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打印本页]

作者: kuss    时间: 2004-10-14 17:26
标题: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本人正在收集合生下面的康景物业的证据,为了赶走康景!
康景是一开始就有的物业公司,没有做好该有的服务,我们业主出钱给他们,他们却没有好好的为我们服务,反而像是我们的领导者,跟我们签订了合同也是有好多的不合理的条款,我一个做律师的朋友说,只要康景没有通过小区里一半的业主以上的授权,他就是不合法的物业公司,跟我们签的合同也是不合法的,我们可以拒交任何的费用,直到他的合法性有了法律依据!大家等着吧,我想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只要他是不合法的,我想就有办法赶他们走,大家给我多些时间,一年为限,跟合生这样的公司打官司,没有点本钱也是不行的,他那么大的店,也要有点底才可以啊,我会找多几位朋友的同事,(也是律师还有电视台的记者,不下点狠药怎么行,他们也是合生的业主,我们为这事已经商量了一个多月了)一起上(只要他是不合法为前提)支持的请顶上,不要掉了,让大家看看,也表我的决心!
晚上看了新闻,省人大将受房管局提议,尽快为小区物业立法,希望不久能出台,以后各业主就有法可依,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告康景,只要有了法律做依靠,还怕合生怕个P啊 [M14] [M14]
作者: kuss    时间: 2004-10-14 17:2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自己留位!
作者: yiyiyaya    时间: 2004-10-14 17:3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QUOTE Create By kuss At 2004-10-14
本人正在收集合生下面的康景物业的证据,为了赶走康景!
康景是一开始就有的物业公司,没有做好该有的服务,我们业主出钱给他们,他们却没有好好的为我们服务,反而像是我们的领导者,跟我们签订了合同也是有好多的不合理的条款,我一个做律师的朋友说,只要康景没有通过小区里一半的业主以上的授权,他就是不合法的物业公司,跟我们签的合同也是不合法的,我们可以拒交任何的费用,直到他的合法性有了法律依据!大家等着吧,我想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只要他是不合法的,我想就有办法赶他们走,大家给我多些时间,一年为限,跟合生这样的公司打官司,没有点本钱也是不行的,他那么大的店,也要有点底才可以啊,我会找多几位朋友的同事,(也是律师还有电视台的记者,不下点狠药怎么行,他们也是合生的业主,我们为这事已经商量了一个多月了)一起上(只要他是不合法为前提)支持的请顶上,不要掉了,让大家看看,也表我的决心!


[M16]
作者: yz119    时间: 2004-10-14 18:3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QUOTE Create By kuss At 2004-10-14
本人正在收集合生下面的康景物业的证据,为了赶走康景!
康景是一开始就有的物业公司,没有做好该有的服务,我们业主出钱给他们,他们却没有好好的为我们服务,反而像是我们的领导者,跟我们签订了合同也是有好多的不合理的条款,我一个做律师的朋友说,只要康景没有通过小区里一半的业主以上的授权,他就是不合法的物业公司,跟我们签的合同也是不合法的,我们可以拒交任何的费用,直到他的合法性有了法律依据!大家等着吧,我想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只要他是不合法的,我想就有办法赶他们走,大家给我多些时间,一年为限,跟合生这样的公司打官司,没有点本钱也是不行的,他那么大的店,也要有点底才可以啊,我会找多几位朋友的同事,(也是律师还有电视台的记者,不下点狠药怎么行,他们也是合生的业主,我们为这事已经商量了一个多月了)一起上(只要他是不合法为前提)支持的请顶上,不要掉了,让大家看看,也表我的决心!

可是百分之百的都签了合同,不就是说授权了吗?
作者: King Lion    时间: 2004-10-14 19:5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QUOTE Create By kuss At 2004-10-14
本人正在收集合生下面的康景物业的证据,为了赶走康景!
康景是一开始就有的物业公司,没有做好该有的服务,我们业主出钱给他们,他们却没有好好的为我们服务,反而像是我们的领导者,跟我们签订了合同也是有好多的不合理的条款,我一个做律师的朋友说,只要康景没有通过小区里一半的业主以上的授权,他就是不合法的物业公司,跟我们签的合同也是不合法的,我们可以拒交任何的费用,直到他的合法性有了法律依据!大家等着吧,我想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只要他是不合法的,我想就有办法赶他们走,大家给我多些时间,一年为限,跟合生这样的公司打官司,没有点本钱也是不行的,他那么大的店,也要有点底才可以啊,我会找多几位朋友的同事,(也是律师还有电视台的记者,不下点狠药怎么行,他们也是合生的业主,我们为这事已经商量了一个多月了)一起上(只要他是不合法为前提)支持的请顶上,不要掉了,让大家看看,也表我的决心!


