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停车的业主拿本人业主证,将本人名下车辆办个'业主车辆出入证'".
这一条要求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一方面,相信有不少人的车辆是以公司、单位的名称落户的,或者是在父母或者朋友名下的,到底是否真实由业主使用无法界定;另一方面,小区有部分业主名下有3~4辆车甚至更多,如果让他们全部占用公共停车区域,从情理上并不公平。
先到先得替代固定车位,是提高流转率的好办法,但前提应该是,首先保障每个业主有公平的可以入小区停车的权利。鉴于大部分业主的车基本上都会回骏景过夜,因此,应首先以业主户数为基础确定月保个数,采取先到先停,同时利用经济杠杆,对非月保车辆征收50元/夜的高额听停车费。
sansanxuan 发表于 2011-3-2 09:14
回答楼上的,先回先停,表面上公平,其实也不公平。
显然,那些上班时间固定,早出晚归的业主,就几乎享受不到把车停到小区内的待遇,这对他们来说是否公平?
而且,目前小区也就是这样的状况,大家肯定有同样的感受,即心理总有着挥之不去的阴影,担心回家找不到停车位。可以肯定,有不少业主每天一到下班的时候就紧张,担心路上塞车回家晚了停不进小区,晚上就更不敢把车开出去,担心出去就回不来了。这种生活,也是一种水生火热的体验!!
sansanxuan 发表于 2011-3-3 00:38
好像方案实现起来有难度。
1)先回先停,前提是要取消全部的月保,改为临保。
2)业主证,这玩意很容易造假。
3)停满禁入,需要统计整体车位数量,还要建立完整的IC卡管理制度,投入大。KJ不积极的。
洒水车 发表于 2011-3-3 22:11
我的理解是固定车位才抽,450/月,其它露天不固定车位只有月保车(只有一户一车才能办)才能停,150/月,先到先停。在保证前面的车位,如果还有车位,可以安排非月保车停(业主的非月保车,第2部车等)。非业主车一律不准进。
希望康景解释一下!
iojunjing 发表于 2011-3-3 23:31
第一,从3月开始,每个业主都只能办1部车的月保,已购买车位或者有固定车位的业主不允许办第二辆车月保。从4月1日开始,非月保车都不能进出小区。
第二,将现有的小区内停车位都变成固定车位。如果每户一车位不够的话,将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
第三,考虑将小区某工地开发成临时停车用地,届时如果满足一户一车位仍有剩余,将采用抽签的办法供业主的第二部车停放。
全部都是固定车位,也就一车位仅对应一台车,其他车不能停,那谁停?抽签~
康景明确说"从4月1日开始,非月保车都不能进出小区",所以“如果还有车位,可以安排非月保车停”是不可能的。进都进不来咋停?
楼上最好自己去问问康景,小心他的文字游戏
chenger 发表于 2011-3-3 23:38
第2点不太赞同,全部变固定车位,如果车位不够一户一车,那部分业主的车岂不是要卖掉?
那还不如实行业主车辆出入证,刷卡统计(剩余车位数实时公布,满了禁入,这个技术不难,现在就有刷卡机,输入车位数,加个LED显示屏不花多少钱)。业主可任选择月/保临。固定车位愿意抽的就抽。
前提还是外来车辆不能进,不管有没有车辆。
iojunjing 发表于 2011-3-4 00:02
"业主车辆出入证" 这玩意,我记忆中骏景以前实行过3轮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原因:没有严格审核,没有业委会的监督,假的业主车辆出入证满大街都是。
如果这次要实现"业主车辆出入证",一定要一户人家只能领取一个证明,该证明需要房产证、车主证一一对应(业主证这玩意太玄乎),杜绝某些无车业主倒卖出入证现象! 如果该无车业主购车了,可以继续申请出入证,保证公平。
对于是公司性质的车辆,一定要严格控制,一户也只能申请一辆车。而且,最好需要公司的证明,比如纳税证明之流。
如果“出入证”的发放不能公平、公开、公正,那么这个制度就是失败的、无用的。
洒水车 发表于 2011-3-4 10:25
总量控制法,我是支持的。
但是我觉得KJ接纳的可能性比较低: 1)投入的设备、人员比以前要多。2)收入减少了。
这个方法还有一个大问题: 如果大家都是临保,出入收费、找零钱等工作会很耗时间。出入口车辆每天会大排长龙。如果解决这个大杯具呢?!
洒水车 发表于 2011-3-4 10:22
你认为车主愿意排队出门,还是愿意N年连门也进不了?更何况和现在的出入时间也差不了多少。
我现在就是临保,但我有资格参与第一批一户一车的抽签。但我不认同抽签,也不认为全临保会排多长队。更不认为排队的杯具大得让许多人痛苦N年的无门可入!
chenger 发表于 2011-3-4 12:50
如果没有北边大停车场,[img]估计现在道路的资源,一个位置停2辆都不够。还何来排队? 堵都堵死了。
最后又是吵架 吵架 再吵架。
反正我现在基本不开车。汽油那么贵,卖车的心都有了。
不行就打架吧。谁打赢谁有车位。哈哈
爱谁谁。
洒水车 发表于 2011-3-4 12:55
第一,从3月开始,每个业主都只能办1部车的月保,已购买车位或者有固定车位的业主不允许办第二辆车月保。从4月1日开始,非月保车都不能进出小区。
第二,将现有的小区内停车位都变成固定车位。如果每户一车位不够的话,将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
第三,考虑将小区某工地开发成临时停车用地,届时如果满足一户一车位仍有剩余,将采用抽签的办法供业主的第二部车停放。
全部都是固定车位,也就一车位仅对应一台车,其他车不能停,那谁停?抽签~
康景明确说"从4月1日开始,非月保车都不能进出小区",所以“如果还有车位,可以安排非月保车停”是不可能的。进都进不来咋停?
