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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曾主导南方都市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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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手 于 2010-8-3 08:44 编辑

广东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曾主导南方都市报案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12:51  《财经网》
  王华元与南都往事
  《财经》实习记者 胡剑龙
  涉嫌受贿771万余元,另有895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这是继广西李思潮之后、中国第二位落马的省级纪委书记王华元所面临的指控。
  2010年7月14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一审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王的犯罪细节横跨其1998年至2009年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浙江省纪委书记期间,主要集中在广东任内。
  11年高调反腐,11年自身糜烂。王华元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者,曾主管禁赌工作,却受“公海赌王”连卓钊邀请“多次到境外赌博”,其一次赌博输掉150万元,即由连卓钊与原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友君各代为支付50万元,另有商人付给刘友君150万元获得结识王华元的机会。
  但公众更关心的,是这11年当中,因王华元之手而发生的一桩公案——“南方都市报系列案”(下称南都案,参见《财经》2004年第6期“南都案一审开庭”、第11期“南都案出现显著变数”,2008年第4期“喻华峰减刑出狱”)。
  曾因2003年报道孙志刚之死、SARS疫情而声名鹊起的《南方都市报》(下称南都),却在同年迎来针对其高管的集体整肃。2004年6月15 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南都案终审判决,确认了一审的定罪,但量刑略有减轻:南都原总经理喻华峰的量刑从有期徒刑12年改判为8年;上级主管单位南方日报原调研员李民英从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6年。同案的南都原总编辑程益中、原分管财务的副主编邓海燕被广州东山区检察院以“不予起诉”释放。
  这场充满瑕疵的司法审判,权力如影随行,而彼时主管这一领域的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上下其手,并借用各方钳制媒体之势力,成为南都案的主导者之一。此案一度引起经济学家、法学家的大声疾呼,更有老干部出面斡旋,均无改最后审判。
  如今喻华峰、李民英均已出狱,而权倾一时的王华元却身陷囹圄。数年后将两种命运轨迹重叠置于阳光下透视,一场悲喜剧清晰可辨。而王华元案的法治悲剧在于,他在任时可以通过权力控制南都案的最终判决,使受刑者无法申诉;当他自己走上被告席,亦只能低调接受审判,难获司法程序的完整与透明。
  王华元之手
  南都案发端于2003年6月,与该报有业务往来的300多家广告客户被问讯。当年12月18日起,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分管南都的社委李民英、南都原总编辑程益中、总经理喻华峰及财务主管邓海燕先后被带走调查。
  创办于1997年的南都系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子报,其2000年利润额取得突破后,行文大胆,批评性报道渐成中国报业一景。
  王华元于2002年3月擢升为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成为省委的实权人物。他从原省政法委书记陈绍基手中接受了政法系统权柄,数年之后,他们于同日落马。
  相比王华元的前任陈绍基,南都前总编辑程益中告诉《财经》记者,“陈绍基为本地官员,且与南方报业许多同事是中山大学校友,虽然冲突不断,但处理时有所顾忌。而王华元下手非常狠。”
  行伍出身的王华元,把南都的“批评报道”视为对其个人权威的冒犯和挑战。如2002年7月25日发表的《16岁少女被绑入淫窟九昼夜》,省公安厅认为报道系编造,南都于7月29日向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汇报,此后作出检讨。
  时任南方日报报业集团要职的一位领导告诉《财经》记者,孙志刚案之后,在整顿南都的立场上,王华元逐渐与广州市政府站到一起。“严肃处理”甚至成为王的口头禅。
  2003年4月25日,南都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报道了湖北青年孙志刚因无暂住证而被收容致死,导致广州数名党政系统官员被法办。“孙志刚案出来之后,广州市反弹比较大,认为南都对广州市有成见,市里的领导也萌生了要整顿的念头。”上述领导告诉《财经》记者。
  在当年年底三个月间,王华元至少三次批示南都相关报道:
  ——10月9日,南都向王华元汇报当月的两起失误报道之后,王作出批示:建议报社的同志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
  ——12月23日,南都报道一起治安事件引起珠海市委的不满,王华元的批示异常严厉:“请南方日报也查一下,珠海市委办的报告是否属实,如果果真如此,这种报纸的导向工作是严重问题,不能不了了之,建议严肃处理。”
  ——12月,广州市政法委向省政法委汇报喻华峰案的情况,王华元作出批示“一查到底”。由此,12月17日下午,广州市检察院再次找喻华峰谈话,到当晚11时,要求南方日报纪委对喻华峰实行“双规”,被拒后,第二天凌晨喻华峰被检察院带走。
  南都案发生之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核心领导曾面晤王华元,向其作解释。王华元毫不留情面,“你别解释了,你注意,我现在是不会搞到你头上的,但是你一定要记住,一定要把喻华峰这个腐败分子揪出来,一定要支持。”
  2004年2月3日,在省直厅级干部参加的全省纪检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讲话期间,王华元抢过话筒对南都案定性,“南方都市报领导班子私分公款”。
  4月中旬,前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省委书记吴南生、林若,联名向时任广东省委领导写信获得批示,而王华元将这一批示理解为“主要是依法办案”。“南都案发展到后期,在海外引起很大的反响,三位老省委书记出来撑腰,加上省委有领导持不同意见,给他(王华元)造成的压力非常大,但是他还是一意孤行。”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
