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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管部门强调 经适房5年后可售不可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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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26 1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处最靓经适房今日摇珠

  今日,党恩新街、万松园两处闹市经适房,将进行摇珠排序。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行评团代表、媒体代表、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代表等共同见证、监督系统评分排序情况。

  剔除掉党恩新街预留给恩宁路被拆迁户的160套房,此次广州市推出的经适房房源共有430套,总的申购比约是11.46∶1,比起去年首批经适房推出时的0.7∶1的申购比,高出近16倍。按照规定,此次推出的经适房将按照房源的1.5倍发放《配售通知》。

  《配售通知》将按照申购者的评分顺序进行发放,同分数的要通过摇珠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据介绍,万松园申购家庭评分范围为124.5分~37.5分;党恩新街申购家庭评分范围为134.5分~34分。最终能有多少人成为“幸运儿”,则要看今日的摇珠结果。

  评分排序结束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和房源现场销售点公布排序结果及选房顺序。 按照程序,8月31日~9月2日,获得《配售通知》的申购家庭将可凭《配售通知》和有关资料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和指定地点认购房屋。

  5年后卖房须缴土地收益

  根据广州市经适房购买的评分标准,人均居住面积越小、家庭人均年收入越低的家庭,评分会更高。广州市经适房的选房顺序,是按照评分高低进行排序。这也就是说,排在越靠前的市民,越可以优先购买靓房;但另一方面,他们经济能力比较低,可能导致无法买房。在万松园、党恩新街的现场,也确实有看房市民表示,自己评分比较靠前,也已经选好了房型,但是没钱给首付。

  市民陈小姐说,她的排名靠前,但目前没钱,想通过各种渠道借钱先买一套靓房,等到5年限制上市期满后,就将房子或出租或出售还钱。但记者了解到,市民要打这种“如意算盘”很难。按照规定,经适房是有限产权,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买经适房满5年后,购房人可转让房屋,但必须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80%,缴纳土地收益。这样,购房者通过转手经适房大赚一笔,再去别处置业的想法很难实现。

  此外,广州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经适房即便在满5年后,也不可出租、出借。经适房售出后,将会不定期进行抽查,核查房屋是否为业主居住。因此,想通过购买经适房进行出租,是不可行的。

  广州将探索经济租赁房

  此外,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人表示,广州今年将探索建立经济租赁房的可行性,可能将根据申请者的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低分为多个档次,收入越高的市民,租金基数越高,每月缴纳的租赁房租金也越高。但目前广州出台经济租赁房面临的困难之一是房源缺乏。

  按照计划,今明两年广州将建设约408万平方米政府保障性住房,一旦房源问题得以解决,实施经济租赁房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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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8-26 17:31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房管部门强调 经适房5年后可售不可租

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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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8-26 17:35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房管部门强调 经适房5年后可售不可租

那是便宜了还是涨价了 [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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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8-26 17:53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房管部门强调 经适房5年后可售不可租

经适房5年后可售不可租

猪不
╭︿︿︿╮
{/ o o /}
( (oo) )
︶ ︶︶关他们屁事情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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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8-26 18:09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房管部门强调 经适房5年后可售不可租

变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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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9:31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房管部门强调 经适房5年后可售不可租

不明白为什么可售不可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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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9:31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房管部门强调 经适房5年后可售不可租

很难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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