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ericpic 于 2007-2-13发表的原文
尽管几易其稿,《物权法》(草案)引发的争议依然未能平息。日前,广州120多个楼盘业主委员会代表联合署名,拟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人大代表,建议修改《物权法》(草案)第七稿中的有关约定,明确小区公共物业权利归全体业主共有,同时明确业主团体的法律地位。
这份由众多业主代表联合署名的《公开信》的标题内容是“要求《物权法》第六章明确业主权利,修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条款’”,其核心便是要求明确小区公共面积的权利归属以及业主团体的法律地位。
此次联署行动由北京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发起,于11日同时在北京、上海、南京、深圳、广州几个城市的业主之间举行。据悉,除了广州有120多个楼盘业主代表联署外,北京有二三十个小区的几百个业主参与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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