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么多帖子,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署名为"木虚地"的文章,所言实在是触目惊 心。"木虚地"只发过一篇主题帖,就是那篇无耻的"如果你是孙维的新婚丈夫,请听我说",其实该文一开始语 气平静,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到了到数第二段,文字突然诡异起来,请看:"如果你是孙维的丈夫,请听我说: 你的妻子是不是杀人凶手,只有天知,地知,凶手知.但你的妻子是不是凶手,现在对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十 年来她的表现,足以证明你娶了一个杰出的妻子!如果她是无辜的,我们看到的是她隐忍,宽容,大度,娶了她, 是你一生中最大幸运.我祝贺你! 她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你要好好爱护她.如果她是凶手,她绝不会是你的威胁 ,相反,凭着她的严谨,冷静,智慧,她是你一生的保护.她也许后悔过,她日日祈求主的宽恕,无数的匿名捐款 人里,也许有她一个.十年里,也许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做好事的机会,弥补她的过失.你要宽恕她." 这种转变 在于,前面都是旁观者视角,这里突然变为和孙维老公对话形式的视角,作者角色立即由一个与孙家无关联的第三 者变成直面孙维老公,同时对孙维大力评价的亲密者,而且这段话充满了感情色彩,让人感觉是无法抑制之情,或 者说是抑制太久,终于爆发。这段文字的倾向很明显,就是认为即使孙是凶手,那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应该值得 孙维丈夫的原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件事体现了孙维的所谓"严谨,冷静,智慧",而孙维是深爱他丈夫的 ,绝不会害他。看到这些,我还以为木虚地在说反话,因为这种辩护的逻辑太冷酷了,不正常。然而,在该帖下面 ,深夜里仍未睡去的木虚地跟了好几篇帖子,又有变化了,居然换成英文了, "The whole even t has turned to be a party of abusive jerks. You c an see few rational arguments and you can't figure out the truth here.The only way out is to have so me faith in law. It has to be sorted out ultimatel y by law really.Be careful not to jump into a quic k conclusion now. " I wish you good night. 这段话同样异常 诡异,中文意思是:整个事件已经成了网上漫骂无赖者的盛宴。在这里,你看不到什么有理性的讨论,你无法在这 里发掘任何真相。唯一的出路是要相信我们的法律。这件事情在法律上早有定论了。请你不要早下结论。晚安。这 段话较之前文,与孙维老公对话的意图更加明显了,充斥着诚恳劝慰之意。而且用了满复杂的英文单词和结构,感 觉是一个高智商人。用英语的目的应该是木虚地觉得这样的表达比中文更能隐藏她的思想,而且很可能暗示给某人 我到底是谁。一天后,同样是深夜,木虚地又突然跟帖了,这次的文字让人不寒而栗,"Who would y ou trust more, the crazy wankers here whose abuse of me shown no credibility or your wife? I know yo u're deeply disturbed by those venoms but do make your own judegment.天妒红颜 - 孙维的聪明才智,高贵出身,不也是被坏人人嫉妒的理 由吗?",且先看英文,意为"你到底相信谁,是那些恶意诽谤诅咒我的无赖还是你的妻子。我知道你被这些留言 所深深困扰,但还是请你自己判断"。语气又有变化,透露着些不耐烦和恐慌了,简直是在质问孙维老公"你到底 相信谁",而且作者在一个选择疑问中提到了自己,这说明如果作者不是蓄意捣乱,那么她要么就是欲说还休的孙 维,要么就是孙维身边的代理人,不管怎样,这些话说出的使孙当时的情绪。从这三篇文章来看,木虚地此人太不 简单,第一,她的英语的确非常好,一般大学生是没有这么丰富词汇量的,从行文中能感觉出来,想必是个高学历 者,也是个社会经验丰富的成年人;第二,她三个晚上连发三文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招惹孙维老公的注意,想有 一种对话,因为网上充斥反孙维的声音太多了,而她担心孙维老公也在阅读这些文章;第三,她三天的情绪在恶化 ,内心的压力体现无疑,从突然转变对话角度,改用英文都可以看得出,她既想表达极力劝慰孙维老公的深情,又 想掩饰一些什么。其实在稍有推断力的人看来,这根本是欲盖弥彰。在昨天"不安的咖啡"的一篇考证文后,木虚 地又出现了,不过她发的几篇帖子语气倒出奇地缓和,但是文中表述的如:"孙的声明,冷静,理性,反映了孙这 样出身的人所具备的涵养- 用事实说话,用理性服人,不带感情色彩,绝不和一般人等同.在公众场合大声喊叫 ,是小市民的做法,不是孙这个等级的人的风格." ,"主要还是楼主对孙这样的人家的生活不了解,才会产生 一些误解.比如关于杯子","孙家基本上是生活优越的知识分子家庭,家学渊源,知书达理.孙老在解放前位置 很高,经济上不错,解?作者: 匿名 时间: 2006-1-19 01:28 标题: Re: 最近在天涯上讨论火爆的——11年前清华女生离奇中毒 真相至今仍扑朔迷离 2006-01-18 21:47:04 新浪网友 IP:222.218.26.*
另外看看他究竟为朱令出过什么力,从helpzhuling.org网站上
查捐款进程,看到薛刚李含琳就此一条:
Xue, Gang $200.00 04/12/04
正是物化2那次讨论后的结果。以此人爱慕虚荣及一贯冷血表现,
他们不可能在匿名捐款名单中。辉瑞是美国顶尖医药公司,以两人在公司身份
http://www.healthtech.com/2005/apn/index.asp
Dr. Hanlin Li, Principle Research Scientist, Analytical Research, Pfizer Inc.
