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有谁收过仲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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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
时间:
2010-8-24 16:37
标题:
有谁收过仲裁通知书?
如题。。
作者:
枕头邦
时间:
2010-8-24 16:55
沙发
作者:
枕头邦
时间:
2010-8-24 16:55
帮顶,
作者:
Summer2
时间:
2010-8-24 17:03
跟法院传票的性质差不多,做被告了(被申请人)。
作者:
C.C
时间:
2010-8-24 17:06
也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样的裁决?
作者:
四川来的农民工
时间:
2010-8-24 19:08
应该同样具有传票的法律效力
作者:
老虎王
时间:
2010-8-24 19:19
具有传票的法律效力
作者:
血色残阳
时间:
2010-8-24 22:11
没收到。
作者:
L148
时间:
2010-8-24 22:13
难道是大规模的?
作者:
章鱼哥
时间:
2010-8-25 01:18
本帖最后由 章鱼哥 于 2010-8-25 01:39 编辑
仲裁通知书和法院传票的性质是一样,都是惹官非,成被告。由市仲裁委仲裁解决的是一次过,无得上诉。优点是简化打官司过程,少花费用。缺点是一般的案件都是一次过,打输了无机会再上诉。由法院解决的先由区法院一审,输了的不服可以上诉市中院,再输还不服的,还可提交新证据由中院二审,还输还不服的,有实力的还可以到省高院申诉立案从审(一般的普通民事纠纷案是很难在高院立案从审的)。优点是输了还有机会再审,但花费精力、时间、金钱是仲裁的好几倍。
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双方能各退一步和解解决!尽量尽量少去打官司。越复杂的官司越得不偿失!到最后是两败惧伤,嬴了官司的笑不出,输了的更惨!但如真能打到高院的,最后结果半数也是和解解决了事!
打官司除了要有几分理外重要的是要靠其它方面的实力!同时也要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作者:
章鱼哥
时间:
2010-8-25 01:30
本帖最后由 章鱼哥 于 2010-8-25 01:35 编辑
哥这几年也很黑仔,连打了两场官司,两场都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案要打到省高院。一宗最后结果高院建议和解解决,另一宗嬴了!
这东东一点也不好玩!打过见识过学过就算了,还是少惹这类事情比较好!
作者:
C.C
时间:
2010-8-25 09:20
了解,还是怕那个精神压力,多谢啦
作者:
zcz636
时间:
2010-8-25 10:14
最近会不断有住户收到这类的信件
作者:
rosemary
时间:
2010-8-25 10:33
为了管理费的事吗?
作者:
zcz636
时间:
2010-8-25 11:00
是。大部分是南苑的
作者:
翔F
时间:
2010-8-26 23:05
回复
1#
C.C
C.C和CC是同一个人吗?
作者:
C.C
时间:
2010-8-27 09:50
我最近才注册的哦,我是C.C,还不知道原来有个CC
作者:
喜欢骏景论坛
时间:
2010-8-27 11:11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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