能出示一下具体的法律条款吗? [M16]
作者: zhgpdi03    时间: 2004-10-14 20:0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支持!! [M40]
作者: amen    时间: 2004-10-14 20:1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作者: kuss    时间: 2004-10-14 21:0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10月14号的南方日报很详细的报道了,有这样的法律条款,我不是看了报纸才说的,是早就有了啊!
作者: choupi    时间: 2004-10-14 21:1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顶!顶!!顶!!!

kuss,你是好样的,我们支持你!M21] [M21] [M21]
作者: gz2004    时间: 2004-10-14 21:1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M21]
作者: glen00    时间: 2004-10-14 21:50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物业管理公司和合生的老板是同一个人。
作者: IAM110    时间: 2004-10-14 23:1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支持啦
作者: darklight    时间: 2004-10-15 00:3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作者: yama    时间: 2004-10-15 08:5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作者: 我有一对大鬼    时间: 2004-10-15 09:1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跟上!支持有理有节地维权行动! [M21] [M21]
作者: CZT    时间: 2004-10-15 09:2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大力支持
作者: King Lion    时间: 2004-10-15 09:3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QUOTE Create By kuss At 2004-10-14
10月14号的南方日报很详细的报道了,有这样的法律条款,我不是看了报纸才说的,是早就有了啊!


能麻烦把该法规的条款贴出来或告知该法规的名称吗?很想学习一下 [M05]
作者: 沉默的羔羊    时间: 2004-10-15 10:0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楼主,俺佩服你的勇气! [M21]
作者: dodo    时间: 2004-10-15 12:3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作者: steelblock    时间: 2004-10-15 14:2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其实要赶走KJ并不难,同一楼座的一二个积极分子,发起楼座会议,整个楼座拒交物管费,二个月后,KJ [M04] [M04] [M04]

与此同时,所拒交的物管费由楼长们___业主自己聘保安,一个楼座聘3个,真正实现封闭式管理_____做长了保安自己都知道哪些是业主,那些是非业主
测算过,业主们每月的物管费付900元/月的保安3个,400元/个的保洁员一个____可让她兼2个楼座,还可用物管费付电梯用电,梯灯用电,水泵用电等,最后还有钱节余作电梯保养费用,等等

业主自己聘的保安不会跟踪威胁业主,更不会动手抢业主的东西.我相信,小区的治安环境也会有好转.就算KJ聘的保安想对业主动手,想想,业主聘的当值保安有KJ聘的3___4倍多,业主还是弱者吗还会挨打吗?!

接下来小区的公摊绿化铺位等都是问题吗?!

而且,这样不用麻烦政府部门_____很多小区都是这样提前准备,把和**商穿一条裤子的手管休回了房地产处.
作者: gxlsimon    时间: 2004-10-15 17:29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支持!
作者: 看风景    时间: 2004-10-15 17:3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当然要支持,我顶! [M02]
作者: 平静的小石头    时间: 2004-10-15 17:51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03]
作者: 我呸!    时间: 2004-10-15 18:0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我草!疯狂支持!
作者: annie    时间: 2004-10-15 19:4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作者: gz2004    时间: 2004-10-15 20:4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M21]
作者: 平静的小石头    时间: 2004-10-15 20:5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继续支持!
作者: fengzi1    时间: 2004-10-15 21:0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绝对支持!!!!!!!!!!!!!!!!!!!!!
作者: 此情可待    时间: 2004-10-15 21:5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M21] [M29]
作者: Xiaozhu    时间: 2004-10-17 10:1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强烈支持!
并随时关注!

作者: colorful    时间: 2004-10-17 13:1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M21] [M21] 强烈支持
作者: sue    时间: 2004-10-18 08:5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佩服楼主勇气。 [M21]
作者: HFHF    时间: 2004-10-18 12:0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走廊的灯坏了很久了,都没人来查看维修,不负责任, 以小见大.....
作者: kiki202    时间: 2004-10-18 14:1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顶!
作者: nini    时间: 2004-10-18 14:1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M21] [M21] [M21]
作者: killman04    时间: 2004-10-18 14:2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只要能改善物业管理水平,我觉得采用什么方法都是可以的。包括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现在的管理实在太差了!强烈支持行动!
作者: 一轮明月    时间: 2004-10-18 15:5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这世道..................! [M15]
作者: 折花枝    时间: 2004-10-18 16:1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M21]
作者: jame    时间: 2004-10-18 18:2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M21] [M21] 支持
作者: 没事偷着乐    时间: 2004-10-20 11:49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顶!顶!顶! [M21] [M21] [M21]
作者: 兴高彩烈    时间: 2004-10-20 11:59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19]
作者: micky    时间: 2004-10-20 19:4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你能做到,偶绝对支持你! [M14]
作者: 3d    时间: 2004-10-20 20:3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一个月收的几百万,不知上哪了!
作者: appleB    时间: 2004-10-21 09:4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水电分摊冤 [M10] ,权力回归迫在眉睫 [M21]
作者: kuss    时间: 2004-10-24 12:09
标题: 最新消息:全国人大审议物权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转包转让
物权法草案规定,对建筑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认为不合适的,有权更换。
本报讯 如果你家周围新建的楼盘影响了你的通风采光。那么你将有望通过物权法来维权。昨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二次审议了物权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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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转包出租、小区业主会议有权更换建筑单位聘请的物业、小区业主会议及其业主享有居住区的维护管理权利等问题。

