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0251.jpg (288.15 KB, 下载次数: 26)
今天中午13:35分左右,一辆丰田商务车从骏中路三匹马刚过减速带向西行驶,司机边开车边打电话,撞击小区骑单车小孩后继续前进,前后轮子都从小孩的颈部压过,值班的保安和过路业主立即拦住司机后报警,并将小孩送往医院后不治,目前物业已将目击证人和录像提供给小孩家属和警方处理,物业提醒广大车主,出入小区请慢速行驶,切忌一心二用。
骏景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zizigu 发表于 2011-1-14 19:36
杯具,孩子走好!
物业要负起骏中路乱停车的管理责任。
以现在的停放管理,停车完全阻挡住了行车和人行道行人之间的视线,今天不出这事故,明天也会出!
物业你们要扪心自问!好好想想!
水深几许许 发表于 2011-1-14 20:14
今天中午13:35分左右,一辆丰田商务车从骏中路三匹马刚过减速带向西行驶,司机边开车边打电话,撞击小区骑单车小孩后继续前进,前后轮子都从小孩的颈部压过,值班的保安和过路业主立即拦住司机后报警,并将小孩送往医院后不治,目前物业已将目击证人和录像提供给小孩家属和警方处理,物业提醒广大车主,出入小区请慢速行驶,切忌一心二用。
骏景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zizigu 发表于 2011-1-14 19:36
不解决停车问题,这样的杯具迟早还要发生,车道窄,小孩子有时是突然从两辆停车中间窜出来,司机很难反应过来,建议骏中路两边不能再停车了,多增加减速带和减速标志,限速5公里。
jack123 发表于 2011-1-14 21:48
看到zizigu发了这样冰冷冷血的通告,心里更加鄙视。
你不知道,KJ物业才是罪孽深重的元凶吗?加强一点小区的停车管理,别让什么土方车(河南牌照的),什么驾校车,4S店的未上牌车停进来,至于这么混乱吗?
Griff的影子 发表于 2011-1-15 00:35
不同的报纸报道的车牌有出入阿.
"朱先生说,事发后,他记下了小车的车牌是“粤AA9×××”。撞倒小志后,这辆商务车又往前开了几米,一名在路边停车的居民看到后,立即将该车拦下。"
sigil 发表于 2011-1-15 10:10
1062.jpg (106.22 KB, 下载次数: 15)
管理处,你在放他妈的狗屁!除了会收管理费,为了利益,擅自把公共地方提供给外来人摆摊做生意、满电梯、门口都是乱七八槽的广告、乱停乱放堆到大门口!现在又发生这样的悲剧,管理处逃不了责任!
章鱼哥 发表于 2011-1-15 00:47
尊敬的业主您好:
业主对我们的通报有意见要尊重事实,昨天的交通事故,现场有录像和目击证人,肇事司机也现场向交警承认是驾驶时打电话才撞到小孩的,物业在处理现场时符合法律程序的,就事论 事,你和肇事司机再熟也不能扭曲事实。
骏景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zizigu 发表于 2011-1-15 13:01
尊敬的业主您好:
业主对我们的通报有意见要尊重事实,昨天的交通事故,现场有录像和目击证人,肇事司机也现场向交警承认是驾驶时打电话才撞到小孩的,物业在处理现场时符合法律程序的,就事论 事,你和肇事司机再熟也不能扭曲事实。
骏景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zizigu 发表于 2011-1-15 13:01
尊敬的业主您好:
业主对我们的通报有意见要尊重事实,昨天的交通事故,现场有录像和目击证人,肇事司机也现场向交警承认是驾驶时打电话才撞到小孩的,物业在处理现场时符合法律程序的,就事论 事,你和肇事司机再熟也不能扭曲事实。
骏景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zizigu 发表于 2011-1-15 13:01
尊敬的业主您好:
业主对我们的通报有意见要尊重事实,昨天的交通事故,现场有录像和目击证人,肇事司机也现场向交警承认是驾驶时打电话才撞到小孩的,物业在处理现场时符合法律程序的,就事论 事,你和肇事司机再熟也不能扭曲事实。
骏景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zizigu 发表于 2011-1-15 13:01
再交物业管理费,就是对自己不负责,对自己的家人不负责,对孩子不负责!
如不改,就永远不交!
eeeaaa 发表于 2011-1-14 23:50
算我一个!!
dai1031 发表于 2011-1-15 14:33
欢迎光临 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http://www.junjing.net/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