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Created By 好人 At 2005-7-20
知更同学,你应该思考一下管理员为什么用双重标准。
QUOTE Created By james At 2005-7-13
人家说的也有道理.
因为之前我不知道斑竹是义务的.
现在听你这么说,又觉得你说得也有道理.
总之,做人难,难做人
QUOTE Created By 好人 At 2005-7-13
不知道管理员是否真的很忙,我一直在等,今天我也终于有空了,所以在这里写上两句。
我知道论坛的规矩是
1、"所有隐式、显式之商业广告均只能发表在"广而告之版",发表在其它任何分版的广告贴将会在未获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直接删除"
2、发布在原"互助信息栏"的商业广告贴将会逐步移至"广而告之版",此前已为建设本坛捐赠过资金的用户所发表的帖子除外
那让我们来看看这个贴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 ... 1&start=45&tstart=0,还有这句话"将下周转广告版面。楼主预先宣传下吧。 "
"光盘制作--刻录/印刷/包装...公司推出夏季优惠转录DVD活动",看名字就可以知道是一间盈利性质的公司,那么当然可以判断其为广告了,这点我想不需要"交由总版主联席会议讨论处理"了吧。
既然是广告,管理员也提出了要移走,但我却有几个问题不明白:
1、为什么还会给一个宽限期呢?
2、从管理员提出要移走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为什么这个贴子依然故我呢?难道是天上一日,地下一年?
做为一个管理员,样子倒是挺酷,俨然是个网络警察,可惜你做不到公正、公平地处理问题,我只能说我鄙视你。
其实其他广告性质的东西还很多。
QUOTE Created By 阿正的舅舅 At 2005-7-20
一般来说,版主团队对四处散发的广告贴,如传销、美容、等等令人烦躁的广告贴会采用两个方式:删除和移到广告版。
但对于比较温和的,能在做到自己生意的同时也能方便和帮助业主的广告贴,一般如发在互助版并定期更新和回答业主问题的帖子会留存。
当然处理这些帖子是存在没有一锅端的情况。
QUOTE Created By 阿正的舅舅 At 2005-7-20
一般来说,版主团队对四处散发的广告贴,如传销、美容、等等令人烦躁的广告贴会采用两个方式:删除和移到广告版。
但对于比较温和的,能在做到自己生意的同时也能方便和帮助业主的广告贴,一般如发在互助版并定期更新和回答业主问题的帖子会留存。
当然处理这些帖子是存在没有一锅端的情况。
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5-7-20
人家说的有道理。知更不用着急。 [M01]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7-20
[quote]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5-7-20
人家说的有道理。知更不用着急。 [M01]
QUOTE Created By 兴高彩烈 At 2005-7-20
较真挺好,斑竹也不容易。
多一些这样的讨论不错嘛,了解一下斑竹的不易,大家也都可以设身处地的替论坛的管理出谋划策。
[M44]
QUOTE Created By 好人 At 2005-7-20
知更同学,我觉得你是个爱打抱不平的人,这一点很难得,尤其是在当今到处是小偷和抢劫的广州。而我这人爱较真,我觉得也不多。
你打抱不平没问题,但你喜欢用管理员忙帮他解释,问题是"给那个广告贴以缓冲时间"符合论坛的规矩吗?如果真的忙,直接转移就行了嘛,何必又说什么"下个星期"转移,"做做宣传",给百忙中的自己增加负担呢?有一个半月了吧(计算不准,请勿见怪),那个广告还是在,你叫我说什么好。
难道我应该喜欢言而无信的人吗?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7-20
[quote]QUOTE Created By 兴高彩烈 At 2005-7-20
较真挺好,斑竹也不容易。
多一些这样的讨论不错嘛,了解一下斑竹的不易,大家也都可以设身处地的替论坛的管理出谋划策。
[M44]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7-13
版主筒子们都是要养家糊口的人,有一大堆自己的事情要做,他们是出于热心而在这里义务为大家服务。这个暂且不说,即使版主们有什么疏忽或者做得不对的话,你诚恳提出建议,大家一起改进好了,版主又不是什么神人,哪能保证样样事情都做得令大家满意呢?
说句实话,虽然我不是版主,楼主说这样的话还是让我非常气愤。我想问问楼主,你为论坛做过些什么?别人又做过些什么?论坛的建设要靠大家一起努力建设,不分青红皂白,或者是为了一己之私利对那些无私为论坛做出贡献的人横加指责,扪心自问,难道你不会觉得有一点点的羞愧吗?