  继保护私有财产条款写入宪法后,以单行法形式详细规定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一致希望物权法能尽快出台。

  特别要提出的是,《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人王利明建议物权法需要解决公民房屋所有权的无期限性与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有期限之间的矛盾。王利明认为,从原则上说,公民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不因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而消灭。土地使用权届满后,应当推定公民仍享有该土地使用权,但公民应当支付延长期限的土地使用费。

  今年3月,宪法修改时,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专家认为,宪法确立了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后,各部门法有了保护私有财产立法的依据。同时,私有财产权除了要有最高层次的宪法保护之外,还应有民法保护和单行法保护。由于民法典草案分为九编,共1209条,内容复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建议,以分编审议通过为宜,当前最急需的是出台物权法。

  参加昨天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物权法对规范财产关系,维护经济、社会的秩序相当重要。物权法的出台,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物权法草案有望三审通过

  王利明《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

  新京报:究竟什么叫物权?

  王利明: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既包括汽车这样的动产,也包括房屋这样的不动产。

  新京报:你认为立一部物权法的意义在哪里?

  王利明: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起被并称为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我国宪法今年已经修改,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物权法作为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法,对明确产权关系,保护权利人的财产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有重要作用。

  新京报:物权法草案确定了哪些基本原则?

  王利明:确定了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等四大基本原则。即物权不能个人约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权利人要让其他义务人知道自己是权利人就必须要通过公开办法明示,比如房屋登记制度。

  新京报:此次审议,委员们的修改意见集中于何处?

  王利明:大体上还是过去学界产生过分歧的一些问题,比如物权法的客体是否包括无体物等。

  新京报:你对"物权法草案"的审议通过有何预期?

  王利明: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非常谨慎的。如果正常的话,两个月后三审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

  -- 物权法草案解读--

  解读1 业主会议有权换物业

  草案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可以制定有关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定,自行管理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筑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机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会议认为不合适的,有权更换。草案还规定,业主就高层建筑物内其居室享有所有权,就走廊、电梯等享有共有权。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会所、车库、绿地等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

  解读2 住宅改商用须业主同意

  草案规定,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和将共有部分改变用途这两种情形,均应当经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同意。

  草案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物业管理机构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场地,损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因维护、修缮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同意。草案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施放噪音,以及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解读3 空调水不得侵害邻家

  很多地方,一些人光顾自己新建楼房,影响到邻居住房的通风采光。今后受影响的邻居可以通过物权法来维权。草案在专门开辟一章就相邻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

  草案规定,建筑物的屋檐滴水,不得直接滴注于相邻的不动产;安装空调等设施,不得因滴水、噪音对相邻的权利人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有权要求施工的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解读4 私人投资及收益受保护

  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及其收益。物权法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草案规定,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入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等权利。专家认为,这一条体现出对公民私有财产和国家财产平等享受收益和决策权。

  草案还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权的法律制度。草案规定,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财产的继承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解读5 公益学校医院不得抵押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不得设置抵押。物权法草案规定6类财产不得抵押。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草案还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设定担保。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解读6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转包

  草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但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剩余的期限。

  此外,草案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人。

  解读7 善意占有不担民事责任

  物权法草案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而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善意占有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动产或者不动产的实际控制与支配,所有权人有权占有,此外属于草案规定的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包括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除有相反证据证明外,推定为善意占有。

  草案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扣除占有人因妥善保管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费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

  解读8 拿回失物须支付保管费

  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还有,我们经常能看到有人悬赏寻找遗失物。草案规定,这种情况下,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其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未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的,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有权留置遗失物。不过草案同样规定,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

  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自拾得遗失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解读9 一户村民一处宅基地

  一户村民只能分配一处宅基地。村民占用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当交纳宅基地使用费。

