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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江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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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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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04-7-1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lbbqq At 2004-7-16
[秋水妹妹:应该是说我吧lbbqq不是lbbpp哦!
我是不是律师? [M11] [M11]
你说呢? [M01]
很多朋友帮你了,我也高兴了,
祝你好运
也会有好运
好人一生平安!! [M29] [M29]

[M04] [M04] [M24] [M24] lbbqq gg,不好意思,最近很多事情都很糊涂的,下次一定记得不能错了! [M37] [M37]
谢谢所有支持和帮助我的朋友邻居们! [M26] [M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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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04-7-16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老总显得迫不及待,刚才又找我了,但由于一时紧张,没敢带上录音机!
他的赔偿金额不变,时间加了15天,晚育的时间,但不算独生子女,说问了很多的会计,这样做已经很不错了! [M11] [M11]不象有些公司会使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 他们是希望商量解决就算了!
这算威胁吗? [M11] [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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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04-7-1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刚问同事:他这样说,是不是等于警告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们也会用下三滥的手段来对付你! [M09] [M09] [M09]
同事说:可能是! [M07] [M07]

我给他们发了邮件,说了IVY和JING姐姐教我说的那些,暂时没有进一步的反应!
接下来,是否在上下班时有所准备?应该怎样预防? [M13]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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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6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2004-2084 At 2004-7-16
楼主把这贴子发到电视台。电视台最喜欢这种节目,贴近大众,有代表性,又不得罪广告客户。而且符合广州在申办亚运成功后,重建城市形象的要求。

不知道好不好? [M16]
再等一下,看他们看完的我邮件后有什么反应,只要不要一下子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就好! [M10] [M10]
这次我倒是没动气,他说完我也没生气,只是说:我先回去看看!
回来就把邮件给他们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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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04-7-1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2004-2084 At 2004-7-16
可以把我的建议作为下一步。如果由媒体接手,下面的事就全解决了。 [M04]

真的吗?
怎么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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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04-7-1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男儿当自强 At 2004-7-18
你们要用反向思维,
如果你是私人老板
你会不会留下一个不用干活只拿工资的职工?
当然你会说是国家规定
但民营企业有多少会执行国家规定?
国有企业就没有问题
因为钱是国家的

而且人家只是和你商量吧了
只是看你的谈判能力了
lbbqq说的很有道理
你可以多参考她的意见
她说的比较中立
[M12] [M12] [M41] [M41]

其实我也没有不干活啊,第二次谈话我就说中间只会有一个月没法子回公司,其它时间就算是产假期间也可以不定时回来帮他们把事情做好! [M11] [M11]
不是他们一下子说了些刺激我的话,我也不会跟他们计较太多!
也是希望跟他们好好谈的,真的不是没事找事那种人! [M42] [M42] [M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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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04-7-19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ivyqin At 2004-7-16
再等等,一定要等到公司发给你相关处理通知或你拿到录音!如果现在就通知了媒体,到时公司说没说让你走过!怎么办?
要有证据啊!

没有到最后关头,我是不会把事情闹大的,况且现在说什么也是没用,因为他们也只是嘴上说说,并没有什么真凭实据的在手!反过来我发过去了,他们还可以说我在捏造事实损伤他们的名声呢! [M13]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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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主| 发表于 2004-7-19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男儿当自强 At 2004-7-19
如果你能拿到证据
希望你通过投诉解决问题
再在原单位呆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
但你要求她赔偿的额度最好在六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基本工资
这样可能容易些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
可以拿到更高赔偿
[M14]

