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请斑竹定夺,谢谢! [打印本页]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19:58
标题: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嘀嘀 At 2006-9-18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8

QUOTE Created By 嘀嘀 At 2006-9-18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8
从2004年8月入住以来,每月我都按时交纳足额管理费
现在我才知道,有这么多业主是不交管理费的
换句话说,我每个月的管理费都给那些不交的人给无偿享受了
我气愤,我愤慨!

捣乱的?合生的?

你没事吧?

看你那副嘴脸,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东。


我家住骏扬轩C座,2004年8月买房至今
不知道怎么就成了你说的那副嘴脸了?
请你调查清楚再说话
另外,就你说我不是好东东,我也想请你解释一下
同时,提请斑竹说我该怎么办?
我说的事实,我的管理费确实是某些人在无偿享受
我这句话是就事论事,不带其他任何意思

[cure修改于2006-09-18 20:05:43]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20:0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为什么不调查清楚上来就说我不是好人?
我当兵至今,还真没有人跟我这样说过话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20:06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斑竹不在?有没有人管?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20:2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没人管,我自己顶哈
作者: yama    时间: 2006-9-18 20:4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楼主不要生气,因为管理处在骏景人民心中的影响实在太坏,所以现在论坛上也是草木皆兵的,凡有说一句不反对管理处的话的,都容易引起其他人的误会。请大家互相体谅哈。 [M29]
作者: 有啥说啥    时间: 2006-9-18 20:51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每个人都有言论的自由,LZ何必那么在意别人的话呢 [M14]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20:5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有啥说啥 At 2006-9-18
每个人都有言论的自由,LZ何必那么在意别人的话呢 [M14]

无端给人说了嘛
作者: 楚楚    时间: 2006-9-18 22:4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赫赫,慰问
[M29]
作者: 小琳    时间: 2006-9-18 22:46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同慰问~
作者: L148    时间: 2006-9-18 22:4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正因为楼主新来的,可能不知道论坛风格哦,不是每一句真话都是可以说出来的!
久了,就习惯了啊! [M04]
作者: cocomomo    时间: 2006-9-18 22:50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LZ不要生气,关于管理费哪,我看到底是哪些人享用了还真说不好。
如果KJ把目前收到的管理费都用作小区的管理,JJ也不至于是目前的样子。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22:5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谢谢大家哈,好感动也~~~
作者: 杜2神仙    时间: 2006-9-18 22:5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论坛里有些人火气太冲。
风气不好。
作者: 泉水叮咚    时间: 2006-9-18 23:01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LZ莫生气 [M23]

气坏多不及,

论坛闲话聊,

何必干着急.

[M29] [M29]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23:0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杜2神仙 At 2006-9-18
论坛里有些人火气太冲。
风气不好。

头一次发现网上和现实差不多哈,
早知道去年不学上网啦
都怪俺连的指导员,非逼人家
作者: 云中悍龙    时间: 2006-9-18 23:0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我也按时交管理费,给不交的人享受了.竞然有人还得2000元的管理费奖励,还有公摊费用,是不是不交费的都摊给我们交钱的人了,想想真是愤慨.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23:0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泉水叮咚 At 2006-9-18
LZ莫生气 [M23]

气坏多不及,

论坛闲话聊,

何必干着急.

[M29] [M29]


恩.
美女还会作诗啊
作者: 大只牛牛    时间: 2006-9-18 23:0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云中悍龙 At 2006-9-18
我也按时交管理费,给不交的人享受了.竞然有人还得2000元的管理费奖励,还有公摊费用,是不是不交费的都摊给我们交钱的人了,想想真是愤慨.



应该是介绍朋友来合生买房子奖励的.不是"非法"所得.别误会人家了. [M11]
作者: 泉水叮咚    时间: 2006-9-18 23:10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8
[quote]QUOTE Created By 泉水叮咚 At 2006-9-18
LZ莫生气 [M23]

气坏多不及,

论坛闲话聊,

何必干着急.

[M29] [M29]


恩.
美女还会作诗啊[/quote]


[M24] [M24] 见笑了!
网上闲聊当游戏, 大动肝火人不知, [M04] [M04]
问您如此又何必. 发泄完毕觉觉去. [M22]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8 23:1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泉水叮咚 At 2006-9-18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8
[quote]QUOTE Created By 泉水叮咚 At 2006-9-18
LZ莫生气 [M23]

气坏多不及,

论坛闲话聊,

何必干着急.

