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政府欲下放物管权小区水电须1户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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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冰
时间:
2003-11-5 00:14
标题:
政府欲下放物管权小区水电须1户1表
小区水电须一户一表
政府部署将物业管理权下放到街道,建立纠纷防范机制
因物业管理公司的水电表与小区业主的水电表不分家造成的纠纷屡见报端。在昨天广州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广州副市长许瑞生指出,供水、供电部门要将小区的水、电管线和计量表直接接入每户人家,以避免物业管理公司将自来水电的费用转嫁到业主身上。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低
据介绍,广州市物业管理市场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其一,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据介绍,截至2003年7月,广州市共有物业公司712家,但获得一级资质企业只有5家,获二级资质企业只有13家,其它皆为三级、四级企业。其二,现在全市每年都有500多宗涉及物业管理的各类投诉,其中超过50%的投诉与建设单位有关,其余的投诉涉及物业公司的服务、收费问题和业主、业主委员会的运作问题,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水平不高等。
管理权进一步下放到街区
针对种种问题,许瑞生副市长指出,广州近期将着重建立完善"三级管理网络",物业管理方面的管理权限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下放到街道,进一步完善"市一级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区一级负责指导工作,加大行政处罚的执行,街道负责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的三级管理网络。
其次,广州将建立物业管理事前防范机制,减少民事纠纷。小区的水、电管线和计量表要直接由供水、供电部门接入每一户家中,像通讯、有线电视单位一样,保证将自己的产品送货到户,以避免物业管理公司将自来水电转嫁到业主身上,减少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
作者:
os
时间:
2003-11-5 12:13
标题:
Re: 政府欲下放物管权小区水电须1户1表
又前进一步了.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在骏景的用水量是以前租房时的3倍,以前半年才用到的水,现在物管是每2月就达到了,除了水价上涨五毛三的原因外,我觉得由物管收水费也是问题的症结之一.
最好业主用水,直接与供水部门打交道,不用通过这个^^^^物管.
作者:
bystep
时间:
2003-11-5 12:23
标题:
Re: 政府欲下放物管权小区水电须1户1表
本来一直都是一表一户的呀,只是分摊费用离谱!!![大兵]
作者:
os
时间:
2003-11-5 12:27
标题:
Re: 政府欲下放物管权小区水电须1户1表
我是担心物管抄出来的水表数有问题,就象网上有的业主反映的电表数不对一样.
作者:
小冰
时间:
2003-11-6 12:55
标题:
Re: 政府欲下放物管权小区水电须1户1表
其实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由我们自己到电局水局去交费呢?我们为什么要物管来交呢?他又没有给我们优惠,反而是高得离谱!!
作者:
mikezwb
时间:
2003-11-7 14:19
标题:
Re: 政府欲下放物管权小区水电须1户1表
9494,这么贵啊,我不敢进去住了啊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3-11-7 15:11
标题:
Re: 政府欲下放物管权小区水电须1户1表
最初由小冰发表
其实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由我们自己到电局水局去交费呢?我们为什么要物管来交呢?他又没有给我们优惠,反而是高得离谱!!
电费(包括公摊的电费的水泵、梯灯、电梯用电,路灯除外)目前已经是直接交费到供电局了,水费还没有这么做。
目前的疑惑是:读数是否准确?是否有本来该由发展商或物业公司交费的收到业主头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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