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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会所就是会所,不能做其他用途,即使是幼儿园也不可以! [打印本页]

作者: 天边    时间: 2011-6-23 14:11
标题: 会所就是会所,不能做其他用途,即使是幼儿园也不可以!
我要重申我的看法。

每块地在进行建设使用的时候,都是申报过用途的。会所的地块不是做为商业用途。如果我们都同意将会所改为幼儿园,那么KJ是否会去土地管理的相关部门申请更改这块土地的用途?这点很重要!

用开幼儿园来欺骗大家同意将该地块的用途更改,以后,幼儿园承租合同到期,或者社区里不需要这么多幼儿园的时候,这个建筑是可以开酒楼、麻将馆甚至是卡啦OK的,因为用途早已更改为商业,承租人用来做什么行业只要不违法乱纪,我们都是无权干涉的!这个后果很可怕!

这样的后果谁来承担,谁来负责!

所以我再说一次:会所就是会所,不能做其他用途,即使是幼儿园也不可以!
作者: zcz636    时间: 2011-6-23 14:14
9494
作者: 奶茶    时间: 2011-6-23 14:24
支持
作者: 1994212ccc    时间: 2011-6-23 14:31
支持!!!
作者: VOLARE    时间: 2011-6-23 14:43
本帖最后由 VOLARE 于 2011-6-23 16:00 编辑

骏中路北侧骏豪骏晖骏宇首层(架空层)报建时不是商用地而是停车层,几年前合生通过关系企图将它改成商铺性质(价值完全是两码事),而且还改造了一半,结果还是得个吉,这就是今日大家所见到的模样(临时的花店、仓库、运输队、工棚、民工房等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就是不少人问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
作者: tinalee    时间: 2011-6-23 14:45
这些问题是不是应该问问相关部门,我们在这里猜没太多用
作者: VOLARE    时间: 2011-6-23 14:58
骏豪骏宇已渐渐蚕食了,还剩骏晖。
作者: 草原上的风    时间: 2011-6-23 15:51
严重支持!!!
作者: ssssdddd    时间: 2011-6-23 21:08
支持。严重支持,不可以改变用途
作者: 天边    时间: 2011-6-23 22:38
如果改变其用途,开酒家是迟早的事,请大家眼光看长远一点,千万不要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蒙蔽!
作者: mumu7980    时间: 2011-6-24 08:08
帮顶
作者: minner    时间: 2011-6-24 08:42
支持.会所就是会就不能作商业用途.
作者: 三只脚    时间: 2011-6-24 09:02
或许就是以前的酒店老板改开幼儿园了。
作者: jw    时间: 2011-6-24 09:08
支持!
作者: 1994212ccc    时间: 2011-6-24 09:57
支持.会所就是会就不能作商业用途.
作者: 火火鸟鸟    时间: 2011-6-24 11:47
支持
作者: ssssdddd    时间: 2011-6-25 22:50
坚决反对改变用途
作者: 紫衣云裳    时间: 2011-6-26 00:39
反对!
作者: IAM110    时间: 2011-6-26 10:48
一改就是一辈子的事,先改幼儿园,再改酒家,懂不懂!
作者: 潜伏    时间: 2011-6-2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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