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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身边有人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请提醒自己和其他人考虑增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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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ll
时间:
2007-7-14 21:23
标题:
如果身边有人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请提醒自己和其他人考虑增加保障
友邦的重大疾病险守卫神等要停卖了,还有女性的重大疾病险护花神也同期停卖.如果在7月20日前买,可以享有新旧条款有利于客户原则理赔,而且价格比新产品便宜.
[本帖由xiaoll修改于2007-07-14 21:37:46]
[本帖由xiaoll修改于2007-07-14 21:39:40]
作者:
xiaoll
时间:
2007-7-14 21:34
标题:
如果您身边有人发生重大疾病,请提醒自己和其他人考虑增加保障
守卫神:集满期金、身故、重大疾病、残废保障于一体,保障周全,体现您对家人的责任与爱心。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涉及27项重大疾病及手术,让您的生活更稳健,让您的家人更安心。
作者:
xiaoll
时间:
2007-7-14 21:37
标题:
Re: 友邦的重大疾病险守卫神等要停卖了
一、保单特色
·多项利益,幸福安康
集满期金、身故、重大疾病、残废豁免保险费等多种保障于一体,保障周全,体现对家人的责任与爱心。
·重大疾病,坦然无忧
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涉及27项重大疾病及手术,让生活更稳健,让家人更安心。27项重大疾病及手术如下:
癌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失语、中风、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外科手术、主动脉外科手术、心瓣膜手术、重要器官移植手术、失明、失聪、严重烧伤、肌营养不良症、瘫痪、阿耳茨海默氏症、良性脑肿瘤、重型脑损伤、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植物人、帕金森氏症、多样性硬化、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肝病末期、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专业保障,从容应对
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岁后,重大疾病和身故保障增加至120%基本保险金额,帮助您从容面对未知的风险。
·满期返还,安度晚年
在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岁时,给付满期金,在耄耋之年,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
二、保险责任
本公司仅对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及满期金此三项保险金中的一项予以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最先发生时日以身故发生时日、重大疾病确诊时日或满期时日为准,且若在被保险人身故前未曾提交重大疾病保险金索赔申请的,本公司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将不再接受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索赔申请。
·身故保险金
1、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或于被保险人六十岁生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前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其身故时主合同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合同终止。
2、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或于被保险人六十岁生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身故或以后身故,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其身故时主合同保险金额的一点二倍(120%)的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合同终止。
注: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等值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附加合同所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若附加合同所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大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则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等值于零。
·重大疾病保险金
1、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且于年满六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或于被保险人六十岁生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前被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附加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的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合同终止(主合同亦随之终止)。
2、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且于年满六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或于被保险人六十岁生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或以后被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附加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的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点二倍(120%)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合同终止(主合同亦随之终止)。
3、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注:《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等值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附加合同包含的27项重大疾病及手术如下:
癌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失语、中风、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外科手术、主动脉外科手术、心瓣膜手术、重要器官移植手术、失明、失聪、严重烧伤、肌营养不良症、瘫痪、阿耳茨海默氏症、良性脑肿瘤、重型脑损伤、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植物人、帕金森氏症、多样性硬化、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肝病末期、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具体定义请详见附加合同条款。
·豁免保险费
在主合同和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或于六十五岁生日前(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发生主合同所定义的残废并在残废持续期内,则本公司将豁免投保人所应缴付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满期金
在主合同有效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满期,或至被保险人八十岁生日满期(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若被保险人于该满期日仍然生存,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主合同满期时的保险金额的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合同终止。
注: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等值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附加合同所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若附加合同所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大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则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等值于零。
三、投保年龄
·缴费20年,投保年龄:18—55岁
·缴费至59岁,投保年龄:18—50岁
[本帖由xiaoll修改于2007-07-14 21:42:49]
[本帖由xiaoll修改于2007-07-14 22:13:25]
作者:
xiaoll
时间:
2007-7-14 21:40
标题:
Re: 如果身边有人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请提醒自己和其他人考虑增加保障
友邦护花神健康保险
投保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保险利益:
1. 女性癌症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罹患一项或多项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癌症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2.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罹患一项或多项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重大疾病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重大疾病的项目为:①严重狼疮性肾炎;②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以上合同约定的女性重大疾病的具体定义请参阅合同条款。
3. 疾病及医疗保险金
⑴ 骨质疏松症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罹患本合同所约定的骨质疏松症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5%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但给付以一次为限。
⑵ 尿失禁症手术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罹患本合同所约定的尿失禁症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的,并经医院对该症进行必要的手术治疗,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手术费用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每次手术费给付,最高以本合同保险金额的5%为限。若被保险人因该症需间歇性施行手术,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按同一次手术给付。
⑶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罹患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原位癌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女性原位癌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⑷ 特定手术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需接受本合同所约定的特定手术时,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手术费用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但每种特定手术的保险金最高以本合同保险金额的5%为限,且每种特定手术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4. 意外整形手术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意外事故烧伤需接受意外整形手术治疗,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手术费用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累计手术费给付,最高以本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5.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作者:
xiaoll
时间:
2007-7-1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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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如果身边有人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请提醒自己和其他人考虑增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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