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King Lion    时间: 2004-3-5 17:12
标题: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骏景花园的社区业主人数众多,同时号召所有业主一起开会对骏景内的事务进行表决不但耗时耗力,而且实际操作性不强。

因此,我提议未来的业主委员会的架构应当仿效政治体制中的"议会代表制"进行操作,鉴于骏景花园内有二十个左右的"轩"(没有认真统计过,数字不太准确),因此,可以以各个"轩"的代表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形成骏景花园业主的最高权力机构(相当于公司中的董事会)。

骏景花园内每一户购买住宅的业主都是选民,但每一个住宅单位只能有一个选民,每个选民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购买的该住房面积,但应省略个位以下的数字,如购买的房屋为97.26平方米或103.12平方米,其拥有的投票权就为97或103。已获取房产证的业主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没有获取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为准,所有合格的选民的住房都必须已经交付,尚未收楼的"准业主"不具备选民资格,拥有车位或商铺的业主不能以商铺或车位的面积获得投票权,只有住宅业主才可获得投票权。

每个轩内,通常会由四到八个单元组成,因此,应先由每个单元内先行选举出基层代表一人,然后由每个单元的代表组成轩的业主委员会(基层业主委员会),每个单元基层代表在会上所拥有的投票权相当于其所在单元选区的所有投票权,即如A轩所有的选民拥有的投票权为4000,B轩所有的选民拥有的投票权为3999,则A轩代表在表决时一票等同于4000投票权,B轩代表在表决时一票等同于3999投票权,当表决时,A轩代表与B轩代表意见不同时,A轩代表与B轩代表将以1个投票权的优势赢得表决。

在基层业主委员会中,通过基层代表的投票选出轩的一位代表,该代表一经选出后,其在业主委员会上的投票权相当于整个轩的所有选民的投票权。

各种选举,都应公开投票进行,这样可以保证选举的公正性。

在骏景中任何购买住宅,并且已经收楼的业主都拥有被选举权。

以上仅是一个初步想法,欢迎大家予以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过一段时间,我会草拟一份骏扬轩的选举办法。

作者: mikezwb    时间: 2004-3-5 19:10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我觉得这样的话会不会太复杂了点,象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一样,一级一级的选啊。象美国总统大选那样会不会好点啊?一次过搞定,或者每个轩的每个单元选出一个人,然后这些代表再选总的,不要每层再选一个这么麻烦了。
作者: came    时间: 2004-3-6 09:58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还是先找几个人成立一个筹备小组,作铺路工作。
作者: tsing    时间: 2004-3-11 13:36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实践告诉我们,
在制度不完善的环境下,
最理想的方式,
往往就是最不具操作性的方式。

筹备组的成立很重要,
筹备组的工作应该快点组织起来,
尤其是点线式的选举框架结构,
(不赞成线点式的结构)。

灵魂人物也很重要,
不过这是个难题,
所以楼盘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第一难题,
这个应拓展视野,
大家去共同发现挖掘!
有一个好头,
事情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
甚至是二分之一!
作者: 逗号    时间: 2004-3-11 13:42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在摸索中前进!
作者: airwolf    时间: 2004-3-11 22:14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这样有合法性吗?

以前也曾经有人搞过业主委员会的操作,而且已经拿到很多资料,知道一些具体的操作步骤了,建议联系他们了解一些详情,可以避免走弯路。

比如现在收集的业主签名,到底有没有用?在我们确定代表之前,这些签名可以有什么用呢?
作者: tsing    时间: 2004-3-11 22:19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最初由airwolf发表
这样有合法性吗?

以前也曾经有人搞过业主委员会的操作,而且已经拿到很多资料,知道一些具体的操作步骤了,建议联系他们了解一些详情,可以避免走弯路。

比如现在收集的业主签名,到底有没有用?在...