Dr. Gang Xue, Principal Scientist, Analytical R&D, Pfizer Inc.
和资历,年薪每人不会低于每年8万美元吧?区区200美元就是
"多年来我们...努力支持和帮助朱令苦难而坚毅的家庭,虽然我
们没有说过太多。"?看来他们的确没有说过太多,只是也没有捐过
太多。这两人应该捐出自己十年的薪水为自己赎罪。
??了一下午看了这个案子的相关说明和讨论,有了大致的判断。希望能对揭开真相有所帮助。
先说几句题外话,我认为保持对这一事件的热度是很有必要的。任何事件都不能孤立的被诠释,所有事情的发生都有离不开孕育它的大环境。网络上之所以掀起如此的轩然大波,不会仅仅因为它是一件故意杀人未遂案,就像宝马案不能简单的看做一件交通肇事案。网友们之所以如此愤慨,是因为事情发生在这片一切皆有可能的土地上!
善良的人们正因为找不到伸张正义的有效渠道,才借助于网络抒发自己的心声,这是一种多么朴实的正义观。但我仍然看到有一部分网友这种正义感极进嘲弄讽刺之能以标榜自己的"客观冷静"和"与众不同"。如此麻木的表现,确是被专制所体制化了的悲哀。
我想每个人是对大量信息进行了分析才得出自己的结论,从事件最初的认定和怀疑孙维是凶手的人数各占一半到现在大多数网友认定孙维是凶手可以看出。应该说大家得出的结论是遵从于事实和理性,而非遵从于盲目跟随。难道非要特立独行才能表现出自己的客观?有人提到袁崇焕和文革,我想简单说一点,中国历史上出现这样的悲剧不仅仅因为人的劣根性,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当权者封闭信息,进而玩弄权术,驾驭民意。我不认为互联网会加剧盲从的趋势,相反,因信息爆炸从而发出其他声音总是件好事。
有网友提到"疑罪从无",但你们对此原则理解太片面了。看看现在的病床上的朱令,再看看现在逍遥法外的凶手,到底是谁的人权遭到了践踏?试想如果连最基础的人权——生命权都无法保证,还有什么可谈的?再者犯罪嫌疑人受到了非法羁押?受到了刑讯逼供?受到了生命威胁?没有!!这一切不是因为"犯人"还是"犯罪嫌疑人"这个区别,而是因为有某种特权才"疑罪从无"的!你可以说我先入为主,同情弱者,但我至少没有因此失去判断,也没有为了标新立异而失去良心去趋炎附势。你也可以说我是法盲,不懂得尊重名誉权,但在我心中,生命权和名誉权确实是不能等同的。况且侵犯了名誉权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而朱令差点失去生命却投诉无门!这就是我一个普通看客的想法,我要用行动捍卫我的良知。中国确实不缺少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点是非,无知无畏的看客,但中国更不缺少冷血麻木,丧尽天良的旁观者!我宁愿做前者,至少我血仍未冷!
好了,我现在说说正题。我用犯罪心理学给凶手画像,并不是玄学,而是一门科学。在犯罪心理学研究比较成熟的美国,描述罪犯人的特征对犯罪人格和行为进行心理分析,如同指纹和调查访问一样是现代侦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早在1978年,为案件侦破提供心理画像咨询,就已经获得了联邦调查局的正式批准,在1980年代就已经普及起来。《沉默的羔羊》中联邦特工杰克·克劳福德的原型就是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部调查支援部门的负责人约翰·道格拉斯,他也是联邦调查局里第一个全职作心理画像的特工。他曾经运用这种方式为抓捕美国多件连环杀手案件凶手立下汗马功劳。从没有到过现场,如何分析出这些除了最终的犯罪行为以外对普通人来说一无所知的东西的呢?道格拉斯说过:"因为我在联邦调查局工作20多年,致力于杀人犯和暴力违法者的研究,尽管每个犯罪都是很独特的,但是他们的行为总是可以归入某种模式。"
好了,现在我开始简单分析下本案,主要补充网友们没有提及的地方,有的东西就不再累述。
是自杀还是他杀?从警方立案的情况看是他杀无疑。只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得出的结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要追究刑事责任才能立案,详细的法条不多解释了。
被采取强制措施又突然释放正常不?犯罪嫌疑人孙维被拘传(强制措施的一种,不是很多网友说的传唤。)而后被释放,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很正常。但以我的经验,在我国是很不正常的。以我所在的厅为例,04年被采取强制措施而后被释放的只有不足3%,这里不包括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更何况拘传是在97年4月,那是新刑法(97年10月1日实施)实施以前,那是还没疑罪从无呢。而且以我生在中国,长在中国的社会经验,警察抓错了人会这么快放人?这不是给金色盾牌抹黑吗?我们会自己打自己这么响亮的耳光?我主观的臆断:这里面必然有其他的力量左右!
