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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不能止于番禺会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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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2-21 0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评论员

番禺区委书记谭应华和丽江花园业主代表昨日就垃圾分类的面对面讨论极具象征性。

这场备受关注的讨论曾经有过波折:本是业主发公开信邀请谭应华书记,但被“反客为主”由居委会组织;参与者疑被选择性识别,只有被指定的居民代表才能参与讨论,而包括发公开信的业主都没有被赋予在道德上完全正当的资格——申请增加名额也没用。

无可辩护的是,居委会作为政府权力系统的最基层组织,不可能自作主张,它的行为只能被解读为贯彻上层权力的意志。这似乎可以证实,权力对于居民关于垃圾分类讨论的参与,仍然保持着本能的警惕和防御。

所幸政府形象被谭应华书记的人格魅力所挽救。据悉,他一到会场,就首先表态有空位的话可以让外面的人进来。在下面的工作人员反应缓慢且态度含糊时,他亲自走出会议室对就讨论而言最应该参与的居民代表表示欢迎。

在讨论会上,谭应华书记当着居民代表的面明确表态:会江村项目已经停止。而之所以停止,是因为环评阶段遭到大部分居民的反对。他表示,此前的程序是:选址-立项-收集民意,以后关于番禺的民生工程等,可以将收集民意的环节提至最前。

对这些并不仅仅属于“安抚”性质的话如何解读和界定,关系到整个政府决策如何受制于民意并且尊重公民权利的重大问题。在这里,项目停止的“胜利”当然值得欣喜,但恰恰也是基于维护权益的预设,我们有必要反思这一“胜利”是如何得到的。

没有人怀疑会江村垃圾焚烧项目的停止彰显了政府的理性和正义对于政府决策的纠正。但是,正如很多人所看到的,这一正义的获得并非出自于制度的安排和政府决策的程序约束,而是出自于番禺居民,以及背后的利益集团无法被忽视的博弈能力——他们所掌握的各种资源可以让政府对决策进行理性的自省。

然而,正义仅系于博弈能力之上,实际上相当令人担忧。在会江村建不建垃圾焚烧厂如果仅仅是基于“趋利避害”的考虑,而不是它是否符合行政伦理和政治正义,那么,改建在居民博弈能力很弱的番禺其它地方就不仅无法消除可能性,而且是逻辑必然。甚至,也无法排除会江村项目在“停止”一段长时间后又会开建,因为只要无所顾忌,没有谁可以在博弈能力上和政府抗衡。而花都、增城等地的垃圾焚烧项目的推进,同样会因为有效制约力量的缺失而无法最终迫使有关部门反省它们的合法性。


在这个意义上,必须对谭应华书记关于在民生工程上将收集民意环节提到最前的表态抱以赞赏。对于一个与公民权益息息相关的项目,民意本来就应该“逻辑在先”,它构成项目具有合法性的一个前提。我们认为,这一表态并不仅仅是对居民代表的一种安抚,也不局限于和居民代表互动的情境之中,而是代表政府在公民面前所作出的庄严政治承诺。

番禺是广州的一个区,正如会江村垃圾焚烧之争也仅仅是整个广州垃圾焚烧背景的一个个案。谭应华书记与居民代表的互动和表态,不能理解为仅仅是官员个人的一种特殊态度,而应是广州整个政府权力系统的一个具有政治伦理规范性的示范。在广州的垃圾处理争议中,在所有的政府决策中,我们期待民意对于权力的约束能够成为现实,变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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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2-21 11:54 | 只看该作者

Re: 正义不能止于番禺会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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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2-21 13:11 | 只看该作者

Re: 正义不能止于番禺会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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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2-21 13: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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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2-21 14:00 | 只看该作者

Re: 正义不能止于番禺会江村

静观其变~

垃圾处理,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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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2-21 18:34 | 只看该作者

Re: 正义不能止于番禺会江村

“背后的利益集团无法被忽视的博弈能力”是这一次胜利的关键因素。所谓人民的力量还是不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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