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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立不了业主会,那就不交管理费吧。直接有效! [打印本页]

作者: xinmaja    时间: 2011-12-5 11:05
标题: 成立不了业主会,那就不交管理费吧。直接有效!
系统是不是有问题啊,原来的密码怎么都登陆不了。随便注册个马甲,发个帖子!

地摊已经开始摆到北苑来了,业主已经没有立足之地。
业主会成立遥遥无期,只能不交管理费了。
如果大家联合起来都不交,管理处还敢拿大家怎么样?
作者: 感悟    时间: 2011-12-5 11:24
顶起来。 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作者: 安静的叶子    时间: 2011-12-5 12:11
同意!
作者: 圆舞    时间: 2011-12-5 13:42
只要50%的业主拒交物业费,就有效果了,可是可能么???停车位事件,地摊事件,跳舞事件,撞人事件,那么多事情发生了,业主们还是没有团结起来。
作者: qpxiao    时间: 2011-12-5 16:53
还有好多的没有醒悟的业主呀?希望快点醒醒吧,希望早点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管,保护业主的权益。
作者: ssssdddd    时间: 2011-12-5 17:01
地摊已经开始摆到北苑来了,业主已经没有立足之地。
业主会成立遥遥无期,只能不交管理费了。
如果大家联合起来都不交,管理处还敢拿大家怎么样
作者: 求缺    时间: 2011-12-29 12:00
同意i
作者: 皮小子的妈    时间: 2011-12-29 13:20
JJ真的越来越烂了!
作者: 123    时间: 2011-12-29 21:11
支持!需要成立时通知一声!
作者: 123    时间: 2011-12-29 21:15
对了,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那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肯定是没用过的了,这是很大的一笔钱现在谁在管呢?康景无法无天,不顾业主死活,只管赚墨心钱,政府也不管,居委会狼狈为奸,黑!
作者: nanhai020    时间: 2011-12-29 22:12
大门不修好,坚决不交管理费
作者: nanhai020    时间: 2011-12-29 23:03
必须成立业委会
作者: benqjc    时间: 2011-12-30 10:19
强烈支持成立委员会
作者: alice_xg    时间: 2011-12-30 22:11
支持
作者: 云月风    时间: 2012-1-1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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