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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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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3-18 1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维权活动的具体形式为,在各个单元挨家挨户收集业主签名,这是成立业委会的必须材料。

活动依据见《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本办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超过一年的。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由于骏景属于分期开发的小区(南苑中区明、腾、扬收楼到现在还没过一年,而霖、御又将在数月内交付使用),因而我们要成立业委会的依据选择《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本办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显得比较切实可行。

现在我们收集签名是为了向区房管部门证明,在骏景内已有占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

本次签名的表格栏中包括,单元名称(如骏扬A座)、房号(如1A房)、业主签名。

本次活动,各单元的联络人应当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1. 在本单元内,每家每户的收集业主签名;
2. 宣传www.junjing.net网站的存在,给每户业主留下网址,鼓励业主多浏览该网站(尤其是其中的"业主权益站");
3. 鼓励同单元、同楼层的业主互相认识;
4. 在同单元众多业主中发掘志同道合的"战友",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这一点我在第一轮收集签名时,并没有意识到其重要性,将会在近期补正);
5. 在收集完签名后,将收集到的户数与所代表的建筑面积作一个整理统计。

关于上面的第四点,我在这里展开论述一下。业主中肯为业委会做事的积极性各不相同,因此我建议以四个选择测试业主参加维权的积极性:
A愿意为整个骏景花园的维权活动奔走
B愿意为本轩的维权活动奔走(活动范围限于本轩)
C愿意为本单元的维权活动奔走(活动范围限于本单元)
D不愿意参加活动

各单元的联络人应当将各户参加维权活动的意愿详细记录下来,并且记下联络方式(包括电话和e-mail),然后根据各单元具体情况,采用选举或直接拟订的方式,形成一个三层次的组织形式。

单元联络人——楼层联络人——各家各户(基本住户);
其中每一级针对下一级的人员数应在8人左右,而且互相之间应有严格的等级接替程序,确保不会因一人有事而导致整个组织活动的瘫痪(如:某单元联络人为A,下属的楼层联络人为B、C、D、E、F、G,大家可约定,当A因工作、疾病等原因无法行使单元联络人职务时,由B立即接替A的职务,而当B发生同样意外时,由C担任单元联络人,依次类推。这样可确保,只要该单元还有人在,就无法瘫痪该组织的活动)。

这种组织形式在早期起到一个传达信息的作用,如果日后可以得以强化,将可以成为采用批量攻击(如:打电话投诉、在BBS上发贴投诉、以电子邮件形式散布攻击对手言论)的有效组织方式。


关于为何要成立业委会,请看《成立业主委员会,迫在眉睫!!!!》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forum=9&thread=5665

关于大家都漠不关心业委会建立工作的严重后果,请看《大家都不参加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后果》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forum=9&thread=5945

关于收集签名的有关体会,请看《King Lion所在单元签名工作进展通报》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forum=9&thread=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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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4-3-18 18:01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楼主的方法非常可取,接下来的收集,各联系人可参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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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4-3-18 18:07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请教一个问题: 是单独收集签名就可以了, 还是要有一份文件,然后请业主在文件上签名? 我觉得后者比较合理, 可以让业主打消顾虑, 后期在使用签名的时候也具有合法性.

我是骏跃的, ly_heng@sina.com.cn. 1335285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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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4-3-18 20:10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最初由King Lion发表
由于骏景属于分期开发的小区(南苑中区明、腾、扬收楼到现在还没过一年,而霖、御又将在数月内交付使用),因而我们要成立业委会的依据选择《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本办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显得比较切实可行。

...

楼主形成的这个看法征询过主管业委会有关部门的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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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4-3-19 10:05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最初由yama发表
楼主形成的这个看法征询过主管业委会有关部门的意见吗?


没有,只是按自己对条款的理解[吐舌]

有什么修改意见请尽管提[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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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4-3-19 11:44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最初由yama发表
楼主形成的这个看法征询过主管业委会有关部门的意见吗?


是不是应该确信一下方法的可行性先,以免稍后行动受合生康景的不必要阻挠。最好是有确定的惯例依据行事较安全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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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4-3-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最初由Joan发表
是不是应该确信一下方法的可行性先,以免稍后行动受合生康景的不必要阻挠。最好是有确定的惯例依据行事较安全
[微笑]



有时,比较周密详细的安排是必要的,
我个人倾向于你的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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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4-3-19 14:45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关于印发<广州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的通知文件

以上文件上以及之前我与房管局人员面对面沟通答复中,证明我们目前所做工作是合法并且合乎程序.