  2004年3月19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一审认定喻华峰贪污南都职工奖金10万元,向李民英行贿80万元,以贪污和行贿两项罪名判处喻华峰12 年;李民英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就在宣判前几小时,身在四川的程益中于凌晨被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拘留”。
  同年6月15日,喻华峰、李民英案二审宣判,喻华峰和李民英的刑期分别减至8年和6年。两个月后,程益中、邓海燕无罪释放。
  掌权者与南都案若即若离的关系,亦表现在处理南都案的后期。如该案二审宣判后的一周内,时任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以及主管政法委的副书记张桂芳,专程慰问南都案办案人员和主审喻华峰案二审的法官。而负责南都案一审的审判长和审判员在案后得到提拔。
  在南都案接近尾声之时,2004年10月21日,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决定对程益中涉嫌贪污一案不予起诉。同一天,在越过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后,王华元通过广东省属机关纪委下发“粤直纪工决【2004】29号文”,对程益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程益中作为处级干部,并非省管干部,如此越级处理在广东尚属首例。
  而五年之后,2009年8月,中央纪委对王华元开除党籍和公职。
  两种命运
  针对王华元案的一审突然而低调,被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山东省枣庄市中院,首次迎来如此高级别官员的审判,当日对法院进行了多重封锁。
  在7月14日的一审中,仅中央专案组、当地政法系统干部、新华社记者及王华元的女儿获得旁听机会,而同案被查的王华元之妻仍在羁押中。
  王华元被指控的771万余元财物贿赂,主要来自“公海赌王”连卓钊、中洲集团董事长黄光苗、联美集团董事长苏壮强。此三人均为潮汕人士,均拥有香港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串联起同为潮汕人的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问题首富黄光裕,以及有“南粤政法王”之称的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南都案发生的2003年,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还要求自己的下属:因为自己不严格,别人就不严格;自己松一尺,别人就松一丈。要过好金钱关、美色关、权力关,要知足常乐,安于清贫,做好工作。
  2004年3月南都案一审判决,2004年10月越级开除程益中之时,王华元对应着接受了两笔贿赂,并有一次出境赌博经历。
  《财经》记者获知,连卓钊同为陈绍基、王华元的行贿者和检举人,而连卓钊与郑少东、黄光裕早年即已相识,相互扶持,独步一方。在短短20天内,陈绍基、郑少东和王华元先后在重庆、西安、枣庄三地走上审判席。庭审信息均由新华社发布,寥寥数语。据相关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因案件敏感,有关审理的保密措施“前所未有”。
  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王华元、陈绍基的庭审均被压缩在一天之内,其辩护律师基本由上级指定,不仅难获得足够的辩护时间,且庭审过程难言透明。
  而南都案当事各方的命运,也因2006年王华元调任浙江省纪委书记而峰回路转:省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兼任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实则削权;李民英、喻华峰则均因减刑在2007年和2008年相继出狱。
  “我不会放弃在法律途径内寻求对案件的重审机会,我会继续申诉。”狱中的喻华峰并不委靡,他学习英语、阅读书籍,并担任《番禺监狱报》责任主编;出狱之后他多次发起申诉。但均石沉大海。
  在法庭上的王华元,对检方指控的收钱事实均已承认,但对部分因“谋利而受贿”的指控持异议,比如其为广东商人陈忠良等人提供的帮助并非职权范围,仅是依托其地位与人脉。但法庭上提供给他的辩护时间,无法完整地就此展开。
  “当媒体能自由旁听并报道王华元的庭审,充分表达他的辩护意见,无论司法实践还是程序正义,都不枉南都之蒙难历史。但现实却是悲剧。”数年来持续关注此事的一位人士说。
  此刻王华元困于秦城监狱的方寸监所,正在等待或将刑至死缓的判决,而程益中们则已投身未竞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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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8-3 08:53 | 只看该作者
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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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8-3 10:25 | 只看该作者
都不是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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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8-3 10:34 | 只看该作者
你我他她关注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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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10:50 | 只看该作者
有这样的领导,也就不难理解变电站为何能够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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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8-3 11: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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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8-3 11: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OLARE 于 2010-8-3 11:43 编辑

