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架空层的固定车位(没出售的)是每一位业主都应享有的权利,强烈要求每年抽签一次决定归属。 swk 发表于 2011-3-17 19:41
回复 老鱼 属于开发商的产权车位,早就被开发商高价售完了,之所以还有相当一部分架空层车位未出售,其产权应该是业主共有的吧 swk 发表于 2011-3-19 19:52
临保车位越来越少了 fox_hjy 发表于 2011-3-19 20:32
支持,要不干脆把架空层的车位取消,在小区的局部地区人车分流。 annya 发表于 2011-3-19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