  草案规定,本集体的村民通过转让取得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应当交纳多占部分的宅基地使用费。本集体以外的人通过转让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交纳宅基地使用费。按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住房抵押时,在实现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介绍说,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专家们有不同意见,尚待进一步研究。本报记者廖卫华
作者: danyr    时间: 2004-10-25 20:2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支持!关注中。。。。。。 [M21] [M29] [M26]
作者: cxxhyy    时间: 2004-10-25 22:3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团结起来!!!不交管理费!!!让KJ品尝 [M35] [M35] [M35] 哈哈哈......
作者: 笨笨恐龙    时间: 2004-10-26 10:1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M29]
作者: bajie    时间: 2004-10-27 21:11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决心是有,可是觉得要很悲壮。。。。。。 [M21] [M21]
作者: napa    时间: 2004-10-30 21:19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记得三四年前,保安哥不是这样的,对业主不仅有礼貌而且经常主动帮业主的忙。现在的保安明明看到机动车在南怨的步行街上乱窜也视而不见,随地吐痰的就不用提了。

小区的治安每况欲下,真是今非昔比了。
作者: ILCat    时间: 2004-10-31 02:11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Strongly agree with you!
Please let us know if anything we can do together to fire this damned "KangJing"!
作者: IDD    时间: 2004-10-31 03:1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21]
作者: 偷天换日    时间: 2004-10-31 15:41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01] [M42] 顶!!!
作者: 偷天换日    时间: 2004-10-31 15:41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01] [M42] 顶!!!
作者: invest3ls    时间: 2004-11-1 17:5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31] 支持 支持 大力支持......
作者: yaner    时间: 2004-11-2 16:4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楼主:跟合生有深仇大恨吗?
作者: junrenx    时间: 2004-11-2 21:59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支持楼主 [M21]
作者: stephen_xl    时间: 2004-11-11 14:09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再次支持楼主 [M21]
作者: 新新土豆    时间: 2004-11-11 14:3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昨天和数年未见的大学同学吃饭,一听说我住JJ,竟异口同声说"啊,你们那里的业主维权啊......"

真不知道为维权运动的广泛知名度而笑,而是为住在JJ而怒!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4-11-13 01:0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偶不怕hs八蛋,同意赶走kj,找自已的物管公司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4-11-13 15:2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支持!
现在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颠倒的、畸形的,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主要是由于政府管理不善或者行政不作为造成的。都不知道那些"公仆"们除了拿钱外还干了些什么!
作者: 折花枝    时间: 2004-11-13 15:3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再来支持!!!
作者: zbxxyj    时间: 2004-11-15 10:2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顶啊!!!!!!
作者: stephen_xl    时间: 2004-11-23 12:4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大家有无看新闻啊?
广地花园的野猪们经过1年多的艰难维权,终于换来了新旧物业管理公司的替换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多努力
作者: yukee    时间: 2004-11-23 16:4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顶!
让更多人看到!
作者: sue    时间: 2004-11-24 13:31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M11] 楼主好象许久未出现了。
作者: kuss    时间: 2004-11-26 00:0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QUOTE Create By sue At 2004-11-24
[M11] 楼主好象许久未出现了。

不好意思,我最近比较忙,小区的事,我和朋友还在弄,可能没有那么快有结果,也有很大的阻力,所以要准备的充足才可以啊,所以,请各位给多点时间,我也有自己的事业要操心的啊!只要有可能,我一定会尽力!!小区是你们,也是我的家!!请大家多给些时间,理解万岁!!!
作者: amee    时间: 2004-12-5 22:0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QUOTE Create By steelblock At 2004-10-15
其实要赶走KJ并不难,同一楼座的一二个积极分子,发起楼座会议,整个楼座拒交物管费,二个月后,KJ [M04] [M04] [M04]

与此同时,所拒交的物管费由楼长们___业主自己聘保安,一个楼座聘3个,真正实现封闭式管理_____做长了保安自己都知道哪些是业主,那些是非业主
测算过,业主们每月的物管费付900元/月的保安3个,400元/个的保洁员一个____可让她兼2个楼座,还可用物管费付电梯用电,梯灯用电,水泵用电等,最后还有钱节余作电梯保养费用,等等

业主自己聘的保安不会跟踪威胁业主,更不会动手抢业主的东西.我相信,小区的治安环境也会有好转.就算KJ聘的保安想对业主动手,想想,业主聘的当值保安有KJ聘的3___4倍多,业主还是弱者吗还会挨打吗?!

接下来小区的公摊绿化铺位等都是问题吗?!