楼上最好自己去问问康景,小心他的文字游戏
chenger 发表于 2011-3-3 23:38
我也不开车去市中心啊~
你认为没背景的我,不知道能中不的我,会为了怕排这会儿队,干脆几年不进门?
打听一下,楼上有什么必中术?还是打算没中就市内区内都不开了,在哪给找块地闲置车?~
chenger 发表于 2011-3-4 13:01
结局可以预见,大战免不了,但很烦人,还几年都烦一次,至少救苦救难的临时停车场开发时,都核战级别了。
所以想定局前努力一下吧,乐观点可以有助和平,当战争成真时再烦人自己也无悔了
chenger 发表于 2011-3-4 13:21
拭目以待吧。
这是一个论坛,我是不是业主LZ可以搜索一下我以前发的帖子。我只是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已。
每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要一有点异议就要进行敌我对待。如果真发生冲突,估计吃亏的还是业主。变电站事件本人亲身经历了,惹不起哦,咱还是躲得起。 当然LZ觉得这样的战争有胜算,也可以试试。LZ也别冷嘲热讽的,这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再说,我有固定车位,汽油也贵,早准备不开车了。 围观总可以了吧?呵呵
洒水车 发表于 2011-3-4 20:21
没仔细看,但也不是很担心,觉得,作为业主,买了房产,家里就一台车,已经办了月保,不管怎么改革,总不会让我的车开不进小区,没有个容身之地吧?
我觉得当务之急,是物业公司要核实整个小区的停车位和已买车(两辆车的至少保证一辆车的停车位)的数量,很显然,目前的情况肯定是前者大于后者的,为什么呢?因为目前小区内停放的还有临保车辆,这些临保车辆有的是业主的车,有的不是。把不是的清除出去,目前停车的状况就会得到一定的改观。
大部分家庭都是一辆车的,还有必要去抽签吗?没有说抽签不中我的车就不给进小区,难道要我卖车?这太荒唐了!
前面业主有的争议说有车位的也要抽签,没买车的也说以后可能要买车所以要抽签?试问,现在有车的业主都为停车和高昂的汽油费头疼不已,你现在都不买,以后还会买车吗?如果小区日后确实停车位饱和了,那既然没有停车位了,你还会下决心买车吗?所以我觉得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如果连目前业主的停车问题都不能满足的,谈以后的事情是不是太遥远了些呢?凡事没有尽善尽美的!
谈点自己的看法,如果以上观点有冒犯部分邻居的,多包涵!
yes168 发表于 2011-3-4 20:08
每人都有自己的见解。这个不存在任何问题哦。
总量控制法,我也没觉得啥不妥的。只是很多细节需要完善,如果收费问题解决不好,一样会出现更大的问题。
而且,论坛上讨论的都是浮云。 争吵也没有太多意义,最后都是康景说了算。 没有业委会,解决车辆问题基本是不可能。一个人的力量其实真的很小,基于此,我觉得还是围观安全点。
最简单的棠下小区管理都学不了,对KJ已经失望了。
洒水车 发表于 2011-3-4 21:18
事情的起因是北面大临时停车场商业开发,导致车位严重不足。有大停车场时,管理处追求利益最大化,大停车场时停得越挤越开心,也没有限制外来车辆的动力。
现在大停车场要搞商业开发了,车位大幅减少,业主的月保车都不够地方停了。如果采用先回先停的办法,交了月保的车进不来怎么办?要月保车主去别的地方交钱停?那肯定会造反不把大门给堵了才怪。
如果采用先回先停的办法,则只能全部采用临保,停在小区内的车也不知什么时候会出去,而且空出来的车位在什么位置,外面的车也无法得知,放没位的车进来自己找位则会是很大的安全隐患,还可能浪费油,几个小时也不一定找到位,如果让没位的车在外面排队,也排不了几辆。这样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必定会乱成一团,让人无所适从。
所以,小区内的车位只能固定了,在车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抽签应该是不可避免的了。
最好的办法还是从尽量增加小区的车位来想办法,够位了就大家都不用争了。立体车库应该是个不错的办法,建议小区团购一批,让有车位的业主一个车位可以变成上下两层停两部车,转租一个位给无车位业主,管理处对这部分租用立体车位的车采用收取一个车位管理费的办法,增加管理处的收入,也 ...
西南海 发表于 2011-3-6 09:30
楼主,你对中国的法院、公安抱不抱希望是一回事,如果起了争端在中国还是脱离不了公检法,所以合法才是保障权益的基本前提!
有法可依的权益,相对无法对质的权利总归容易获得保障些!
sansanxuan 发表于 2011-3-6 01:08
| 欢迎光临 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http://www.junjing.net/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