"广州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一、提出申请
二、成立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展开筹备工作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
五、备案


其中细节,我已在"招募筹备小组成员"一贴中有描述,有疑问者请移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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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4-3-19 14:52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物业管理条例》学习资料中"业主大会规程"一文中第五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U]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U],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关于此问题,房管局同志答复说,只要我们在筹备小组名单中预留一个名单给到开发部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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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4-3-20 07:00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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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地行走在维权路上



2004-03-19 13:55 转自: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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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亚圣,某企业老板。2003年年底,"广地花园假按揭事件"爆发业主大规模维权运动随之展开。今年2月12日,孙把维权运动推向高潮,把广地房地产公司、番禺区国土局推上被告席……

  ●孟女士,某国企职工。2000年3月购买某国有房企开发的楼盘,因发展商迟迟不交楼,孟被迫走上维权之路。经过无数次挫折后终获成功。在向该国企提出赔偿的数百业主中,她是少有的获得赔偿的。

  ●李先生,从事建筑业。2000年2月购买某花园。今年2月,他与物管公司的一次纠纷中引来众多业主的关注,小区存在问题越揭越多。他依靠网络,联络其他业主,草拟维权资料,开创了网络维权的新模式。

  维权路上的"斗士"

  过了这么多年"3·15",今年"3·15"的主题终于落在了"诚信·维权"上——这一锤子思想对路、切中要害,砸得甚有分量。

  "诚信"是广州房地产界的老话题,2002年的"3·15",广州的房地产企业就结盟发表"诚信宣言"。但好景不长,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广州接连曝光广地花园、贝丽花园、丽景台等假按揭、重复抵押等事件。这些事件让广州发展商的诚信,甚至是有关政府部门的诚信再次受到消费者的考问。

  因而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今年年初的广东"两会"上,房地产的诚信问题受到那么多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

  或许,"诚信"问题应该成为"3·15"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塑造诚信形象这条路很长很长。不是一两个"3·15"就能解决的。

  而"维权"之所以第一次旗帜鲜明地被提出来,恐怕既有号召更多利益受损的消费者要行动起来进行维权,也是为了祭奠那些曾身先士卒、像凤凰涅 磐般前赴后继,为维权而抗争的"斗士"的精神。

  之所以称他们是"斗士",决不是因为他们身强体壮,个个都是彪形大汉,而是因为他们的那份执着。在自己的利益和大多数业主利益受到威胁时,大胆地站了出来,并且历经坎坷和艰辛,依然坚持行走在维权路上。

  所以,今年"3·15",我们特别关注那些维权过和正在维权的"斗士"以及他们的精神,因为在他们身上透露着一个消费者的尊严!

  维权故事 1 "广地"黑幕下的维权行动

  维权档案

  主角:孙亚圣,某企业老板

  维权记录:2000年5月购买了广地花园一套别墅。2003年11月16日发现房屋被抵押和查封,投诉到媒体,并和广地花园其他几位业主有理有据地揭开该楼盘大面积销售抵押房的种种欺骗手法。

  意义:为了揭开"广地事件"的黑幕,他单枪匹马于今年2月12日把广地房地产公司、番禺区国土局和推上被告席。

  □ 故事简介

  孙先生已是知天命的人,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几十年的"江湖"经验和当初购房时的小心谨慎依然没能避免一场官司,而向他袭来的是全国最大的一宗商品房诈骗案。

  就在广地花园销售抵押房的黑幕被撕破的那一刻,孙先生已意识到自己和广地花园众多受害业主必须团结起来维权。为此,他专门给自己起了一个维权的名字——孙亚圣,决意要做大闹天宫的"孙大圣第二",让阳光照亮广地花园事件幕后的阴影。

  □ 维权经过

  房子产权另有其人

  2003年5月的一天。邻居告诉孙,在番禺区国土局看到他房子的产权人不是他,而另有其人。他立马和女儿到番禺国土局查询,楼上楼下跑了一天,最终被告知房子就是自己的。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他暗笑自己神经过敏,好好地住了三年的房子怎会不是自己的?

