注 一、本批准书用地图号:28-46-16、28-50-13、28-46-20、28-50-17。二、本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出让合同号码:穗国地出合[20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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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用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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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3-9 14:5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欢迎律师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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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5:1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必须在规划局的《规划用地许可证》的基础上发出的,也就是说,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在规划用地许可证之后。既然2001年的批准书上很清楚地写明,全部的面积“253965平方米”都是“居住用地”,直到2006年才出现“2254平方米”变电站用地,而且这块地是从原有的居住用地挖出来的(所以才存在2006年的批准书后“注销”一说)。
这在相当程度上说明,所谓变电站用地在2001年仍不在规划之内,那如何解释1998年变电站就已规划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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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3-9 15:1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楼主,猛!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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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5:1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2006年,那块本来包括在253965平方米面积内的2254平方米面积,突然变成了飞地,被人挖走,由居住用地变成了变电站用地,用地单位也一下子由合生变成了供电局。这个大转变在2006年是如何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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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3-9 15:1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引用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于 2009-3-9发表的原文
2001年,那块地还是居住用地,到了2006年,却被改成了变电站用地!!!

好好研究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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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3-9 15:2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LZ真的是相当的专业!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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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3-9 15:2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这个转变不需要公示吗?在桌子底下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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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3-9 15:2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意思是我们在06年反对建BDZ的时候还是合生的地盘,反对之后才去变换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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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3-9 15:2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文章编号 2004010102 文章类型
咨询
文章标题 再次请教科新路"两侧"的规划  
文章内容 首先感谢规划局对我12月23日关于这一咨询的答复!
但本人以为答复好像仍没有答中问题。因为我想咨询的是马路"两侧"的规划,而答复只告诉了科新路是一条40米宽的规划路。因此,想再次咨询的是,科新路"东侧北段约80米宽的地带"(骏景花园西门附近)与"西侧北段约20米宽的地带"的规划。因为目前这一块地段实在太乱太脏!!!
如能答复,不胜感激!!

转办意见 请规划局于2004年2月5日前向群众回复处理结果。
转办时间:2004-1-2
回复意见 规划局于2004-1-5的回复: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建议。科新路东侧是规划变电站及绿化用地,西侧是棠下村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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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3-9 15:4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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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6:0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http://www.gzpsc.com/cn/rule/safe/content1.aspx?infoid=34763

请大家点击以上链接网址,去看看广州市供电局公布的一大堆资料,希望有真正的专业人士包括法律人士赶紧去查看和分析,并找出相应的对策。

[本帖由那是相当的专业修改于2009-03-09 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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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6:1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提请注意,供电局提供的1998年规划局的回复函是复印件,而非原件,而且有关变电站的那一页纸按常理分析,明显写得太多,是否有后附加纸复印而成的嫌疑?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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