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狮王猪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水民户外俱乐部和水深几许许版主做广告,竟然收不到代理广告费。[M29]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09-12-1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热门贴过来踩一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09-12-14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模范菜鸟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水版主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没有错误。版主本来就是义务劳动,按规则办事是最省心也是最公平的做法。

为什么要求版主移贴时还要考虑你是“帮忙捎带”,“无利”?发贴的是谁?好不好惹?

按规则做事,无可非议。

你不符合规则,被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也很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12-14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模范菜鸟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互助版,就应是互相帮助、帮助大众为定义!而俱乐部的出发点就是服务大众,免费为大家做事的原则。而俱乐部的这一次在互助版的违规发贴,也不见得真能让版主要作处理的!因为版主你抹杀了俱乐部所有员工的一片苦心和互助版的真实含意!有时所谓的规则真是很重要吗?真的是所有的奖罚都是那样公正无私的吗?其实,官字两个口,当权的说了算!就如版主你定的互助版的规则一样!也保留了一定的余地! [M04] [M29]
[/quote]


规则就是规则,规则很重要。不能因为违反规则的是谁,或者代表了多少人就可以漠视。之前违背规则是无意。可现在这样以一个团队的方式对版主工作的否定,我觉的不对。版主只是按规则做了他该做的事。[/quote]


如果一律按同一规则办事,大家应该心服口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12-1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模范菜鸟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当然是按统一规则处理。版主也要工作,也要吃饭睡觉。不可能每个贴子都去盯着,数是第一团还是第二团或是第三团。

一是靠自觉,三是靠监督,三才能靠版主。

水深不是说检举查实的话,奖励10G吗?有认为不公平的,就检举啊。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12-1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彩色背心裙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哎,至于嘛?P大点事,既然是义务的,放哪不都一样,有必要喊来喊去的嘛?人家版主也没拿你钱,反而出钱让你在这玩。玩不习惯啊?这年代谁出钱谁就老大,谁就有权利说规矩。

玩得起不?



怎么让人听起来这么不舒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12-1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jasmine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水深斑竹在这件事情上的处理完全没有错。



希望真的如此,用同一个标准来处理事情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12-1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yama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执行董事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执行董事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M04] 炒的这么愉快啊。


规则贴7个精华是用来给互助版活动和奖励发GG的。这事个可以消停了吧。

个人认为需要线互助版活动和奖励发GG可以向总版申请啊,这样加精华的话,那贴子不就变味了。[/quote]

so,这个是版主俺的事情了,这有老您老费心了,不好意思了。。。大摸黑的还帮俺巡查,真不容易啊,谢谢,走稳啊。[/quote]
这只是向版主们提建议,以后如果想作为奖励的话可以到总版那里申请,不要让“精华”这两字变味了。[/quote]
版主做事不够严谨,谢谢提醒,今后咱们努力就是了,但不保证百分百改得了哈,毛 主 席努力几十年了还戒不了烟不是? [M01]
不过,如何加精,跟本贴论题似乎没有直接关系,咱们不需要在这里继续讨论了。[/quote]

个人认为加精华的问题也不是太大的问题,可以消停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12-1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fei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彩色背心裙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彩色背心裙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哎,至于嘛?P大点事,既然是义务的,放哪不都一样,有必要喊来喊去的嘛?人家版主也没拿你钱,反而出钱让你在这玩。玩不习惯啊?这年代谁出钱谁就老大,谁就有权利说规矩。

玩得起不?

不错,如果这个论坛是某个人,或某版主出钱的投资方,是有权主宰一切的!喜欢怎样都行!但,你有你的处事方式,我有我的观点! [M01][/quote]
别说,你眼力还真不错。算你说对了,就是某些人某些个版主出钱的投资方,你也说对了,既然有权主主宰这一切,在这玩就要懂规则,更何况,这里的版主并没有乱来是吧。[/quote]
我讨论的并不是说水深乱来,也没有偏帮俱乐部的意思。只针对俱乐部发的这一个贴子被处理的深一步作讨论而已!
你所说的投资方是老大是高高在上等问题,这是更复杂的一个层次了!其实骏景花园业主论坛能活到现在,搞得有声有色。并不是靠你所讲的不可一世的观点所能做到的!吸引别人进来的并不是来看某人不可一世的理论的! [M01][/quote]

不可一世的理论在哪? 我可没能得见哈! 给指正指正 [M11]

不过,某些人某些个版主出钱的投资方,在论坛经历生死存亡时承担的那些压力和责任, 我可是得见的。 [M29][/quote]


同情支持和理解,所以版主有时候有点大气同样值得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12-14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斗牛士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斗牛士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哎, 都是年轻人不懂事, 以为接触点新思想就可以解放全人类; [M04]

就如世界没有绝对的民 主与自 由一样,世界上也没有绝对的公平,所以我的解决方法是自己做版主. 我来制定游戏规则.哈哈

只有你在认老吧! [M01][/quote]

想改变游戏规则就要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这是不变的真理.希望你朝这个方向努力.[/quote]


有道理,幸亏你不是宪法和法律的制定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12-16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彩色背心裙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哎,至于嘛?P大点事,既然是义务的,放哪不都一样,有必要喊来喊去的嘛?人家版主也没拿你钱,反而出钱让你在这玩。玩不习惯啊?这年代谁出钱谁就老大,谁就有权利说规矩。

玩得起不?



看来我玩不起,请把论坛的名字改为: 彩色背心裙


如果继续使用 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这个名字真的侵权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6-17 13:04 , Processed in 0.17048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