  2003年11月15日,他到番禺区法院办事,发现一块黑板上写着"执行庭(11月)15—18日到广地花园查房评估"。联想到邻居告诉他的话,他还是起了点疑心,但回头一想国土局都告诉他房子是自己的,他相信这话应不假,疑心也就打消了。

  接二连三的糟糕消息传来,法院确实要到他家查封房子。当晚,他又从南村镇派出所得知广地大股东不知去向的消息,一种天将塌下来的惊愕让他打了个冷颤。

  他心情格外沉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并认识到:广地业主必须团结起来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成立维权临时委员会

  于是,他和邻居聚在一起,商量应对措施,决定第二天晚上在该盘老年活动中心召集业主开会,搜集业主购房资料,以自愿形式成立业主维权临时委员会。

  第二天晚上,几百名业主到会,孙先生发现绝大多数将被查封的房子的产权人不是现在的业主。此外,很多业主至今未拿到房产证,购房合同也没番禺区国土局鉴证的印章。问题越来越多,紧张而愤怒的气氛弥漫了整个会场。

  此时孙先生站出来稳定大家的情绪:从房地产开发报建、备案确权的程序和常识分析,广地花园能在长达4年的时间做大量假按揭、销售抵押房,涉及金额、房屋面积巨大,这决非发展商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这后面一定另有难以搞清的关系。

  他的观点得到大家的认可。随后,便带头报名做业主维权临时委员会的志愿者。十多名业主也自愿加入了这个行列,而他对"广地花园事件"所做的分析、他的维权计划也使他成为几百户维权业主的领军人物。

  不停变换开会地点

  2003年11月22日晚,孙先生等几十位业主又聚在一栋别墅开会,决定当晚赶做横幅、印调查资料,并派发到每个业主家,以掌握更多受骗业主的情况,让更多的业主知道广地花园发展商的诈骗行为,共同行动起来进行维权。

  23日早上,收到调查资料的业主很快聚拢到广地花园龙湖边的大广场上,发展商恶劣的欺骗行为激怒了业主,以致最终和保安发生了冲突。

  因有不名身份的人监视,大家把开会的地点从一栋别墅转移到其他地方,并不停地变换地点。

  通过媒体曝光

  最初,孙先生主张的办法是,先向政府部门和中央电视台等有影响力的媒体反映情况,希望社会舆论给有关政府部门和发展商压力,以解决广地的问题,而不是立即起诉。因为打官司要大家付出时间、经历和资金,而广地花园有两百多户业主的产权有问题,如果集体诉讼,维权成本太高。

  另一方面,已有很多业主与发展商打了官司,并且这些案子到法院后,很快业主就获得胜诉,但业主拿到判决书始终得不到赔偿,况且现在广地股东又不知踪影,就是打官司也找不着人。

  他的观点得到很多业主的支持,大家积极向有关政府部门、中央电视台反映情况,但没有任何消息,维权陷入死火状态。

  政府介入调查

  政府介入调查使"广地花园事件"逐渐平息下来,但在番禺区国土局撤消的80户重复出售房屋的假按揭业主中孙先生不在其列。

  此时,孙先生感到,国土局解除假按揭的购房合同,并以行政命令要求广地花园多少日办好业主房产证的做法只解决了一部分问题,而如此严重的商品房诈骗案的责任却没有人来承担。

  维权不能停下来,他必须单枪匹马地面对了。把发展商、番禺国土局和银行同时推上被告席。

  他开始请律师,搜集资料。而在这个过程当中,最困难的就是取证。特别是他告的既然是番禺区国土局和银行,又要到这两个单位取证,他的律师为此在番禺区法院、国土局和银行频繁地奔波了无数次。2004年2月12日,孙先生终于等到了开庭。

  维权心得

  吃小亏坚持大原则

  我是一个忍让度非常高的人,一般的矛盾纠纷,我不会轻易打官司,哪怕吃点亏,只要说清道理就行。但遇上"广地"这事,我坚持要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因为广地花园的诈骗行为太严重了,无论相关的政府部门还是发展商,都应当承担责任,而不是解决问题就了之。

  读点法律书

  为了维权,我放下自己公司的很多大事,甚至连与合作单位谈判的事都搁置一边,并找来很多法律书籍学习,自己写代理词。

  维权经验

  业主要团结

  在维权过程中,业主一定要团结,相互信任。

  多承担点责任

  现在,"广地"业主和其他小区的业主经常打电话向我咨询情况。我也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在维权问题上应该主动承担更多的责任,以让年轻人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上。