前人经验应该借鉴。
最好先向其它已经有业主委员会的楼盘的委员会及其成员学习,
这样比空手摸索好多了。
作者: viola    时间: 2004-3-12 09:24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南方网讯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现时许多住宅小区业主的迫切愿望,因为有了业主委员会,就意味着业主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可以当家作主了。那么,业主委员会是怎么成立的呢?

??按照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使用超过1年,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在30%-50%的。

??业主大会可由以下三种途径召开: 1、 由大厦管理公约指定之管理人或管理公司召开; 2、 由大厦管理管理公约授权之其他人士召开; 3、 由不少于20%的业主联名提议召开。

??召开业主大会应有过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出席,业主大会的决定也应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由业主担任,且人数不得少于五人,一般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及其他干事。与业主大会一样,召开业主委员会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也须经过半数委员同意。因此,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人选非常重要,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以及物业公司管理工作的成败。在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只扮演监督的角色,不介入具体操作。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列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作者: yama    时间: 2004-3-12 15:39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最初由airwolf发表
这样有合法性吗?

以前也曾经有人搞过业主委员会的操作,而且已经拿到很多资料,知道一些具体的操作步骤了,建议联系他们了解一些详情,可以避免走弯路。

比如现在收集的业主签名,到底有没有用?在...

赞同wolf的看法,顺便也顶一下。据我所知,已交楼的门洞共有113个,如果楼主的代表法成立,是否就每个洞选一个出来算了,这样操作方便,代表性也强。
该帖由: yama修改,时间 2004-3-12 下午3:40
作者: King Lion    时间: 2004-3-12 16:33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最初由yama发表
赞同wolf的看法,顺便也顶一下。据我所知,已交楼的门洞共有113个,如果楼主的代表法成立,是否就每个洞选一个出来算了,这样操作方便,代表性也强。
该帖由: yama修改,时间 2004-3-...


同意,干脆就在这次收集签名的基础上,再在同单元(既门洞)内进行一次选举,候选人恐怕只能先由各单元的联络人产生了(大多数业主似乎并不热心此事,也只能由先行者暂时顶上,待日后形成制度再慢慢发展民主吧[汗])。

关于形式及合法性,我有想法如下:先设计一张表格,表格上会注明候选人名单然后附条件如下
1.选民必须相互证明同楼层已入住的户数以确定投票权;
2.选民如对本次选举弃权,则应被视为同意其他同单元选民的投票结果;
3.选举胜出的代表将取得同一单元所有业主的投票权;
4.对于选举期间拒不签名或一直不在家的业主按第2条规定处理,但需要其他两户业主的证明;
5.通知在某选举期间,举行单元选举,选民的签名将被视为对此事项的知晓,并对候选人的同意;
6.每个单元设置两个代表(一正一副),以保证因临时有事而有人替补参加业委会。

到时候候选人可将收集好签名的选票表格保存在自己家里,已作为日后证明其是单元已取得授权代表的重要证据之一。

以上条件在文字上会斟酌补充,这只是初步想法。
作者: tsing    时间: 2004-3-12 18:20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呵呵,
慢慢出来模型了,
同志们,
加油啊!
作者: 灿烂阳光    时间: 2004-3-18 23:16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支持。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第一要审核管理公司的收支;第2就可以进行管理公司的招标。
这方面法律有没人熟悉?
作者: viola    时间: 2004-3-19 09:14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首先得成立筹备小组,之后小组可组织各单元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自荐表房管局有样本可参考,我已经拿到,请帮忙收集签名的各位联系人注意查看邮件.
作者: King Lion    时间: 2004-3-19 09:36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最初由viola发表
首先得成立筹备小组,之后小组可组织各单元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自荐表房管局有样本可参考,我已经拿到,请帮忙收集签名的各位联系人注意查看邮件.


我还没收到表格[撇嘴]

另外,viola你的hotmail邮箱好象不管用,我发信后就被系统提示退信
作者: viola    时间: 2004-3-19 10:09
标题: Re: 业主委员会成立架构的方案
viola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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