[M29] [M29]


恩.
美女还会作诗啊[/quote]


[M24] [M24] 见笑了!
网上闲聊当游戏, 大动肝火人不知, [M04] [M04]
问您如此又何必. 发泄完毕觉觉去. [M22][/quote]

才女,慢走~~
作者: 骏霖番薯    时间: 2006-9-19 16:0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我不信楼主及云中害虫害虫是业主,请指大家熟悉的ID作证
作者: 锅锅    时间: 2006-9-19 16:10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都是懒得认证惹的祸 [M04]
作者: 锅锅    时间: 2006-9-19 16:11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不过要注册3个月以后才能认证,时间有点漫长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6:26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锅锅 At 2006-9-19
都是懒得认证惹的祸 [M04]

是,主要觉得没什么必要,而且挺麻烦的
作者: jessica_zhang    时间: 2006-9-19 16:3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云中悍龙 At 2006-9-18
我也按时交管理费,给不交的人享受了.竞然有人还得2000元的管理费奖励,还有公摊费用,是不是不交费的都摊给我们交钱的人了,想想真是愤慨.

绝对没有的事,公摊是按每栋楼的住户数量分摊的,绝对不会因为某些住户不交管理费而使交管理费的住户多交一分钱的!
作者: 豪杰0    时间: 2006-9-19 16:3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又有争执? [M16]

LZ不生气,目前JJ的管理确实太差,所以有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拒绝交管理费。其实大家的心中还是希望JJ能管理得好,并非常愿意按时交费的,但KJ总让人失望,所以部分业主就对KJ产生了反感,也就出现非我即敌的感觉。

QUOTE Created By yama At 2006-9-18
楼主不要生气,因为管理处在骏景人民心中的影响实在太坏,所以现在论坛上也是草木皆兵的,凡有说一句不反对管理处的话的,都容易引起其他人的误会。请大家互相体谅哈。 [M29]

yama [M29]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6:3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早就不生气了嘛,谢谢大家哈
作者: 豪杰0    时间: 2006-9-19 16:46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事实上,没交管理费的业主就一定占了交了管理费的业主的便宜之说应该是不成立的。所有的业主都交管理费是否KJ就一定管理得很好,恐怕按目前的状况来说是让人怀疑的。

筒子们在发言时也不要说不认同我方的观点的就是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论坛允许各种观点进行交流,只要不进行人身攻击就好。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6:4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QUOTE Created By 豪杰0 At 2006-9-19
事实上,没交管理费的业主就一定占了交了管理费的业主的便宜之说应该是不成立的。所有的业主都交管理费是否KJ就一定管理得很好,恐怕按目前的状况来说是让人怀疑的。

筒子们在发言时也不要说不认同我方的观点的就是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论坛允许各种观点进行交流,只要不进行人身攻击就好。[/quote]
[M21] [M21]
作者: 豪杰0    时间: 2006-9-19 16:5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jessica_zhang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云中悍龙 At 2006-9-18
我也按时交管理费,给不交的人享受了.竞然有人还得2000元的管理费奖励,还有公摊费用,是不是不交费的都摊给我们交钱的人了,想想真是愤慨.

绝对没有的事,公摊是按每栋楼的住户数量分摊的,绝对不会因为某些住户不交管理费而使交管理费的住户多交一分钱的![/quote]
云中悍龙筒子,1、拒交管理费的是否享受了按时交管理费的业主交的管理费还有待考证;2、管理费的奖励都是因为介绍业主买JJ的房子HS给的介绍费;3、没有交的费用应该还在该业主头上,应该不会摊到你的户头上的,这点应该可以放心,可咨询管理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应该可以向管理处索赔的。4、没有必要和理由生气啊,生气了是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身体的,那不是让你想气的人得逞了吗?希望你开心每一天 [M29]
作者: 豪杰0    时间: 2006-9-19 17:00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骏霖番薯 At 2006-9-19
我不信楼主及云中害虫害虫是业主,请指大家熟悉的ID作证

不好 [M14]
作者: 骏霖番薯    时间: 2006-9-19 17:01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两位若是晚上可以在论坛露脸2、3个小时,说话自然会可信一点。不过基本肯定害虫兄不会有这个时间。
作者: 豪杰0    时间: 2006-9-19 17:0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泉水叮咚 At 2006-9-18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8
[quote]QUOTE Created By 泉水叮咚 At 2006-9-18
LZ莫生气 [M23]

气坏多不及,

论坛闲话聊,

何必干着急.