  维权故事 2 一场拒绝收楼的维权拉锯战

  维权档案

  主角:孟女士,某国企职工。

  维权记录:2000年3月购买某国有房企开发的位于白云路某楼盘的一套住房,因发展商延迟交楼,最终走上法律维权之路。

  2002年11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展商按合同约定赔偿孟20%房款的损失,但因发展商濒临破产边缘,所有资产被查封。在追讨赔偿的路上,她与发展商纠缠了一年多。

  意义:在向发展商提出赔偿的数百业主中,她是少有的获得赔偿的。

  □ 故事简介

  "你告了也是白告!"开发商曾经用这样的口吻表示了对孟女士讨说法的不屑。回想这四年多的维权经历,孟女士感叹地说:"和国有房企打官司真难!我宁肯妥协一步也不想再打下去了。"

  孟女士,一个普通的市民,一个普通的国企职工,有着普通的收入。在这座城市,她没有各方有头有脸的关系,也没有太多的欲望,买套放心房,住得安心就是她最大的愿望。

  □ 维权经过

  买国企的房子

  在买房问题上,孟女士认为,国有房企的房子有保障,即使有问题,后面总还是有个可以说话的地方。况且,一般而言,国有发展商在广州房地产界实力不弱,有雄厚的土地资源、得天独厚的政府背景。为此,2000年3月,冲着某国有企业的面子和身份,孟女士买下了白云路上的这套房子。

  当时,该楼盘已基本完工,双方在合同上约定2000年8月30日前交楼,延期交楼赔偿房款的20%。但奇怪的是,等到收楼的时候,孟女士却没有接到发展商的收楼通知书,于是就自己到楼盘收楼。

  拒绝收楼

  因为该盘没有"三书一证",她没敢收。随后,她多次找发展商协商,要求发展商尽快办好交楼的"三书一证",并提出对延期交楼的赔偿问题。

  "凡是向发展商提出赔偿,计较'三书一证'的,发展商就不给钥匙入住,而那些无所谓的业主就给顺顺当当地入住了。"孟女士说,这显然是在有意刁难维权的业主。

  后来,发展商提出私下协商解决,条件是不按合同约定赔偿,赔偿1万至2万元,以后交付,同意此条件就给入住。孟女士没答应,于是就此与发展商较上劲了。

  进退维谷

  因为一直不能及时入住新房,她暂住在罗冲围,而她的先生只好每天早起坐车到东山区上班。不巧的是,她先生又摔折了腿。看着丈夫每天拖着摔伤的腿大老远奔波着上下班,孟女士不忍心,打算放弃维权。

  "这个时候,我也不想再管'三书一证'和赔偿了,只要给我钥匙让我们一家住进去就行。"她改变主义,向发展商央求给予入住,可发展商说什么也不给她钥匙。

  对簿公堂

  事情就这样拖了两年,她一直善良地等待发展商能体恤她家的困难,这期间却根本没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她觉得告国有企业太难。

  后来经有懂法律的朋友再三劝说,她才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2002年11月,她欣喜地等到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发展商将向她赔偿房款20%的违约金。

  但事情变得更加艰难。他们多次找到发展商索赔,发展商就是一句"没钱"。她提出收楼,发展商更是不以为然地说"既然打了官司就公事公办,我们什么时候拿到'三书一证'交楼,你就什么时候入住。现在房子没通过消防验收,你敢住吗?"

  理智退让

  孟女士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清查发展商的资产时发现,发展商所有的资产都被他的债权人查封了。2003年6月,孟女士依然还为赔偿、入住的事情奔波,她想到了再次起诉并向媒体投诉。她说,到这一步也无所顾虑了,维权要坚持下去。

  此时,发展商提出了解决方案:赔偿房款的10%,给予入住,但必须撤诉。孟女士同意了,她觉得打这场官司太累了,这四年不仅不能入住,而且还要按时月供。

  今年春节前两天,孟女士终于乔迁新居。但小区用的还是临水临电,会所等配套也没交付使用,在这里能否住得安心、开心还不知道。

  她说,如果自己的权益还受到侵犯,她依然会用法律来保护。

  维权心得

  学会理智退让

  打过一次官司才知道打官司有多难。遇到纠纷,该争取就要争取,但该舍弃的还要懂得舍弃。适当的时候,双方各让一步,矛盾就能有所缓和。

  维权经验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买房时一定要充分考察发展商的实力、信誉度。当自己的权益受损,不要想着以自己的力量能解决,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维权故事 3 网上维权进行时