我敢打包票,你这个帖子百分百不会被删掉,他们的胸襟不会这么狭小。我倒是建议楼主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建议的方式。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7-20
[quote]QUOTE Created By 兴高彩烈 At 2005-7-20
较真挺好,斑竹也不容易。
多一些这样的讨论不错嘛,了解一下斑竹的不易,大家也都可以设身处地的替论坛的管理出谋划策。
[M44]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7-20
[M21] 这句话不错,建议总版们不要老是关起门来自个讨论,要多倾听一下民意,一旦下定决心,制定出规矩,执行起来就要干脆利落,不要老是犹豫不决,婆婆妈妈的。[M41]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7-20
不错,admin的确系废话多过茶。 [M04]
怎么这个帖子落到心情版了。 [M02]
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5-7-20
对于保留在互助版的广告,又几种可能性。
1。是符合楼主转贴的论坛暂行保留规定的(早期有捐款的)。
2。受到同学欢迎和需求跟帖比较多的。(承认,是有时有人情成分在内)
3。没有人理会的。(版主没有看到的)
在先阶段的情况下,只能说,上述三种情况会继续存在下去。
直到一个比较可操作的广告管理方法出街为止。 [M13] (暂时无时间表哈 [M13] )
QUOTE Created By 好人 At 2005-7-20
表扬的话我就省了,反正不能当饭吃。
我想说的是,当规则与实用发生冲突的时候,谁取胜,是否能说明点什么。诸位都是金领、白领,或者是无业,但我相信都是受过教育的人,报纸上整天说什么法制社会的建立无法得到落实,难道我们这不也是一个小小的法制社会吗?
人情大过天,也许就是中国的实情吧。 [M35]
QUOTE Created By 好人 At 2005-7-20
表扬的话我就省了,反正不能当饭吃。
我想说的是,当规则与实用发生冲突的时候,谁取胜,是否能说明点什么。诸位都是金领、白领,或者是无业,但我相信都是受过教育的人,报纸上整天说什么法制社会的建立无法得到落实,难道我们这不也是一个小小的法制社会吗?
人情大过天,也许就是中国的实情吧。 [M35]
QUOTE Created By 好人 At 2005-7-20
表扬的话我就省了,反正不能当饭吃。
我想说的是,当规则与实用发生冲突的时候,谁取胜,是否能说明点什么。诸位都是金领、白领,或者是无业,但我相信都是受过教育的人,报纸上整天说什么法制社会的建立无法得到落实,难道我们这不也是一个小小的法制社会吗?
人情大过天,也许就是中国的实情吧。 [M35]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5-7-20
膏膏留下~~~~~~ [M20]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5-7-20
有……11个捏。 [M25]
QUOTE Created By 阿正的舅舅 At 2005-7-20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5-7-20
有……11个捏。 [M25]
QUOTE Created By thomassheep At 2005-7-20
没人表扬我, 我最宽容了. 宽生活嘛 [M04] [M02] [M14]
QUOTE Created By 好人 At 2005-7-20
我轻轻的来,轻轻的走,我要走了。既然黎明一定要点名,我就点下黎明的名,严重表扬,是个有宽容心的人。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5-7-20
[quote]QUOTE Created By 阿正的舅舅 At 2005-7-20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5-7-20
有……11个捏。 [M25]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5-7-20
[M41] [M41] [M41]
小声提示:跑题啦~~~ [M04]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5-7-20
我们要集中火力帮助ADMIN改变现在网络警察的形象 [M04]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7-20
竟然漏过了这么一个好贴
[M20]
都是标题不明和处于心情版惹的祸。
[M41]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7-20
其实法律上有一种现象叫 不告不理 (名字我自己杜撰的,有更好的名字请指正)
就是:一件事情虽然可能从法律角度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没有人告,执法机构就不理
举个例子:A侵占了B的房产,如果B(或者其他人或机构)不告到法院(),法院是不会管的
所以,从我个人而言,是很欢迎大家把认为是广告的贴提出来,要求移贴或删贴的。
QUOTE Created By APACHE At 2005-7-20
这叫"告诉乃论" [M34]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7-20
[quote]QUOTE Created By APACHE At 2005-7-20
这叫"告诉乃论" [M34]
QUOTE Created By APACHE At 2005-7-20
这叫"告诉乃论" [M34]
QUOTE Created By tinna At 2005-7-20
[M01] 怎么lz就撤了,我还没来得及批评 ta 呢 [M01]
[M44] 惟恐天下不乱哦 [M44] [M44]
QUOTE Created By yama At 2005-7-20
[quote]QUOTE Created By tinna At 2005-7-20
[M01] 怎么lz就撤了,我还没来得及批评 ta 呢 [M01]
[M44] 惟恐天下不乱哦 [M44] [M44]
QUOTE Created By 碟碟不休 At 2005-7-20
没上网几天,原来发生了这么大事,小人搞到天下大乱,罪过罪过,愿意接受处罚 [M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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