[M29] [M29]


恩.
美女还会作诗啊[/quote]


[M24] [M24] 见笑了!
网上闲聊当游戏, 大动肝火人不知, [M04] [M04]
问您如此又何必. 发泄完毕觉觉去. [M22][/quote]
[M21] [M29]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7:0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骏霖番薯 At 2006-9-19
两位若是晚上可以在论坛露脸2、3个小时,说话自然会可信一点。不过基本肯定害虫兄不会有这个时间。

那我怎么算嘛?
为了证实我是业主,我诚挚的邀请您今晚来我家做客
好不好哦
作者: 豪杰0    时间: 2006-9-19 17:0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骏霖番薯 At 2006-9-19
两位若是晚上可以在论坛露脸2、3个小时,说话自然会可信一点。不过基本肯定害虫兄不会有这个时间。

那我怎么算嘛?
为了证实我是业主,我诚挚的邀请您今晚来我家做客
好不好哦[/quote]
好事,就是希望你们见面不要打架啊 [M04]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7:0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要不斑竹大哥也一起来凑个份子?
我最近军体拳有好几个月没练了
手生得很哈
作者: 骏霖番薯    时间: 2006-9-19 17:08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骏霖番薯 At 2006-9-19
两位若是晚上可以在论坛露脸2、3个小时,说话自然会可信一点。不过基本肯定害虫兄不会有这个时间。

那我怎么算嘛?
为了证实我是业主,我诚挚的邀请您今晚来我家做客
好不好哦[/quote]
谢谢,一来没必要,再者对中国军人一向有心结。不过很是谢谢你的邀请,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6-9-19 17:11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初步统计了一下,物业公司的收到的钱包括(但不限于):

1、业主物业管理费

2、商户管理费

3、非固定车位停车费及固定车位的管理费

4、户外广告、电梯广告收费

5、周末商户活动、摆摊等所得的租金

6、移动、电信等的基站、设置入场费


当然还有一些其它隐性收入,比如是否从业主水电等里边揩油,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而我在上边列的6项中,4、5、6其实都应该是归业主,第三项中非固定车位停车位也应该是归业主。而且这项的金额还很不是小数目。

业主所交的物业管理费只是所收钱的一部分而已。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7:11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骏霖番薯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骏霖番薯 At 2006-9-19
两位若是晚上可以在论坛露脸2、3个小时,说话自然会可信一点。不过基本肯定害虫兄不会有这个时间。

那我怎么算嘛?
为了证实我是业主,我诚挚的邀请您今晚来我家做客
好不好哦[/quote]
谢谢,一来没必要,再者对中国军人一向有心结。不过很是谢谢你的邀请,[/quote]
恩,也好
我老婆今晚又不在家
两个大男人见面怪怪的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7:1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9-19
初步统计了一下,物业公司的收到的钱包括(但不限于):

1、业主物业管理费

2、商户管理费

3、非固定车位停车费及固定车位的管理费

4、户外广告、电梯广告收费

5、周末商户活动、摆摊等所得的租金

6、移动、电信等的基站、设置入场费


当然还有一些其它隐性收入,比如是否从业主水电等里边揩油,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而我在上边列的6项中,4、5、6其实都应该是归业主,第三项中非固定车位停车位也应该是归业主。而且这项的金额还很不是小数目。

业主所交的物业管理费只是所收钱的一部分而已。


了解
作者: 香香    时间: 2006-9-19 17:1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其实有什么享不享用呢,总的来说,到时大家还是要交管理费的.并不是你一家交了,我们都不用交了.只是时间的问题嘛!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6-9-19 17:1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大只牛牛 At 2006-9-18
[quote]QUOTE Created By 云中悍龙 At 2006-9-18
我也按时交管理费,给不交的人享受了.竞然有人还得2000元的管理费奖励,还有公摊费用,是不是不交费的都摊给我们交钱的人了,想想真是愤慨.



应该是介绍朋友来合生买房子奖励的.不是"非法"所得.别误会人家了. [M11][/quote]


业主这边没什么问题。

倒是很怀疑HS是否真能将这部分钱转给KJ

因为答应赠送的是HS,而收管理费的是KJ,面上看两家是独立核算的。所以按说HS应该将答应赠送业主的管理费等额转入KJ
作者: 锅锅    时间: 2006-9-19 17:16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要不斑竹大哥也一起来凑个份子?
我最近军体拳有好几个月没练了
手生得很哈

我们都来你们家吃饭好不好?随便炒两个小菜几瓶啤酒就行了 [M04] 一边喝酒一边看军体拳表演 [M04]
作者: 香香    时间: 2006-9-19 17:18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锅锅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要不斑竹大哥也一起来凑个份子?
我最近军体拳有好几个月没练了
手生得很哈

我们都来你们家吃饭好不好?随便炒两个小菜几瓶啤酒就行了 [M04] 一边喝酒一边看军体拳表演 [M04][/quote]