  维权档案

  主角:李先生,建筑业从业者。

  维权记录:2000年2月购买××花园。今年2月,他与物管公司的一次纠纷引来众多业主的关注,小区存在的其他问题也在业主的谈论中越揭越多。他通过网络积极联系其他业主,与发展商协商、草拟维权资料。

  意义:开创网络维权的新模式。

  □ 故事简介

  今年2月24日,李先生回家一开门就愣住了:地板上积满了水,天花板上不断有水珠滴在地板及家具上,部分家具和他的手提电脑被水浸湿。做工程的他一上楼顶就看出了问题,原来物业管理公司为给楼顶的蓄水池排水,加大了水量,结果管道承受力不够,住在顶楼的他家就被淹了。而在之前,也有两三家业主遭遇到同样的问题。

  □ 维权经过

  水淹地板

  就在水淹地板的当天,李先生找来几个业主作证,就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但交涉未果。大家心中不快,就聚在一起谈论住在这里的感受,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物管收费不透明、房子一直没有确权、物业维修基金卡没着落、房屋质量不好等问题就被一一托了出来。谈到这里,不少业主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李先生说,××花园的业主以年轻人居多,过去大家因忙于工作,对于一些小问题能忍则忍,不想过多纠缠。

  网络维权

  但那天讨论后,大家就坐不住了,刚好快到3·15,维权的意识就萌芽了。李先生和其他业主想到了传播信息最快的途径——网络,决定把这些问题在某网站的小区论坛上写出来,让更多的业主意识到要保卫自己的权益,结果这些问题很快在论坛上成为关注的焦点。此时,恰好又有一件事坚定了李先生等业主维权的决心。

  2月25日,有报纸报道说××花园销售抵押房,整个小区都轰动了,很多人开始不安。网络就在这时显示了更大的力量。李先生和其他业主商量召集业主开会,搜集业主反映的问题,再选出业主代表,带领大家维权。但要有理性地维权,先同发展商交涉,不能一开始就采取过激行为。

  当天,"××花园第一届业主维权大会27日召开"和"维权志愿者报名"的帖子出现在了业主论坛上,同时他们挨家挨户通知维权决定。业主在网上纷纷发表意见,问题越说越多,维权的智慧也越来越多,大家最终在网络上一致达成要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见——××花园业主的集体维权行动瞬间揭竿而起。

  众人拾柴

  2月27日晚,有三百多业主集中到了一起,有100多位业主报名支持和参加维权,并选出了20多位业主代表。维权有了声势,也惊动了发展商。

  随后,发展商两次约业主座谈,就业主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就办理查封房解押、确权、房产证等问题做出承诺,但其他问题双方还存在不同意见。李先生说,在这次维权过程中,第一步就是要解决目前提出的这些问题,然后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他们这次维权的重点。

  维权心得

  邻居是最好的盟友

  遇到纠纷和困难的时候,邻居是最好的盟友。只要大家团结、相互支持,就能解决业主团体维权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内部分化、资源不足等问题,××花园的业主在这方面具有优势,维权一定能赢。

  维权经验

  网络是可以依赖的力量

  借助网络可以更大范围地联系和团结业主。维权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不是闹事,因此第一步不能过激,如果和发展商有协商解决的可能就最好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选举维权业主代表的人数要多,这样才能保障维权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和人力进行维权。

  维权故事 4 假离婚下的离奇维权

  维权档案

  主角:何先生,工程师。

  档案记录:何先生在广州和深圳共有六套房屋。为了分得一套福利房,他答应和妻子假离婚,岂料假戏真做,从此他的生活彻底得以改变。

  离婚后,前妻通过各种手段,东挪西移,把婚前双方的多处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对此,何先生一直忍让。直到去年9月,前妻又强行霸占他在深圳的一处房产,愤怒的他拿起法律武器和前妻对簿公堂。但第一次开庭后,事情变得非常不妙……

  □ 故事简介

  温文尔雅的何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生平第一次维权针对的竟然是自己的前妻,他要讨回的,是离婚后被妻子悄悄转移到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

  发生在何先生身上的这件事简直可用"离奇"二字来形容。这个学识过人、年过半百的人在生活上却犯下了无可救药的麻痹错误。

  □ 维权经过

  接二连三买房

  1986年至1988年,何先生在广州一家计算机公司做销售工作。当时,他的妻子与他同在一个单位。靠着工作的勤奋和生活上的节俭,他很快有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1988年,为了改善家里的居住条件,他用7万元在天河买了一套房子。1989年,他下海到深圳一家合资企业工作,妻子的工作却一直没有变动。到了深圳,丰厚的收入使他又有了购房能力,因而当年购买了他的一位朋友在天河的两套房子。

