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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依法参选人大代表成了敌对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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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5-19 1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天涯杂谈』 依法参选人大代表成了敌对势力?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63699.shtml

导读:@于建嵘:自首书。中共江西新余市委书记:据称,你己下令追查支持@刘萍196412的敌对势力,特自首。本人于建嵘,中国公民,无党派非人士,热爱祖国,坚守宪法,始终支持内退女工刘萍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合法行为。如跨省约谈,可派贵市听过我讲座的数位市县公安局长来北京宋庄画家村。


看到于建嵘这一微博消息,首先是惊惧再者是恐惧,毕竟人民的敌对势力的称呼,已经上升到了犯罪的高度。既然是犯罪,事发地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消灭一切犯罪维护人民的权利,这是警察的职责。而被警方宣称为人民的敌人的人,无论你在天涯海角都可以跨省追捕。只是没有想到的是,被中共江西新余市委书记宣称敌对势力者,竟然是支持刘萍的所有人。而于建嵘在微博中自首的消息,则是表明了对新余市委书记滥用公权践踏宪法和人权的愤怒表达。那么,新余方为何会有这种指示呢?


刘萍是谁?刘萍难道是对这个社会危害极大之人吗?难道他是反革命分子?否则也不必让新余的市委书记下此重令,对其支持者进行实施追查抓捕的指示了。毕竟犯罪分子对整个社会的安定因素而言是极大的隐患,更何况还有支持分子呢!那么在相关的报道中看到,被新余市委书记下令严查的刘萍,是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岗职工,在今年刘萍参加当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在参选初期,刘萍进行了演讲,从群众对他的不理解,不信任,不支持到相信与支持,并顺利取得了符合参选的相关条件。然而在传出他要参选区人大代表后,就被当地警方二十四小时监视,而在监视的消息在网络传开后,当地官方的做法受到了强烈的质疑,那就是宪法赋予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为什么新余官方可以公然践踏呢,令人费解。而刘萍的做法得到了大批名人的支持,诸如于建嵘就成为了刘萍的一个粉丝,成了立挺派。然而刘萍最终落选,官方的说法是 :“根据党章和你前期的表现,我们认为你不适合参选人大代表。”另一位参选人则给出了答案, ,“与带头维权有关”,据悉,去年刘萍曾因进京上访被拘留10天。


“带头维权”成了落选的原因也是在情理之中,毕竟对于地方官员来说,这种行为是属于精神病范畴的,在很大程度上会让一个地方官员的治理能力受到上层的诟病,即便这种维权是一个公民对宪法与法律赋予权利的认识和维权,但同官员的政治仕途相较而言已经完全不重要,他已经成为了考核官员政绩的一个不稳定因素,在这样的答案之下,那么对于刘萍的落选也是没有什么大惊小怪了。毕竟这个时代中的极少一部分的为官者,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在公然践踏宪法法律之事比比皆是。即使刘萍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之下寻求自己参选区人大代表的正当权利,但正因为人生的轨迹中有被地方主政者视为“眼中钉”的维权行为,落选也是合情合理的。那么被监督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万万没想到的在于,一个争取宪法赋予权利之下的共和国公民,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之时居然会被视为敌对势力,而那些声援参加选举者会被成为追捕对象。翻开我国关于公民选举权的有关规定,清晰地可以看到这样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这种宪法赋予下的权利在此一刻被视为敌对权利的时候,公民做何感想?更何况刘萍参选人区人大代表是为民请命,是在***领导之下行使一个代表的权利,难道这也是一种犯罪的行为?难道这个时代需要的是那种揣摸上意、占着毛坑不拉屎、对意见和建议从不投反对票、参加会议都是唯唯诺诺、空负人大代表之称的代表?如果真是这样,这样的代表又怎么能够去代表人民的意志呢?又怎么能够让上级知晓人民需要什么、人民想要什么、人民缺少什么呢?又怎么能够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呢?在面对江西新余市有关部门公然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行为时,我们做何感想?这种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谴责,甚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面对这一条微博的消息,内心不仅仅是震惊与诧异,更多的是对这个时代的反思,为什么宪法赋予之下的正当权利会受到公权力的干扰和干涉,更可以让公权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妄为,可以将这种选举的正当权利与支持这种行为的权利视为敌对势力来看待?难道这个时代之下,宪法与法律在权力面前都成了摆设?都成了屁民眼中的一道风景线?宪法与法律在公权面前只能是一面招展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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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9:04 | 只看该作者
『天涯时空』 江西刘萍的参选人大代表宣言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ews/1/210383.shtml

  我,中国公民,刘萍,当然我不是官员,但是我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我长期奋斗在维权战线,虽然我能力有限,但是我承诺,我如果当选人大代表,我将竭尽我所能,反映百姓民声!关注在岗员工收入,要求收入分配公开透明,监督带薪休假的实施,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必须按规定给付。养老保险金,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是否按规定缴纳。退养员工收入偏离基本生活标准,退休人员收入,企业员工子女就业安置等等一些列民生问题,我即是一个普通的公民,我还是一个母亲,我也是一个长期奔波在维权战线上的斗士!我不畏强权,我坚信,不管我是否当选,我都将一如既往的为民请愿,为百姓发声,您给我授权,我为您代言,您给我阳光,我就为您灿烂!我公布我个人电话和电子信箱!以及我的其他的联系方式,也希望大家都能够参与人大代表的竞选过程,我的口号: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我不要被代表!我们不要被代表!我们的权利我们做主!

  
  这个消息之所以“令人惊喜”,是因为诸种因素所致,当今中国,绝大多数人对参政议政缺乏起码的热忱。甚至表现出一种本能的麻木和冷漠态度。而身为下岗女工的刘萍女士(被强迫内退)这些年不但自我维权,为全体强迫内退员工打官司、讨说法,还主动参选“人大代表”,强烈的公民意识和积极的参政议政精神令人敬佩。
  
  刘萍女士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强烈公民意识和参政议政热忱,正是当今中国人最匮乏的。
  
  从身为下岗女士的刘萍主动而顽强参选“人大代表”一事上,我看到了中国走向民主进步的希望;而从刘萍女士“我每天都在外不断演讲,现在喉咙沙哑,觉得在我的演讲中非常明显感受到群众从不信任,抵制,无奈。到聆听,转而传播,这种改变使我非常的欣慰。现在,每次演讲都会赢得经久不息的掌声”的讲述中,从她“因为执着,所以我无畏”的坚韧中,令我对中国的未来增添了无比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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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9:13 | 只看该作者
评论已写到31页后被封,不给人说话了——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63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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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20:49 | 只看该作者
记得我自寻出路下了岗,原单位的职工还选我当工会主席。[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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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20: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OLARE 于 2011-5-19 20:56 编辑

结果工会主席一职当然是贪官的走狗,那还用说![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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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5-20 10:22 | 只看该作者
上次和朋友聊天,那个朋友比喻的好啊,中国的政府现在就是无脑的软件动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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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1-5-20 11: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OLARE 于 2011-5-20 11:10 编辑

假若下次选举选自己熟识认识的邻居,抵制上头指派强加于选民那些莫名其妙的人。

那末上头一看到又认为是敌对势力了。[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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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5-20 11:54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说太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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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1-5-20 18: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OLARE 于 2011-5-20 18:37 编辑

中共江西新余市委书记不但说得细,而且简直露骨。[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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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5-20 21:04 | 只看该作者
记得我自寻出路下了岗,原单位的职工还选我当工会主席。
VOLARE 发表于 2011-5-19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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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5-20 21: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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