那看来我也得报名观看表演,顺便吃饭. [M24]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7:18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锅锅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要不斑竹大哥也一起来凑个份子?
我最近军体拳有好几个月没练了
手生得很哈

我们都来你们家吃饭好不好?随便炒两个小菜几瓶啤酒就行了 [M04] 一边喝酒一边看军体拳表演 [M04][/quote]
这个嘛,俺现在就会低姿匍匐了
俗称驴打滚
估计不太好看
作者: 豪杰0    时间: 2006-9-19 17:21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要不斑竹大哥也一起来凑个份子?
我最近军体拳有好几个月没练了
手生得很哈

有机会学习一下你的军体拳 [M01]
作者: 御风飞翔    时间: 2006-9-19 17:2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论坛的风气。

尽管对管理处有意见,但我还是按时交管理费,因为没交管理费,我就没资格对管理处提任何意见。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17:25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御风飞翔 At 2006-9-19
论坛的风气。

尽管对管理处有意见,但我还是按时交管理费,因为没交管理费,我就没资格对管理处提任何意见。

好不容易平息了些,老哥您又来了
唉,问题好复杂哦
不过兄弟我内心的想法,其实和你差不多哈
作者: 御风飞翔    时间: 2006-9-19 17:25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9-19
初步统计了一下,物业公司的收到的钱包括(但不限于):

1、业主物业管理费

2、商户管理费

3、非固定车位停车费及固定车位的管理费

4、户外广告、电梯广告收费

5、周末商户活动、摆摊等所得的租金

6、移动、电信等的基站、设置入场费


当然还有一些其它隐性收入,比如是否从业主水电等里边揩油,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而我在上边列的6项中,4、5、6其实都应该是归业主,第三项中非固定车位停车位也应该是归业主。而且这项的金额还很不是小数目。

业主所交的物业管理费只是所收钱的一部分而已。

非固定车位的停车费也应该归业主(第三项)。
作者: 挨踢    时间: 2006-9-19 17:28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大只牛牛 At 2006-9-18
[quote]QUOTE Created By 云中悍龙 At 2006-9-18
我也按时交管理费,给不交的人享受了.竞然有人还得2000元的管理费奖励,还有公摊费用,是不是不交费的都摊给我们交钱的人了,想想真是愤慨.



应该是介绍朋友来合生买房子奖励的.不是"非法"所得.别误会人家了. [M11][/quote]


业主这边没什么问题。

倒是很怀疑HS是否真能将这部分钱转给KJ

因为答应赠送的是HS,而收管理费的是KJ,面上看两家是独立核算的。所以按说HS应该将答应赠送业主的管理费等额转入KJ[/quote]

NND,其实就是左口袋到右口袋的问题.他就是要这样气你. [M09]
我一听到"那不关我们的事,那是发展商的事"的时候我就特火,TMD,你们不是一伙的?
就这种管理水平和状况,我不会请.我相信其他野猪不会请这样的物业公司.
作者: 御风飞翔    时间: 2006-9-19 17:30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地下车库还每月收100元管理费,汇景新城的车库比骏景的车库好不知多少倍,它每月才收50月管理费。
作者: 锅锅    时间: 2006-9-19 17:3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我就欠了最近一期的管理费没交,估计KJ再发一次催款单就取交了,因为上次的单不知道扔哪了。不过今天我还是打电话给管理处了,问他们我们的物业维修基金卡什么时候办下来,这不跟去银行存钱连个存折都没有一样吗?我直接说,你们一天不给基金卡,我就确定你们一天挪用我们的钱。你们也别催管理费了,你们欠我们还多呢。
作者: heijingli    时间: 2006-9-19 19:3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同意楼上某位的说法,偶还是交管理费.交了,偶与KJ吵架的力气也就大些~! [M01]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0:0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从逻辑上,交了管理费才有资格要求物业,向它提意见的说法没什么道理,除非康景是个比较称职的物业公司,但现在它总体上说不是。

难道说,你交了管理费,你才可以要求它,然后它不理你,达不到你的期望,然后你要么继续交管理费,保留一个可以吱声的权力,要么就收声,任它把小区搞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

要注意,首先,它就不是一个合理的存在。

拒交管理费是不是一个有效地与康景交涉以达到改善目标的手段值得怀疑,但可能是一些同学的无奈选择。

其实,我想要指出,到目前这种程度,除了解聘康景,别无选择,虽然这条道路比较漫长。任何期望它改善,期望它妥协的想法,都有点不切实际。

任何一次它的行动都有合生的目的在背后,纯粹为小区、为业主的事情,看不到有。

如同美国独立前夕的《常识》,我们也应该有人来写一个对开发商以及它旗下的物业公司的“常识”。
不要抱有幻想。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0:0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0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05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quote]

