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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
国寿学生吉祥卡E款:保费190元/年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0元,本合同终止;
残疾、烧伤保障:
被保险人因意外致残疾,本公司最高给付残疾保险金50,000元,本合同终止;
意外医疗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区级或以上人民医院治疗,符合社保医疗报销规定的费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实际费用的80%给付,全年最高给付保险金额20,000元;
住院医疗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住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投保90日后因疾病住院(及时续保者不受90天规定的限制),符合社保医疗报销规定的住院费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
10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 给付50% ;
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给付60% ;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给付70% ;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给付80% ;
30,000元以上部分-----------------给付90% ;
保险期满治疗未结束的,住院可延期至90天为限;全年最高给付保险金额80,000元。
咨询电话:133 8002 7781 李燕 QQ 36275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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