从得到现场情况看,这起环境封闭,对象单一的犯罪,应该是仇恨累积型的情绪性犯罪。不是激情性的情绪性犯罪,更不会是变态杀人狂那种为杀人而杀人的无差别犯罪。仇恨累积型的情绪性犯罪有下面几个特征:
一是心理活动的发生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而可能因为一个导火索而爆发;
第二个类特点是,这类犯罪有一个预谋过程,不同于激情型的犯罪,他这类犯罪都是指向性非常明确的,不会杀错,也不会"滥杀无辜";
第三,这类犯罪不会自动停止,因为预谋时间很长,所以犯罪的时候就一定会做到底;
第四,这个类型犯罪人行为都非常狠毒。
具体来对照本案分析:
一,有导火索。这种罪犯心理的形成多是因为突然的现实落差造成的自卑等,比如从小家庭环境优越,而突然受到某种或多重的打击无法承受。我们看警方对将本案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孙维是有科学依据的。可以参看民乐团某同学的回忆,具体不引用了。
二,有预谋,有特定对象。从试验室偷取铊,下毒给朱令,是非常符合第二点的
三,这类犯罪不会自动停止,从两次下毒可以看出
四,这个类型犯罪人行为都非常狠毒,没什么说的,不要相信罪犯会后悔,能后悔就不会第二次下毒。
继续说明,这一类型的罪犯都有这样的特点,罪犯仍是一个有正常情感需求的人,而非有些类型的罪犯。至于如何表现需求,这中间存在一个技巧和能力的问题,没有反侦察经验的罪犯往往会在身处危境、绝境时表现出于平日不相符的智力水平和攻关技巧,所以犯罪嫌疑人发表声明的行为显得理所当然。
当危机来临时,此种罪犯有四种心理状态:一,是本能避险心理,这是一种原始的自我保护心态,正常情况下,人们身处危境、绝境时,自身都会产生一种脱离险境的思想意识,这种思想意识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们本能的意识表现。这是一种原始的自我保护心态,正常情况下,人们身处危境、绝境时,自身都会产生一种脱离险境的思想意识,这种思想意识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们本能的意识表现。犯罪嫌疑人发布的声明措辞严谨,其自我保护意识之强烈可见一斑。
二是畏罪惧罚心理。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往往心神不安惟恐罪行暴露,受到法律的惩处,使自己的地位、前途、家庭毁于一旦、成为人人鄙视的罪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他们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地掩饰、隐瞒犯罪,进行反侦查活动。发声明可能出于这种意图,具体目的未知,可能是亲情,可能是爱情。
三是侥幸过关心理。案发时往往已时过境迁,罪犯可能百般抵赖,企图侥幸过关。
四是顽固抗拒心理。往往在案发后罪犯拒不认罪,顽固对抗,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将要受到的刑法处罚,有抗到底的想法,所谓"你有你的千条计,我有我的老主意"。这种心态支配下的反侦查活动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一般是在案发后产生。
我这里请大家注意个ID:木虚地,请大家关注这个帖子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464333.shtml
具体的内容很多网友在上面那个帖子里提到,我不再重复。这个ID完全符合上面的心理描述,特别是到危机时将自己埋在壳里(用英文回复),臆断网友对罪犯的指控是针对自己。同时我也有证据判断木虚地极有可能就是孙维,这是一封写给自己丈夫的话,同样依据几段英文,这几句非母语的本能避险的的话应当是埋藏在心里的话。"Who would you trust more, the crazy wankers here whose abuse of me shown no credibility or your wife? I know you're deeply disturbed by those venoms but do make your own judegment.""The whole event has turned to be a party of abusive jerks. You can see few rational arguments and you can't figure out the truth here. The only way out is to have some faith in law. It has to be sorted out ultimately by law really.Be careful not to jump into a quick conclusion now.
""I wish you good night."注意,这里有一个晚安,这不会是对帖子的网友说的吧,一个直觉敏感或者受过训练的人应该能看出是怎么回事。
所以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讲,我认为警方将孙维定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是很有道理的。说了那么多,也累了,思绪很乱,请谅解。有什么问题大家可以一起讨论。作者: james 时间: 2006-1-20 15:58 标题: Re: 最近在天涯上讨论火爆的——11年前清华女生离奇中毒 真相至今仍扑朔迷离 有人陷害是肯定的。。。情。。。作者: 松山 时间: 2006-1-20 16:40 标题: Re: 最近在天涯上讨论火爆的——11年前清华女生离奇中毒 真相至今仍扑朔迷离 这个家庭所遭受的太多了 [M29] [M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