不是含沙射影。

确实很多其他原因的。

业主的利益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以前已经论述过了。

估计交管理费的业主很多会对不交的有点不以为然。

但从道理上说,都有各自的理由。互相指责没必要。

[zhms修改于2006-09-19 21:06:40]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08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说这番话也是有其他原因呢?
在交不交管理费的问题上,在本贴目前所涉及的范围内,我或许不是主流
但是,你如此这番话,我看着不太舒服
本人郑重申明:一是业主,二不是HS或KJ之流,三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0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无论他的别的角色是谁,是小区业主那就是小区业主。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1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说这番话也是有其他原因呢?
在交不交管理费的问题上,在本贴目前所涉及的范围内,我或许不是主流
但是,你如此这番话,我看着不太舒服
本人郑重申明:一是业主,二不是HS或KJ之流,三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我这么说当然有原因。因为你指责不交管理费的业主,认为他们侵吞了你的利益。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1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quote]

不是含沙射影。

确实很多其他原因的。

业主的利益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以前已经论述过了。

估计交管理费的业主很多会对不交的有点不以为然。

但从道理上说,都有各自的理由。互相指责没必要。

[zhms修改于2006-09-19 21:06:40][/quote]

很抱歉,恕我没看过你以前的高论,毕竟我是个新人
我当时说出"一些人在享用别人的管理费"的时候
也是我一直以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按时交纳足额
在得知真相的时候,稍感愤怒而已
而且本贴的目的是在于追究某个人上来就无端指责于我,且言辞不善
之后,我在本贴的表现一直是"和稀泥",不想再次挑起什么争端
相信你也能够看见吧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1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所谓其他原因,或许是你怕麻烦,或许你对KJ的服务很满意,或许是你认为无论如何KJ都有权力收管理费,我不知道。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15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说这番话也是有其他原因呢?
在交不交管理费的问题上,在本贴目前所涉及的范围内,我或许不是主流
但是,你如此这番话,我看着不太舒服
本人郑重申明:一是业主,二不是HS或KJ之流,三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我这么说当然有原因。因为你指责不交管理费的业主,认为他们侵吞了你的利益。[/quote]

如果真要说侵吞,事实是存在这样的可能性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1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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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quote]

不是含沙射影。

确实很多其他原因的。

业主的利益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以前已经论述过了。

估计交管理费的业主很多会对不交的有点不以为然。

但从道理上说,都有各自的理由。互相指责没必要。

[zhms修改于2006-09-19 21:06:40][/quote]

很抱歉,恕我没看过你以前的高论,毕竟我是个新人
我当时说出"一些人在享用别人的管理费"的时候
也是我一直以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按时交纳足额
在得知真相的时候,稍感愤怒而已
而且本贴的目的是在于追究某个人上来就无端指责于我,且言辞不善
之后,我在本贴的表现一直是"和稀泥",不想再次挑起什么争端
相信你也能够看见吧[/quote]

对你个人我没意见,只是对这个事情说一下看法。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1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所谓其他原因,或许是你怕麻烦,或许你对KJ的服务很满意,或许是你认为无论如何KJ都有权力收管理费,我不知道。


但你不应该上来就把我归于非主流,然后再含沙射影
而且你怎么又能够知道我的真实想法,针对我个人的无谓猜测毫不必要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18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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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quote]

不是含沙射影。

确实很多其他原因的。

业主的利益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以前已经论述过了。

估计交管理费的业主很多会对不交的有点不以为然。

但从道理上说,都有各自的理由。互相指责没必要。

[zhms修改于2006-09-19 21:06:40][/quote]

很抱歉,恕我没看过你以前的高论,毕竟我是个新人
我当时说出"一些人在享用别人的管理费"的时候
也是我一直以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按时交纳足额
在得知真相的时候,稍感愤怒而已
而且本贴的目的是在于追究某个人上来就无端指责于我,且言辞不善
之后,我在本贴的表现一直是"和稀泥",不想再次挑起什么争端
相信你也能够看见吧[/quote]

对你个人我没意见,只是对这个事情说一下看法。[/quote]

那希望你能够真正的就事论事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1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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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说这番话也是有其他原因呢?
在交不交管理费的问题上,在本贴目前所涉及的范围内,我或许不是主流
但是,你如此这番话,我看着不太舒服
本人郑重申明:一是业主,二不是HS或KJ之流,三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我这么说当然有原因。因为你指责不交管理费的业主,认为他们侵吞了你的利益。[/quote]