尽力而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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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4.公司将对员工过失进行处罚。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的不同,员工过失可分为轻微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三类。
4.1轻微过失的表现形式
4.1.1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替他人刷卡;
4.1.2工作时嬉戏喧哗、哼歌曲、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杂志,上网聊天、做游戏,下棋、打扑克、听收音机、打瞌睡、讲脏话等有失职业风度的行为;
4.1.3上班时仪表、仪容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
4.1.4上班时吃东西、不按公司规定时间就餐;
4.1.5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行为;
4.1.6办公环境不符合公司规定者;
4.1.7未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擅自动用公司物品、设备;
4.1.8上班时不接受领导安排,不与同事协作、破坏内部团结;
4.1.9不遵守所属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标准;
4.1.10工作中出现一般性质量问题;
4.1.11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一般物品损坏、丢失(价值在伍百元以下);
4.1.12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的有关内容;
4.1.13所犯过失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4.2严重过失的表现形式
4.2.1对待客人及同事无理、不尊重,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其他同事;
4.2.2工作时争吵,造成不良影响;
4.2.3主管领导询问有关事宜时,隐瞒事实;
4.2.4对领导谎报消息,编造、传播有损公司及员工利益的谣言;
4.2.5未及时传达公司重要文件精神及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4.2.6对员工的不良行为包庇、怂恿,造成不良影响的;
4.2.7未经领导允许,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4.2.8将公司的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4.2.9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或同事的物品私藏;
4.2.10未经部门允许,私拿公司公物使用;
4.2.11擅自将移动通讯器材等设备、设施改做它用;
4.2.12对工作有意懈怠或工作不努力,没有按期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
4.2.13因事缺勤(包括因病)而未能预先打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4.2.14在公司内拾到遗失物品不上报;
4.2.15发现公司财务或物品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
4.2.16随意在公司内乱写乱画;
4.2.17有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及特别指示;
4.2.18工作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2.19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严重设备损坏;
4.2.20不服从公司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者;
4.2.21领导者所管辖区域、部门发生重大问题的;
4.2.22严重违反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
4.2.23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的有关内容;
4.2.24所犯过失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4.3重大过失的表现形式
4.3.1危害公司及他人人身安全,打架或唆使他人打架;
4.3.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
4.3.3泄露公司机密情况,违反《保密协议》规定;
4.3.4故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造成公司利益重大受损;
4.3.5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
4.3.6用非法手段偷盗、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
4.3.7利用工作之便私做交易,行贿受贿,公饱私囊;
4.3.8偷盗、骗取客人、同事钱财;
4.3.9无故旷工,全年累计超过三天的;
4.3.10未经公司领导的允许,同时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单位;
4.3.11拒绝执行公司或部门领导的决定,工作上不服从上级的命令,拒绝工作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4.3.12上班时闹事,煽动员工集体怠工、非法罢工,假传上级命令或对上级命令压而不发;
4.3.13客户严重投诉;
4.3.14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的有关内容;
4.3.15所犯过失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5. 处罚类型
员工过失处罚类型如下:
5.1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5.2罚款;
5.3行政处分;
5.4降级;
5.5降职;
5.6辞退或开除;
5.7行政或刑事诉讼。
以上处分均计入员工档案。
6.处罚程序
凡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轻微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均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罚:
过失类别 过失次数 处罚类别 处罚权限及程序
轻微过失: 第一次过失 警告、罚款 部门经理
第二次过失 罚款 部门经理核实报
第三次过失 行政处分、降级、降职 部门经理、主管总监核实报综合管理部确认后由总裁审批
第四次过失 辞退或开除 部门经理、主管总监核实报综合管理部确认后由总裁审批
严重过失: 第一次过失 警告、罚款、行政处分 部门经理核实报
第二次过失 罚款、降级、降职 部门经理、主管总监核实报综合管理部确认后由总裁审批
第三次过失 辞退或开除 部门经理、主管总监核实报综合管理部确认后由总裁审批
重大过失 第一次过失 辞退或开除、行政或刑事诉讼 部门经理、主管总监核实报综合管理部确认后由总裁审批
7.下级出现过失经核实工作记录或事实经过,发现属上级交代不清或上级未能就有关工作规定明确标准与程序的,责任由有关直接或间接上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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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迟到、早退、上下班忘记打卡 均视为过失,过失四次是开除!
还有楼上的那些规章制度,不知那些是否可以开除我不用赔钱?

当然,我会很小心的不去犯这些错误,但真的三四次不同的小错加在一起就足够开除的条件了,怕有时防不慎防啊! [M11] [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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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星期五他们找我谈完之后,我就把我知道的发给了他们,周一没反应,周二我请假做产检时他们向人事要了我的劳动合同去研究,然后跟人事小姐说:我跟公司站在了对立面!
其实我在报告里说很清楚,我是要跟他们好好谈的!
昨天还出了个新规定,只有三个人是要提前到8:30上班的,公司这样做不是不合理,只是觉得针对性太强了! [M10] [M10]
估计还会有其它的规定出来,直到我受不了为止! [M13] [M13]
我现在反而心态平和了一些,对他们的举动没有太久的反应了(一开始肯定会有半小时的心里不舒服) [M24] [M24] [M24]

慢慢的看他们接下来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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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GIGI At 2004-7-22
昨天还在想秋水不知道怎样了 [M03] [M03]

希望这一切都不要影响你的心情 [M29] [M29] [M29]

谢谢GIGI,刚开始时还是会有一点影响的,过一会自己调整好了就没事了!
[M01] [M01] [M01]
我老公怕我被他们为难一下会生气,伤害的宝宝,我告诉他:我才不气呢,我会小心把事情做得好好的,气死他们! [M02] [M02]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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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男儿当自强 At 2004-7-22
以上规定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啊!
你应该可以遵守吧?
就算你违反,他们也很难拿到证据吧?小心就是了。
公司出一个规定不会专门针对某一个人的
否则这个公司的领导水平够臭! [M14]
你递交的报告不会引起太大的矛盾吧?

以上规定是公司的基本要求,但以这种要求就可以开除人不是太过分了吗?
我也不懂法律的,不知公司有没权力动不动就罚款的?
公司出的规定不是针对我一个人的,但有些比如上班打卡时间就一定是,因为其它技术人员是机动的,只有我跟人事小姐是没办法的,而人事小姐无疑是受我、牵连了! [M11] [M11]
至于证据,他们在处心积虑的情况下也许可以拿到一些犯小错的,因为人难免会有一些不小心的时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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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GIGI At 2004-7-22
[M21] [M21] [M21]

思想上要藐视敌人,行动上要重视敌人

[M21] [M21] 说得对!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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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求救!![/b]

QUOTE Create By 桔梗花 At 2004-7-22
如果一个公司做得这么没有人情味,估计也没有哪个员工愿意死心塌地地给他卖命。实在是太让人心寒了。 [M34]
一个公司的管理不是这样来运作的,目光短浅,只图眼前利益的的公司很难让人看到它的未来。这让我想到了为什么中国的很多私营企业都很难做大做强。 [M41] [M41]

我们公司技术人员一般签三至五年的合同,违约金是5000元,如你要提前走,不管有没有提前申请,或是申请被批准,都算你违约!所以现在很多员工有怨气,说是在跟他们熬日子!
目前不知公司的前途如何,但是业务量不是很多!
大股东是日本留学回来的,总是说日本人怎样怎样,在全心全意的学日本人的做法呢! [M10]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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