  1990年,因工作突出,何先生所在公司给他奖励了广州东山区某楼盘的一套房子。而他为了在深圳有个安定的住处,又在福田区购买了朋友的一套房子。

  为福利房假离婚

  因为当时他没有深圳户口,所以这套房子一直未从朋友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同年,他又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白云区龙归镇的一套房子。

  此后不久,妻子所在的计算机公司分配福利房,其妻为了分到一套房子,提出两人先假离婚,分到房子后再复婚。何先生经多方权衡后,同意了假离婚。

  十年复婚不成

  1993年,何先生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只就家具、家电、小额存款等财产做了分配,并未对房产和大额存款做划分。离婚后不久,前妻分到了一套位于白云区的福利房,而何先生也开始期待着前妻与他复婚。

  但事情从此变得复杂起来。何先生经常找前妻要求复婚,尽管前妻口头答应,但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复婚手续,一拖就是十多年。这期间,前妻悄悄把何先生名下或两人名下的房产转移到自己一人名下,但何先生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一直容忍前妻这样的做法。

  买房给儿女

  2001年,他"前妻"找借口,让何先生卖掉了位于天河的两套房子,然后再买两套新房,分别把儿子和女儿的名字加入权属人中。何先生觉得是为了孩子,没多想就同意了。

  2003年,他前妻又到深圳,撬门闯入了他在深圳的那套房子。因这套房子的产权当时还在何先生一朋友名下,其前妻又打着何先生的旗号,与这位朋友办理了过户手续,把这套房子的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就这样,何先生的六处房产"名正言顺"地到了前妻名下。

  恍然大悟受骗上当

  事到如今,何先生才恍然大悟,明白前妻一直不同意复婚是为了独占本应属两人共有的房产。何先生说,这些房产都是他一人的工资和奖金购买的,即便是真离婚,他自己最少也应该分得一半,但现在,他一无所有。

  一直性情温和的何先生发怒了。2003年底,何先生把前妻告上了法庭。原以为自己占着理,因此没做太多准备,结果第一次出庭,因现在所有房产的产权人都是前妻,自己处境非常不利。现在,他经常奔波于广州和深圳两地,找证人、找证据,寄希望于第二次开庭能扭转局势,然后自己能安度晚年。

  维权心得

  不得已而"维"之

  何先生认为,是自己的麻痹、善良让他陷入了今天的困境。他和前妻对簿公堂是自己不愿意看到的事,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但目前已被逼上绝路,不得不为争取自己的财产而维权。

  维权经验

  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好房产

  每个人应该相信自己的妻子,如果是准备离婚的夫妻,一定要处理和分配清楚两人的财产和房产。如果是从朋友那里购买二手房,一定要及时过户,否则有理到法庭上也说不清。

  □ 记者手记

  把维权进行到底!

  有句很普通的话,印象却很深。年初,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一期"我爱我家"节目,业主代表苏德强女士道出了自己维权的感触:"说句良心话,我不愿去斗了,但不维权不行了,真的不维权不行了。"我注意到,她把"不维权不行了"说了两遍。我想这不是为强调而重复,而是发自内心的无奈——面对自己受损的权益,维权的动力将打倒怕惹麻烦的本性,这是出路。

  我想到了自己曾采访过的那些维权的业主,他们都曾有苏女士一样的矛盾:想放弃,但权益的被侵害逼迫着他们不得不把维权进行到底。他们的愤怒、咬牙切齿的表情、无奈的语气让人印象深刻,但他们不屈不挠的韧劲,维护自己权益和尊严的精神让我感动。而每条维权的路,维权的业主走得都相当艰辛。一位维权"领袖"式的业主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发展商有专业知识、有人力、有关系、有钱,我们跟他们斗,太辛苦了。"但很多经受过维权艰辛的业主依然有一个信念:争取权益就是争取尊严,维权要一路到底。

  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觉醒着的,每个小区里都存在着那些沉默的大多数。他们对自己受损的权益,要么根本没有维权的意识;要么看着别人维权,自己沾光。但最终,这些人可能因顺从和沉默而错过了诉讼期限,使自己的权益和尊严失去得更多。今年"3·15"主题中的"维权"就是让这些沉默的大多数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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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04-4-3 17:51 | 只看该作者

Re: 近期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活动形式——收集签名[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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