如果真要说侵吞,事实是存在这样的可能性[/quote]

我觉得应该找KJ麻烦比较合适。说那些业主侵吞,好像有点。。。

而且KJ也采取措施在收拖欠的管理费了,我反对它的做法。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2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所谓其他原因,或许是你怕麻烦,或许你对KJ的服务很满意,或许是你认为无论如何KJ都有权力收管理费,我不知道。


但你不应该上来就把我归于非主流,然后再含沙射影
而且你怎么又能够知道我的真实想法,针对我个人的无谓猜测毫不必要[/quote]

好,可能我发得不是地方。
这段话从你来看,确实容易对号入座。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2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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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说这番话也是有其他原因呢?
在交不交管理费的问题上,在本贴目前所涉及的范围内,我或许不是主流
但是,你如此这番话,我看着不太舒服
本人郑重申明:一是业主,二不是HS或KJ之流,三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我这么说当然有原因。因为你指责不交管理费的业主,认为他们侵吞了你的利益。[/quote]

如果真要说侵吞,事实是存在这样的可能性[/quote]

我觉得应该找KJ麻烦比较合适。说那些业主侵吞,好像有点。。。

而且KJ也采取措施在收拖欠的管理费了,我反对它的做法。[/quote]

这句话我没说过,请查证
看来你是希望我能旗帜鲜明地表明对KJ的态度
其实还有这个必要么?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2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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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所谓其他原因,或许是你怕麻烦,或许你对KJ的服务很满意,或许是你认为无论如何KJ都有权力收管理费,我不知道。


但你不应该上来就把我归于非主流,然后再含沙射影
而且你怎么又能够知道我的真实想法,针对我个人的无谓猜测毫不必要[/quote]

好,可能我发得不是地方。
这段话从你来看,确实容易对号入座。[/quote]

是这样的,所以我看了有点不舒服
但你是老大,我也只能撅撅嘴而已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2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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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quote]

不是含沙射影。

确实很多其他原因的。

业主的利益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以前已经论述过了。

估计交管理费的业主很多会对不交的有点不以为然。

但从道理上说,都有各自的理由。互相指责没必要。

[zhms修改于2006-09-19 21:06:40][/quote]

很抱歉,恕我没看过你以前的高论,毕竟我是个新人
我当时说出"一些人在享用别人的管理费"的时候
也是我一直以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按时交纳足额
在得知真相的时候,稍感愤怒而已
而且本贴的目的是在于追究某个人上来就无端指责于我,且言辞不善
之后,我在本贴的表现一直是"和稀泥",不想再次挑起什么争端
相信你也能够看见吧[/quote]

对你个人我没意见,只是对这个事情说一下看法。[/quote]

那希望你能够真正的就事论事[/quote]

我也希望如此,不过经常有不自觉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25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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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quote]

不是含沙射影。

确实很多其他原因的。

业主的利益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以前已经论述过了。

估计交管理费的业主很多会对不交的有点不以为然。

但从道理上说,都有各自的理由。互相指责没必要。

[zhms修改于2006-09-19 21:06:40][/quote]

很抱歉,恕我没看过你以前的高论,毕竟我是个新人
我当时说出"一些人在享用别人的管理费"的时候
也是我一直以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按时交纳足额
在得知真相的时候,稍感愤怒而已
而且本贴的目的是在于追究某个人上来就无端指责于我,且言辞不善
之后,我在本贴的表现一直是"和稀泥",不想再次挑起什么争端
相信你也能够看见吧[/quote]

对你个人我没意见,只是对这个事情说一下看法。[/quote]

那希望你能够真正的就事论事[/quote]

我也希望如此,不过经常有不自觉的地方,请多多包涵。[/quote]

真有老大的风范哈, [M21] [M21]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26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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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其他原因,或许是你怕麻烦,或许你对KJ的服务很满意,或许是你认为无论如何KJ都有权力收管理费,我不知道。


但你不应该上来就把我归于非主流,然后再含沙射影
而且你怎么又能够知道我的真实想法,针对我个人的无谓猜测毫不必要[/quote]

好,可能我发得不是地方。
这段话从你来看,确实容易对号入座。[/quote]

是这样的,所以我看了有点不舒服
但你是老大,我也只能撅撅嘴而已[/quote]


做这个什么版主之前,我最怕的就是这种后果了。
你可以随便说,我也可以按自己意思随便说,这是我的看法。
作者: 南海之鲸    时间: 2006-9-19 21:2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算拉~~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30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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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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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所谓其他原因,或许是你怕麻烦,或许你对KJ的服务很满意,或许是你认为无论如何KJ都有权力收管理费,我不知道。


