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出来散步抵制这样的事情发生管理处竟然无动于衷 赤脚天使 发表于 2011-1-15 22:49
支持 我们的家园 应该我们自己做主 jesonzhao911 发表于 2011-1-16 10:25
骏景居委会(社区)不作为。 VOLARE 发表于 2011-1-16 10:21
强烈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 洒水车 发表于 2011-1-16 13:32
你景居委会绝对没有我这个老人那样的责任心。 VOLARE 发表于 2011-1-16 19:03
有业主说过,再交管理费,就是对自己、孩子和家庭不负责任了,说的很多! 我更觉得再交管理费就是继续放纵和鼓励管理处的非法或者违规行为,也是对自己的犯罪! qmkrl 发表于 2011-1-1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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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散步! 无有 发表于 2011-1-17 09:02
业主委员会不是一直都有吗 kathy110 发表于 2011-1-16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