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870|回复: 4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为逃离传销刺死拦截的"讲师",该如何量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6-5 0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enger 于 2010-6-5 09:38 编辑

男子为逃离传销刺死"讲师" 上百群众求轻判(图)

2010-06-05 03:07:00 来源: 华商报(西安) 跟贴 52 条 手机看新闻




法警向肖昌勇出示事发现场的照片 本报记者赵航摄


昨日,“凶手”肖昌勇刺死传销讲师一案在西安华山社区广场公开审理 本报记者赵航摄




华商报6月5日报道 被骗至西安市灞桥区一传销窝点后,四川籍男子肖昌勇欲逃离传销组织,遭到传销人员阻止。情急之下,肖昌勇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四周乱捅,致一死一伤。昨日,西安市中院在华山社区公开审理此案。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肖昌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听审的百余名居民集体为肖昌勇求情。


案情回顾
为逃离传销窝致一死一伤
肖昌勇出生于1990年,中专毕业后一心想干一番事业。去年7月,他接到四川老乡赵军军从西安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在这边干广告设计,收入不错,让肖昌勇也来一起“发财”。7月30日,肖昌勇和同学薛超一起来到西安。当两人被带至灞桥区席王街办官厅村一民房后,才得知落入传销魔窟。
西安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说,弄清事实后肖昌勇明确表示要离开,遭到传销人员刘辉云、孙伟等人的阻止,并被迫“听课”。当日19时许,肖昌勇伺机逃跑,在楼梯口被刘辉云、孙伟等人抓住,强行拉回房间。肖昌勇在被多名传销人员撕扯、按压控制人身自由时,为制止所遭受的不法侵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四周乱捅,导致刘辉云、孙伟受伤,之后刘辉云经医治无效死亡。7月31日,肖昌勇被逮捕。
控辩争论
正当防卫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西安市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肖昌勇提起了公诉。昨日,西安市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及非法传销组织的过失致人死亡案。死者家属当庭提出14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肖昌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肖昌勇说:“他们对我进行殴打、撕扯还有恐吓,那时候我选择的就是正当防卫。”
刘辉云家属的辩护律师认为,肖昌勇作为一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应能预见防卫后果,惨剧完全因为肖的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肖昌勇的辩护律师则指出,肖昌勇生于1990年9月,案发时还未满19岁。身材瘦小且缺乏社会经验的他对不法侵害承受能力较差,难以预见防卫后果。
公诉人表示,肖昌勇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呼吁大家“远离传销,珍惜生命”。
审理现场
百余社区居民为被告人求情
昨日,100多名华山社区的居民前来听审。虽然在我国“杀人偿命”的观念根深蒂固,但百余名居民还是集体为肖昌勇求情。“传销太害人了,应该把传销头子抓起来,公开审判。”居民张先生说道。另一位居民马女士认为:“当时四五个人对付他一个,他不反抗咋办?他没做错,应当无罪释放。”大多数居民认为肖昌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希望法官能轻判他。但也有人认为,不管怎么样,毕竟出了人命,还是应该负法律责任。“作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对持刀往人身上捅的行为能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还是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不过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会考虑群众的意见。
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合议庭合议后表示,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0-6-5 09:40 | 只看该作者
远离传销,珍惜生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0-6-5 09:54 | 只看该作者
同意2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0-6-5 10:09 | 只看该作者
远离传销,珍惜生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6-5 11:21 | 只看该作者
远离传销,珍惜生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6-5 11:21 | 只看该作者
社会风气之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6-5 12:06 | 只看该作者
被迫做传销,想逃又没门,挺恐怖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6-5 12:12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个亲戚,到现在还没逃出来,不知道流落哪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6-5 12:30 | 只看该作者
传销可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6-5 12:53 | 只看该作者
即然知道那是传销的窝点了,应该先把那些搞传销的人抓来审判。先做坏事的人先正法,肖昌勇如果不是正当防卫的话,以后传销的人就更疯狂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6-5 12:54 | 只看该作者
有一高中同学,去年开始就是找同学借钱,后来才知道加入了传销,后来大家为了远离他,解散了那个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6-5 13:13 | 只看该作者
传销真的很可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6-5 13:19 | 只看该作者
公开审理,在广场而不是在法庭。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6-5 14:31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因为不作为才搞成这样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6-5 14:35 | 只看该作者
传销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8-22 19:57 , Processed in 0.09555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