但你不应该上来就把我归于非主流,然后再含沙射影
而且你怎么又能够知道我的真实想法,针对我个人的无谓猜测毫不必要[/quote]

好,可能我发得不是地方。
这段话从你来看,确实容易对号入座。[/quote]

是这样的,所以我看了有点不舒服
但你是老大,我也只能撅撅嘴而已[/quote]


做这个什么版主之前,我最怕的就是这种后果了。
你可以随便说,我也可以按自己意思随便说,这是我的看法。[/quote]

关键是能够心态平和的就事论事,毕竟网络只是个游戏壳而已
作者: zhms    时间: 2006-9-19 21:3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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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所谓其他原因,或许是你怕麻烦,或许你对KJ的服务很满意,或许是你认为无论如何KJ都有权力收管理费,我不知道。


但你不应该上来就把我归于非主流,然后再含沙射影
而且你怎么又能够知道我的真实想法,针对我个人的无谓猜测毫不必要[/quote]

好,可能我发得不是地方。
这段话从你来看,确实容易对号入座。[/quote]

是这样的,所以我看了有点不舒服
但你是老大,我也只能撅撅嘴而已[/quote]


做这个什么版主之前,我最怕的就是这种后果了。
你可以随便说,我也可以按自己意思随便说,这是我的看法。[/quote]

关键是能够心态平和的就事论事,毕竟网络只是个游戏壳而已[/quote]

是的,是的,尽量啦。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9-19 21:35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讨论地这么激烈,不插句嘴都不行了 [M01]

先说说我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前我按时交。

空房子被打了之后,就不太想交了,总是觉得交了的钱是养一帮杀人凶手。虽然我也不是好人,但不愿做杀人犯的同谋 [M09]

随后就在论坛上得悉骏仁轩入室抢劫,劫匪居然待了一个晚上的事情(连报纸都上了,真是伟大 [M13] ),紧接着就是levin那边被窃,前后都不到两个星期。

自此以后,我一分钱也不交 [M14]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35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这样好好的哈 [M43]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38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9-19
讨论地这么激烈,不插句嘴都不行了 [M01]

先说说我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前我按时交。

空房子被打了之后,就不太想交了,总是觉得交了的钱是养一帮杀人凶手。虽然我也不是好人,但不愿做杀人犯的同谋 [M09]

随后就在论坛上得悉骏仁轩入室抢劫,劫匪居然待了一个晚上的事情(连报纸都上了,真是伟大 [M13] ),紧接着就是levin那边被窃,前后都不到两个星期。

自此以后,我一分钱也不交 [M14]


唉,很多错误真的不是一个原因所能造成的
在一个"最有安全感的城市"里生活,更多的是无奈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9-19 21:4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我赞同zhms的观点,业主在没有形成一个整体前,每个个体都有自己行动的自由,你可以交,也可以不交,别人也都干涉不了。

还记得刚入论坛时,我表达过上述观点,小K听后就没好气的说,你交费还维什么权?

[M13] [M13] 偶无言。

观点的差异,容易产生冲突,但并不表示我们没有能力解决问题。作为成年人,我觉得邻居之间应该可以通过理性的沟通,最终允许不同观点的存在,这是成熟的标志。


我现在对小K没什么意见,想来小K也应该一样 [M05]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4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广州或是整个广东,犯罪那么猖獗
想来想去,觉得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广东原住民不排外
所以很多人来到这里都能够生存
但若想生活得更好一点,他们所具备的才识又不足够
只有去抢去骗去杀了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9-19 21:4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再说一下不交费的选择问题。

就算我以前按时交费的时候,我也认为不交费的行为不应被责难,这个观点和tsing截然相反。

当然,这家伙现在也不交了 [M04] [M04] [M04]


不过就算我们两个观点有所不同,我相信tsing并不会认为我胡搅蛮缠,我也不会认为tsing蛮不讲理。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4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9-19
我赞同zhms的观点,业主在没有形成一个整体前,每个个体都有自己行动的自由,你可以交,也可以不交,别人也都干涉不了。

还记得刚入论坛时,我表达过上述观点,小K听后就没好气的说,你交费还维什么权?

