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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认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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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23 1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刚才6点回到骏景大门里,跟在一出租后,看到几个行人与出租抢道,还有一老太带着小孩,尽管这条道应该是行人优先,但明明看到出租要给油走了,行人还是强行扒到出租车头,现在的人怎么想的,的确出租撞了人要负责,但你行人难道被撞后给点钱给你,你就爽了吗?
所以我车经过那行人时我对他骂了一句“看路啊!”
现在回想万分后悔,关我啥事呢?
只好到论坛上认个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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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11-23 19:58 | 只看该作者
杀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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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1-23 19:59 | 只看该作者
知错能改,好孩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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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11-23 20:01 | 只看该作者
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是件考验银素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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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1-23 21:05 | 只看该作者
不管这件事谁对谁错,在小区里加速开车,本来就应该遭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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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1-23 21:0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你的家门口,文明开车,减速慢行,最基本的吧,也许有一天出租车前面就是你的家人啊!你还会这样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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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2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不胖不瘦


    要是我家人我可能骂得更利害,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出租车司机最不讲规则行车的了,另外,不是出租车加速开车,是他认为行人会让他,要起动车走,但行人抢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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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21:37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和我家人说出门一定要注意车,要是被车撞了,不管是谁的责,痛的是你,别人的车不痛,钱也不用他出,保险公司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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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11-23 22:1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人命不值钱。别人这么认为,他自己也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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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11-23 22: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马马虎虎 于 2011-11-23 22:29 编辑

今早7点左右在黄埔大道东往西,看到上科韵路立交桥的车道内侧,有一辆警车,警车前面停着一辆车头向右拐的MAZIDA,车头躺着一辆自行车,再前头是一辆救护车。
估计是一大早有人在车道内侧骑自行车,而且车速较快,与MAZIDA迎头相碰了.

为了方便几步路,害己害人,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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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11-23 22:27 | 只看该作者
珍惜自己生命,靠自己。靠别人来珍惜你的生命,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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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11-23 22:47 | 只看该作者
你看看有多少车停在人行道上,为了不被车撞到,难道你要告诉你的家人你不应该出门,应该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吗?你也不要去上学,因为到处的是车?小区是大家的,良好的居住环境(舒适、安全)是要靠大家的。进小区的出租车,十个有九个都是加速开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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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11-24 10:18 | 只看该作者
小区太没有行人走的道了,当然自已还是要珍惜自已的生命,别人是不会珍惜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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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11-24 10:28 | 只看该作者
[sz]LZ,那个行人爬了出租车的头过了路,你跟在出租车后面再过去,可能也就是冲着那行人的背影吼了,是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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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1-24 12:51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和我家人说出门一定要注意车,要是被车撞了,不管是谁的责,痛的是你,别人的车不痛,钱也不用他出, ...
qinwork 发表于 2011-11-23 21:37



顶这个。

有些人总以为车会让人,可有些车就是不让行人的,或者有时因为盲区或光线不好是看不到行人的。好之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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