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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反对!
1)制度需要延续性,即使需要修改也没必要追溯;
2)总版是为论民服务的,不是强制坛民的。
反对,总版有义务和责任解释新规则的改变的思路缘由,而非用自己是规则制定者这一身份推搪。
反对!新规定只应针对今后,以前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资格,怎么能说作废就作废。不是偶们取得资格的方式不合法,就不能让偶们承担规则变更的责任。总版此类做法,让人想起当年债券交易被ZF推倒重来的闹剧
如果前面当选的总版以此作为参选总版的目的,那很对不起投你们一票的人。
且不论修改VIP ID认证规则是否妥当,但把前面的一概取消,似乎不妥。新办法适合以后申请VIP的ID,对过去已经通过的则不应该取消。
不管是哪个总版,如果穿了“骏景论坛管理员”的马甲,举手投足一言一语之间,是不是应该庄重并慎重一些呢?口出于心啊。
总版管理原则应该是公平公正以理服人,连没文化的雷老虎都知道这个道理呢,所以动不动就以抡大锤关小黑屋威胁,有失管理风范
对的、严谨的制度当然要支持,但松散、禁不住推敲的制度就要反对,总版体现的是这个论坛的管理方向呢,可马虎不得。
马虎不得的不仅是制定的制度本身,而且包括措辞、说法,要不怎么说过往总版的tsing、lindows到现在还得以服人呢?
同意此说法!
一朝天子一朝臣?
感觉这次像 大 革 命 了?
本次做法粉有“中国特色”和“国企特色”哦...
想起俺以前的国企,换一老总,换一堆手下,完全变另外一种作风。
喜欢就好,爱咋咋的...
想当年还费不少劲才带花,没了竟然现在也不心疼了...
好雷人的不知哪位总版的雷人的新政.
雷到人了,吸引到眼球了,充分显示了自身的存在(因为在出新制度后确实仔细地瞧了一下总版名单)
充分展示了出台新制度的总版是富有非凡的创意的,也是具有超人的智慧的.
新制度还具有追溯功能,不得不说是规章制度建设上的一次伟大的革新.
而且让我们懂得一个几千年不变人类生存法则:改朝换代了,我就是王法,想代表王法你就来换朝代吧.激人奋进啊!
此新制还有其他的重要意义:
为论坛的"后昔士风聚会"时期注入了新的活跃点.
以一朵小花的微小代价让我们知道了有的总版确实长得很白.
总版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合法的行为,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是多数法律通行的规则,
现任总版里不乏大律师,
请帮广大水民上一课啥叫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观念吧~~~~~~
我是同意老黑的意见...
只是修改规定,可以在以后的认证中进行修补,追溯并剥夺以前至少是“合法”获得的名誉。
总是觉得不太合理。
法律讲究延续性... 不能一下子来个翻天复地... 这作风有点GCD作风了!
鄙社只是对事不对人.但鄙社很想知道.取消这部份VIP ID资格是总版或版主团队一致沟通之后达成的决策,还是某位总版同志独裁者所制定的专制制度?因为鄙社看到,即将取消这部份VIP ID 的名单之中,也不乏有总版/版主的花甲.似乎非所有总版版主一致讨论的结果.
页首是这样写的"经现任总版讨论,投票决定对论坛VIP ID的认证方法及认证条件进行以下修改"
如此说来,顾委也应一并取消.因为根本无需征求顾委意见.
(鄙社并不想骟风点火,多有得罪,请见谅)
政策的制订过程是政策执行者的责任, 民众无从知道, 也无需知道.
再说政策中间的过程变化, 政策的执行应该一切以公告为依归, 以公告为实行的最高准则.
民众只需要按照公开既定政策的公告规定来遵守规范, 如果政策有错, 那也错不在民, 不能由善意的民众来承担后果.
俺不反对总版推行所谓的新制, 但我反对所谓溯及既往的去推翻及撤销之前善意遵守公告规则的 vip 资格.
老黑认为昭告天下的公告才是政策执行的最高准则.
当新公告和旧公告有所冲突时, 应该新公告以前的行为按照旧法处理, 新公告以后的行为按照新法处理.
要不然公告的尊严何在, 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何在.
以后如果又换了总版,又换了方针. 是不是又要推倒重来? 现行公告有没有效, 是不是会让民众留下质疑的伏笔.
按不按现行规定取消VIP跟俺没有利害关系。但也想说句公道话。
新总版制定新规定是职责所在,但新规则有溯及力似乎是欠妥的。前面的规则是过去的版主定的,且沿用时间很长了。你们是这一届的版主,制定的新规则只能是适用于你们上任以后的。你们凭什么否定过去的版主制定的规则呢?其实否定他们不也就是否定了你们自己吗?你敢保证自己永远是这个论坛的总版吗?从此以后都由你们来制定规则吗?如果不能保证,那今后的总版是不是又可以重新来一套新规则呢?这次被强制摘掉花的,下次新总版上任又全再戴上花。这样反反复复的变换规则,对论坛的稳定其实是不利的。 中国法律为什么没有溯及力,不也是从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的角度出发的吗? 其实你们制定规则是你们的权力,当然我们可以按你们制定的新规则去办,但把前面不在你们权力范围的已成定局的人事作否定,恐怕你们也没有这个权力吧!请总版再考虑考虑。
制度可以修订,但是追溯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对各位以上的异议言论都略看了一下,正准备回复。回复速度慢的原因有二:
一、上班时间需要工作。
二、准备回帖的字数不少,不是只打几十个字可以一气呵成的。
各位急着有个回应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请不要继续水这个帖子了,最近几页已经有水的倾向。我明白各位不断顶帖是为了要管理员回应,但不希望该贴被水,请各位多给点耐心。
其实就灌水而言,诸位为何不想想上面所提出的异议意见为何能被收录在内,而其他言论不做收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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