华南新城业主李刚被打案、顺景雅苑业委会韩主任被打案、森语星园梁文祥被打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的结果全都不着边际,不了了之,。。。。。

读过一篇文与以上有关(上面点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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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8-3 11:42 | 只看该作者
纪委是法定的政府监督机构,但是现实中往往是蛇鼠一窝,徒有其名。而对于媒体等自发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第3方监督机构,利益团体采取的就是极力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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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8-3 11:43 | 只看该作者
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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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8-3 11:49 | 只看该作者
以广州为例,2006年以来媒体披露的多起业主委员会主任和业主维权主要积极成员被打被杀事件屡发,包括06年的华南新城业筹委负责人李刚被打破脾脏、顺景雅苑业主委员会主任韩培峰被打断腿、07的年森语花园的南方日报记者梁文祥被欧、白云畔山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李迎秋在小区后门口被砍杀、08年的聚德花苑业主代表萧河深夜被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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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8-3 11:50 | 只看该作者
自己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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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8-3 12:01 | 只看该作者
http://gzbbs.soufun.com/2811061740~-1~o595/52268145_52268145.htm

林益明的副总经理邓洪就是陈绍基的妹夫,林益明通过此人搭上陈绍基的关系,多...林常得意的叫嚣:“我在广州杀个人就象杀只鸡!”。尽管广州市白云畔山花园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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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8-3 12:02 | 只看该作者
陈绍基代理人林益明逍遥法外 广州应尽快启动-白云畔山花园论坛-搜...
9个回复 - 发帖时间: 2009年7月8日
陈绍基妹夫出任副总 在广州杀个人就象杀只鸡 林益明的副总经理邓洪就是陈绍基的妹夫,林益明通过此人搭上陈绍基的关系,多起命案均不了了之。林本人通过暴力...

http://gzbbs.soufun.com/2811020340~-1/9550725_95507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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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8-3 12:15 | 只看该作者
天涯:『天涯时空』 [社会热点]不敢相信一起普通伤害案后的惊天黑幕——陈绍基代理人林益明逍遥法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ews/1/133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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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8-3 12:34 | 只看该作者
认为文中提到的人与骏景变电站事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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