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Created By 冰雪骄阳 At 2006-7-27
事情是这样:在骏扬轩C座的1A(101)住宅被改为商用,开办了“丽丽家园”托管所(托管小孩业务),对其它住户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干扰,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
其不良影响列数如下:
1、等电梯时间增多。“丽丽家园”人员较多,电梯使用频繁,特别是早上上班时间,大人小孩使用较多而且进出缓慢,经常占用电梯,导致其它住户要用大量的时间等电梯,延误上班时间。
2、公摊电费增多。“丽丽家园”的电梯、水泵、楼梯灯等的使用较多,产生的电费分摊到其它住户头上,这对其它住户是非常之不公平且不合理的。
3、安全问题。由于进出的人员较多,而且单元大门经常开启,带来许多安全隐患,无法保障住户的安全。
4、噪音。钢琴声和小孩子的叫声都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5、后患无穷。如果让其继续营业,其它业主也有可能会将住宅改为商用,如此下去将会后患无穷,导致更多更大的问题出现。
6、住宅改为商用是否符合广州市的相关规定?!
QUOTE Created By bryan At 2006-7-28
投诉到工商,高其无证经营 [M09]
管理处没办法的。
QUOTE Created By peter At 2006-7-31
投诉其无证经营应该是最有效的方法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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