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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入户广州的条件 [打印本页]

作者: anpqian    时间: 2005-6-1 12:12
标题: 入户广州的条件
   广东省人事厅人才服务中心是广东省人事厅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前身是广东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改革开放初期,是全国较早成立的人才服务机构。本中心坚持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各类人才服务"的宗旨,面向全国,服务全省。


根据《关于调整广州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符合下列申办条件之一可入广州市户口:
1、大专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干部身份 ,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本科学历,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干部身份,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 下(含35周岁);
4、硕士学历(限国内大学),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5、博士学历;
6、博士后学历;
7、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能证,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8、凡夫妻分居六年以上的,可以向公安局户政处
申请将另一方的户口迁入广州。
 联系方式:  陈先生  (020)80965989
  E-mail : anpqian@163.com
作者: jun-ok    时间: 2005-6-1 19:39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第3点是否包含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即可? [M10]
作者: dhy111    时间: 2005-6-2 18:10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广州户口一方有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单位证明资料属实,也可办理夫妻投靠入户。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还做广告?。这是2004年9月后广州户政的新政策。
作者: 林中鸟    时间: 2005-6-3 10:37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借问,父母在外地的可否随子女迁入广州? 有什么规定嘛?
作者: 布老虎    时间: 2005-6-3 12:14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以上条件都不完全具备能办吗?
作者: anpqian    时间: 2005-6-10 09:43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欢迎各位来电或email咨询。
作者: 宽天下    时间: 2005-6-10 11:39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QUOTE Created By dhy111 At 2005-6-2
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广州户口一方有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单位证明资料属实,也可办理夫妻投靠入户。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还做广告?。这是2004年9月后广州户政的新政策。


有这事?好事!
作者: 电线杆上的鸟    时间: 2009-3-31 01:57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我本科刚毕业也有学士学位,也有中级职称,可以把户口迁来么?
作者: 狼来了    时间: 2009-3-31 08:43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这是什么时候发的文件?是不是真的?
作者: Du2神仙    时间: 2009-3-31 08:46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引用作者 林中鸟 于 2005-6-3发表的原文
借问,父母在外地的可否随子女迁入广州? 有什么规定嘛?


必须所有兄弟姐妹户口都在广州,父母才能随子女迁入。 [M20]
作者: lmap    时间: 2009-3-31 11:33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引用作者 Du2神仙 于 2009-3-3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林中鸟 于 2005-6-3发表的原文
借问,父母在外地的可否随子女迁入广州? 有什么规定嘛?


必须所有兄弟姐妹户口都在广州,父母才能随子女迁入。 [M20][/quote]
广州金盾网转载:
申办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须知
一、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的老人,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鳏寡人员,来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子女。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本市(有子女在境外、国外的除外,不包括有子女在本市,但另有子女在部队服现役的),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所属街、镇以上计生部门或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需提供居住期限的凭暂住证或由本市居住地派出所(也可由街、镇一级)出具证明。

三、申办入户的具体程序
(一)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
(二)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咨询电话:83341353 投诉电话:83118310
作者: 太阳雨    时间: 2009-3-31 14:36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M29]
作者: littleberry    时间: 2009-3-31 14:37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原来是个广告帖。
作者: 白云悠悠    时间: 2009-3-31 14:37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M29]
作者: linhe    时间: 2009-3-31 14:47
标题: Re: 入户广州的条件
结婚满6年就什么都不需要啦,我已经给我老公办好了,而且比其他的条件都能更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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