[M13] [M13] 偶无言。

观点的差异,容易产生冲突,但并不表示我们没有能力解决问题。作为成年人,我觉得邻居之间应该可以通过理性的沟通,最终允许不同观点的存在,这是成熟的标志。


我现在对小K没什么意见,想来小K也应该一样 [M05]


是!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1:4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9-19
再说一下不交费的选择问题。

就算我以前按时交费的时候,我也认为不交费的行为不应被责难,这个观点和tsing截然相反。

当然,这家伙现在也不交了 [M04] [M04] [M04]


不过就算我们两个观点有所不同,我相信tsing并不会认为我胡搅蛮缠,我也不会认为tsing蛮不讲理。


我现在真得很好奇,论坛上有多少业主是不交管理费的
真想做个调查哈
作者: **娴**    时间: 2006-9-19 21:57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广州或是整个广东,犯罪那么猖獗
想来想去,觉得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广东原住民不排外
所以很多人来到这里都能够生存
但若想生活得更好一点,他们所具备的才识又不足够
只有去抢去骗去杀了


有点不明白,去偷去抢的一定不是"原住民"么 [M11] [M11] [M11]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9-19 21:58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再谈一下LZ的原话,我认为LZ想表达的原理并没有错,但在用词上容易引起争端。


为了明确观点,作以下阐述:

首先必须确定,KJ再混帐,再不管事,客观上它的确履行了一定的物业管理义务。如果说KJ做的不好,我赞同,但如果说KJ啥都不做,未免有些偏激。

其次,在KJ做了一些事情,而其中的部分成本费用是依靠管理费支撑的,同时部分业主未交费的情况下。对交费的业主的确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状态。

这就好比有辆破车在开着,有些人买票上车,有些人不买票坐车一样,车票款的一部分用来加油,买票的人越少,油就加的越少,到达终点的可能性就越低。那么没买票的人相对买票的人就更加吃亏一点。

当然,当然,有谁能保证我交了车票,票款就一定被用做加油,更换车辆配件,就保证一定可以到达终点呢?没人敢保证,于是不买票的人就越来越多,这是人们趋利避害的天性所致,也是事实。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2:03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娴**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广州或是整个广东,犯罪那么猖獗
想来想去,觉得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广东原住民不排外
所以很多人来到这里都能够生存
但若想生活得更好一点,他们所具备的才识又不足够
只有去抢去骗去杀了


有点不明白,去偷去抢的一定不是"原住民"么 [M11] [M11] [M11][/quote]

也不是这个意思啦,感觉外地人做坏事的多一点哈
当然,我也是老外哈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19 22:04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9-19
再谈一下LZ的原话,我认为LZ想表达的原理并没有错,但在用词上容易引起争端。


为了明确观点,作以下阐述:

首先必须确定,KJ再混帐,再不管事,客观上它的确履行了一定的物业管理义务。如果说KJ做的不好,我赞同,但如果说KJ啥都不做,未免有些偏激。

其次,在KJ做了一些事情,而其中的部分成本费用是依靠管理费支撑的,同时部分业主未交费的情况下。对交费的业主的确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状态。

这就好比有辆破车在开着,有些人买票上车,有些人不买票坐车一样,车票款的一部分用来加油,买票的人越少,油就加的越少,到达终点的可能性就越低。那么没买票的人相对买票的人就更加吃亏一点。

当然,当然,有谁能保证我交了车票,票款就一定被用做加油,更换车辆配件,就保证一定可以到达终点呢?没人敢保证,于是不买票的人就越来越多,这是人们趋利避害的天性所致,也是事实。


你分析的很精辟啊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9-19 22:06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总而言之,KJ服务水平下降,引发更多的人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交管理费,而在短期收入减少的情况下,KJ不从长远的眼光解决问题,而只是以压缩成本作为解决途径,从而更加降低服务质量。

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并会出现了一些激烈的事件(如断电)进一步的激化双方的矛盾,所有人都在一个局里面。

这种进程和将要发生的结果我们都预见的到、相信KJ也不是白痴,也会有所领会,但似乎谁也不能改变这种进程,这是最悲哀的事情。


于是乎大家就好象在玩俄罗斯轮盘一样,赌赌运气,看看最后一颗子弹到底射向谁!
作者: 御风飞翔    时间: 2006-9-20 08:49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慰问楼主,昨晚在论坛,我也觉得有人在影射我,我还考虑理不理它,咨询了法律人士对不交管理费合法性的看法,最后决定不理它。没想到今早发现楼主已驳上火了。 [M01]
作者: cure    时间: 2006-9-20 09:32
标题: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御风飞翔 At 2006-9-20
慰问楼主,昨晚在论坛,我也觉得有人在影射我,我还考虑理不理它,咨询了法律人士对不交管理费合法性的看法,最后决定不理它。没想到今早发现楼主已驳上火了。 [M01]

其实也谈不上驳火,我发现有些斑竹的素质还真得蛮高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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