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Created By Orange At 2006-1-12
地平线的姐姐和妹妹的婚姻都很不幸哦!(没记错的话)
[M10] [M10]
QUOTE Created By 小小 At 2006-1-12
吸毒到这种地步的人,人性已经扭曲了!
还是让LZ的妹妹离远点,并注意自身的安全!
QUOTE Created By 琳儿 At 2006-1-12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M13] [M13]
给俺的感觉好像广州男人都不是很好哦
自从在学校就对广州男人有这种感觉了 [M14] [M15]
QUOTE Created By 黄昏的地平线 At 2006-1-12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小 At 2006-1-12
吸毒到这种地步的人,人性已经扭曲了!
还是让LZ的妹妹离远点,并注意自身的安全!
QUOTE Created By 琳儿 At 2006-1-12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M13] [M13]
给俺的感觉好像广州男人都不是很好哦
自从在学校就对广州男人有这种感觉了 [M14] [M15]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6-1-13
很同情你妹,真的好可怕,竟然会有这样的人。
所以说结婚一定要看准对象了。要不然真的好惨。
想想都怕,还是不要结婚的好,什么都不会损失,只要自已能挣钱就好了。
越来越觉得还是独身的生活比较好,真的。 [M20] [M13] [M13] [M13]
婚姻和爱情都是一枚毒药,谁也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毒性发作。 [M13] [M13] [M13]
QUOTE Created By 藕先生 At 2006-1-13
帮顶,碰上这个,基本玩完,偶们村就有几个,怎么"抢救"都没有用! [M36]
QUOTE Created By 琳儿 At 2006-1-12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M13] [M13]
给俺的感觉好像广州男人都不是很好哦
自从在学校就对广州男人有这种感觉了 [M14] [M15]
QUOTE Created By 秋天的风 At 2006-1-13
吸毒者有一个明显的弱点,就是一段时间不吸毒就难以忍受。
估计这个时候,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M04] [M04]
当然,要在合法的范围内
QUOTE Created By 黄昏的地平线 At 2006-1-13
谢谢各位的解答,刚从派出所回来,说可以提供进入戒毒所和吸毒的材料,交给法院就可以了。等的时间不需要太长,而且居委会也答应协助。。
派出所的人正在四处找他,准备抓他进去。 [M01]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6-1-13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黄昏的地平线 At 2006-1-13
谢谢各位的解答,刚从派出所回来,说可以提供进入戒毒所和吸毒的材料,交给法院就可以了。等的时间不需要太长,而且居委会也答应协助。。
派出所的人正在四处找他,准备抓他进去。 [M01]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6-1-16
既然他不肯乖乖就范,而LZ又能联系到他,实在应该把他先送进去为好。理由如下:
1、年关将至,这种人无疑是危险人物,把他送进去,无论是对LZ妹妹的安全还是对整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来说,都是大功一件。
2、提起诉讼后,万一法院找不到他,法院将不得不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其中,立案开庭材料送达一次60日,作出判决送达一次60日,合计至少需要120日的送达时间),这种漫长的公告期限肯定与LZ希望早日结束诉讼程序的初衷相违背。
3、万一他下落不明,法院无法如30楼所说的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也就是说法院的审理期限压力将减少,判决时间长的可能性加大,与LZ初衷也相违背。
综上所述,可能的话,还是尽快把他送里面去,有个固定的地方关着,打官司也方便一点。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6-1-16
既然他不肯乖乖就范,而LZ又能联系到他,实在应该把他先送进去为好。理由如下:
1、年关将至,这种人无疑是危险人物,把他送进去,无论是对LZ妹妹的安全还是对整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来说,都是大功一件。
2、提起诉讼后,万一法院找不到他,法院将不得不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其中,立案开庭材料送达一次60日,作出判决送达一次60日,合计至少需要120日的送达时间),这种漫长的公告期限肯定与LZ希望早日结束诉讼程序的初衷相违背。
3、万一他下落不明,法院无法如30楼所说的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也就是说法院的审理期限压力将减少,判决时间长的可能性加大,与LZ初衷也相违背。
综上所述,可能的话,还是尽快把他送里面去,有个固定的地方关着,打官司也方便一点。
QUOTE Created By 黄昏的地平线 At 2006-1-16
[quote]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6-1-16
既然他不肯乖乖就范,而LZ又能联系到他,实在应该把他先送进去为好。理由如下:
1、年关将至,这种人无疑是危险人物,把他送进去,无论是对LZ妹妹的安全还是对整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来说,都是大功一件。
2、提起诉讼后,万一法院找不到他,法院将不得不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其中,立案开庭材料送达一次60日,作出判决送达一次60日,合计至少需要120日的送达时间),这种漫长的公告期限肯定与LZ希望早日结束诉讼程序的初衷相违背。
3、万一他下落不明,法院无法如30楼所说的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也就是说法院的审理期限压力将减少,判决时间长的可能性加大,与LZ初衷也相违背。
综上所述,可能的话,还是尽快把他送里面去,有个固定的地方关着,打官司也方便一点。
QUOTE Created By os At 2006-1-13
凡是有黄赌毒倾向的都不能考虑,直接PK了事
慰问LZ,觉得,在他没钱吸的时候,特别注意妹妹和小孩子不要让他找到.因为,那时他已经没有人性了,卖妻卖女,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眼不见为净.
以前单位附近的白粉仔,家人一旦知道,就是赶出家门,六亲不认,当白粉仔已经死亡.
象这种人,注定不能长寿的,没钱吸,铤而走险,最后横S街头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能顺利离婚,忍个几年,然后自然而然地解决问题了.
TO美丽的马甲:这世上还是好男人多,所以夫妻才是社会的基本组织,有家庭的人才有责任感^^^^^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森林(虽然,OS偶尔也觉得独身自由,可以随心所欲,不过,少年夫妻老来伴,一生要经历情爱才算完整人生,而感情是钞票买不到的.有情的人相伴到老,还是很美的一件事)
QUOTE Created By zjims At 2006-1-16
海印桥脚的明记海鲜吗?好久没去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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