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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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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2-28 2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barry 于 2011-3-1 00:20 编辑

通过小区停车的最新方案(最新修改)”一帖,引起了广大业主的积极讨论,不少业主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达到了抛砖引玉的良好效果。同时,也有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被提出来,如尚未买车的业主、已经有一个固定车位的业主和租户等。


    综观各种建议,个人觉得有如果遵循一项基本原则制定方案,即有可能得到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即小区公共区域用作停车位的地点,首先应给每一位住户提供公平的停车机会


    具体而言:
1、这里特指的小区公共区域停车位,不包含已被出售、业主拥有车位产权的私家车位,那是业主的个人私人财产。至于那些可以被出售且尚未被出售的地下车位,由于其所有权仍在开发商手中,所以其使用办法由开发商决定。
2、每一位住户一个公平的停车机会,在当前车位总数相对住户数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即每一住户应拥有一个抽签权。因此不论对于租户或者二手房购买者,每套房都对应一个抽签权。对于租户,其与房主共一个抽签权。对于二手房,抽签权随房屋一起转让。
3、对于此前已经拥有一个固定车位(非产权车位)的住户,如果此次解决方案采取保护既得利益者的方针,那么这些住户不再拥有抽签权,而且如果一户有两个固定车位的,仅能保留一个。
4、对于已经购买了一个产权车位的业主,拥有一个抽签权。


只有这样的原则,才能做到法理上的公平,情理上的合理。


当然,如果一次抽签就决定将来几十年享有/失去在小区现有公共场所停车的权利,难免会显得太过残酷,而且会带来一些后续的问题:如没有抽到固定车位的业主,日后其想转让目前的住房可能都会遇到巨大的障碍;如果这次抽签就允许目前没有购车的户主参与抽签,且结果他又抽到一个固定车位,则要么这个车位空置,要么他将这个转租盈利,这显然有悖此次解决问题的初衷。


因此,固定车位的分配权在一定时期进行一次流转是比较合理的,比如一年一次,才有理由暂且排出目前没有购车业主的选择权,以确保有限资源的高效配置,同时又维持公平。


至于抽签的公平性,个人觉得还是可以信赖的,物业公司一定会找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最后,提出一个问题,这可能是一个不可解决的矛盾:在取消临保前,绝大多数车位不固定,则可保持车位的有效流转,整个小区的车位利用率总可以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如果把所有公共区域可停车区域全部划定成为固定车位,则事实上排除了临时车位的流转性。在利用效率与公平使用之间,似乎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今天已经是2月的最后一天,明天开始即将取消临保了。康景的解决方案还没有出来。方案难产?让我们拭目以待!
---------------------------------------------------------------------------------------------------------------------------------------------------------
(续)
时间已经是3月1日了,物业方面终究没有在禁止月保之前挂出官方的解决方案。可以肯定的是,方案制定一定是捉襟见肘,投鼠忌器。

其实看了楼下的回帖,以及别的论题,现在认识到,要施行车位全部固定化确实有非常大的难度,无疑很可能会激化矛盾,料定物管还是开发商都没有这个胆量在两会期间制造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所有车位固定化,表面是保障业主权益,但在车位严重不够用的情况下,其实质是将业主与物管的矛盾转换成业主之间(有固定车位和无固定车位之间)的矛盾。

其实,如果物管高明的话,只需要做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公布车位总数及业主登记车辆情况;接下来提高非业主车辆的过夜价格,以清除外来车辆;如果仍然供求悬殊,则只能要求开发商扩大东御苑前面空地的停车区域面积后,再开发西面的商业地产项目。

业主的私家车是业主的私人财产,仅仅以物管不允许为由禁止其进入小区停放,从法律上是讲不通的。

很诧异竟有邻居把我当作物业的代言人,很难当此殊荣,“过奖”了,呵呵。只不过作为受侵害者之一,同仇敌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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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2-28 20:12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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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2-28 20:30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没车的人家可以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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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2-28 20:36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看楼主的意思就是不可以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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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2-28 21:09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本帖最后由 无眉大师 于 2011-2-28 21:24 编辑
看楼主的意思就是不可以罗
qinwork 发表于 2011-2-28 20:36


我怎么觉得是可以?

每一住户应拥有一个抽签权

有车没车都叫住户吧!没理由因为我没车就剥夺我抽签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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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2-28 21:10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建议第一步措施,清除非业主的临保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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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2-28 21:20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建议第一步措施,清除非业主的临保车…
sunboylucky 发表于 2011-2-28 21:10


支持! 保护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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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2:03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回复 4# qinwork

可能是我没有表达清楚。
我的本意,如果一次抽签定终身的花,没有车的户主这次也应该拥有一个抽签权。
但如果能够采取一定时间间隔重新抽签的话,目前没有车的业主本次不参与抽签。

其实这个问题只要进行适当操作就会变得不成问题,因为无法将解决方案细化到业主的车必须是登记在业主户口下的车辆,所以那些名下暂时没有车的车主,完全可以通过借着亲戚甚至朋友的车辆登记证而获取一个车位抽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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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2-28 22:23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靠,上万人抽几千个这位,还要有公正,好大工程啊.
是不是为开发商没卖的车位将来卖个好价钱啊造势啊
哄抬物价, 拉出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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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2-28 23:01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靠,上万人抽几千个这位,还要有公正,好大工程啊.
是不是为开发商没卖的车位将来卖个好价钱啊造势啊
哄抬物价, 拉出去枪毙
Vic 发表于 2011-2-28 22:23


说的好!!!!!

大家发现没有这个wbarry 貌似是物业新一代的代言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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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2-28 23:23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1、这里特指的小区公共区域停车位,不包含已被出售、业主拥有车位产权的私家车位,那是业主的个人私人财产。至于那些可以被出售且尚未被出售的地下车位,由于其所有权仍在开发商手中,所以其使用办法由开发商决定。
这一条很有问题,首先,这些可以被出售的地下车位,开发成本是不是算到我们买楼的楼价里?这个谁能考究?其次,这边业主水深火热的争车位不够用,那边开发商把这些车位空着待价而沽,就是不理业主的疾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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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2-28 23:36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回复 10# 9 小时

我觉得楼主还是很有见地的,包括他(她)此前的那个帖子,讲的都合情合理。楼主的方案与物业公布的措施有明显出入,我觉得他(她)们不是一气的。
至于开发商将没卖出去的车位空置,显然属于囤积居奇的不良行为,早已为广大业主所深恶痛绝。在骏景住的,谁不唾骂合生?谁不受其侵害?但承如楼主所言,没卖出去的车位从产权上说就是开发商的,它怎么处置,你也确实没招[M09]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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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2-28 23:41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我觉得楼主说的还是很中肯的,我们要解决这个长期的停车难问题,是要抓住主要矛盾,(清理临保车辆,及非业主车辆)不要钻牛角尖,把所有大大小小的问题都拿出来讲,例如把未卖的车位也拿出来说事,开发商和管理处最终不了了之,对大部分业主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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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2-28 23:58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搞定期抽车位签,是不可行的。

比如张三今年抽中了,有位子停车;过了一年,没抽中,那车子怎么办?

而且如果所有业主都要面临这个问题,恐怕谁也没安宁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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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3-1 00:03 | 只看该作者

RE: 小区停车——如是才能公平

先清理非业主车辆再说,这个是最要优先解决的事情,然后公布可以停放的车辆数,再来讨论如何抽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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