而且,这样不用麻烦政府部门_____很多小区都是这样提前准备,把和**商穿一条裤子的手管休回了房地产处.

顶,说得好,楼主坚持住,
作者: xemal    时间: 2004-12-5 22:1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QUOTE Create By steelblock At 2004-10-15
其实要赶走KJ并不难,同一楼座的一二个积极分子,发起楼座会议,整个楼座拒交物管费,二个月后,KJ [M04] [M04] [M04]

与此同时,所拒交的物管费由楼长们___业主自己聘保安,一个楼座聘3个,真正实现封闭式管理_____做长了保安自己都知道哪些是业主,那些是非业主
测算过,业主们每月的物管费付900元/月的保安3个,400元/个的保洁员一个____可让她兼2个楼座,还可用物管费付电梯用电,梯灯用电,水泵用电等,最后还有钱节余作电梯保养费用,等等

业主自己聘的保安不会跟踪威胁业主,更不会动手抢业主的东西.我相信,小区的治安环境也会有好转.就算KJ聘的保安想对业主动手,想想,业主聘的当值保安有KJ聘的3___4倍多,业主还是弱者吗还会挨打吗?!

接下来小区的公摊绿化铺位等都是问题吗?!

而且,这样不用麻烦政府部门_____很多小区都是这样提前准备,把和**商穿一条裤子的手管休回了房地产处.

今天下午一个在某大型楼盘的任职工程师朋友聊天,他说其实政府应该要出台这样的规定:开发商只负责开发销售,而不能参与物业的管理,只要小区里的业主达到一定的数量的时侯由业主们自行聘请自己所喜欢的物业公司,这样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事情,以后也不用找政府,现在关键就是物业管理是一块大蛋糕!!
作者: hjy    时间: 2004-12-6 18:4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
强烈支持楼主的行动!!!本来这开发商卖房子就已经赚了一大笔了,现在还要继续赚我们物管的钱,想一辈子管住我们,要不是背靠大树好乘凉,骏景的保安有这么冲吗?还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打人冲突事件吗?这承包会所的老板是吃了大亏,可就算这酒店不开业也不知道啥时才能恢复会所功能呀?国庆要卖楼前信誓旦旦的张贴广告说要恢复会所,这黄金周过了那么久还不见动静?至少也可以通个报呀,不会用的是迂回、愚民政策吧!
楼主,这事可不是那么容易搞得定的,听说合生的人和政府的人有亲戚关系才拿下了这片地,本来这一片都要开发成软件园的,现在软件园还要跟他们打官司呢,又听说本来是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合生派了人硬是把这选举的票给搅黄了,唉,你再有本事斗得过这有钱有势的吗?本来想,再买房的话是绝对不会考虑骏景了,可见到有你这样的人就有了信心,还有舍不得这一大帮的好邻居呀!
作者: 移动马甲    时间: 2004-12-13 01:00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赶走KJ也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必须要走法律程序.楼上所说的自己请保安做起来很难,估计请来的也被KJ的保安一顿海扁.没有任何物业管理公司能通过协商方式自己走人的,遍观国内的小区换物管的基本都是在法院的强制下更换的.
广地花园是个特例,其背后老板潜逃无踪,物管才落得狼狈不堪.
作者: clmd    时间: 2004-12-13 17:1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支持 [M44]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4-12-13 18:3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交管理费
业主门要联合起来太难了,
要有领导,要有组织,要有策略
作者: 我真的好可怜    时间: 2004-12-18 11:2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M21] [M21] 高~~~支持!!
作者: 水晶茉莉    时间: 2004-12-19 11:5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顶!支持楼主,希望能尽快还JJ一片宁静和安详!! [M21] [M21] [M21]
作者: 隐形眼镜    时间: 2004-12-20 12:0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像鲁迅说的,偶们年青人要开创第三个时代(不做开发商奴隶的时代),要掀掉这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商(其实是一个人)品尝的人肉筵宴。
努力努力努力再努力。
邪的终归于灭亡,正的终将光芒四照。
前进前进前进向前进。
这个时代即将到来,
这场人肉筵宴终将结束。
作者: mylausiv    时间: 2004-12-21 17:2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顶.
作者: mylausiv    时间: 2004-12-21 17:2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顶.
作者: L148    时间: 2004-12-29 10:1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口气很大,有斗争精神!
作者: CZT    时间: 2004-12-29 10:1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支持楼主,顶
作者: liangyx133160    时间: 2005-1-7 09:5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支持!支持! [M02] 最后能把所有业主组织起来,共同战斗!!
作者: hometiger    时间: 2005-1-7 21:5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M21] [M21] [M21] 刚刚加入骏景花园业主论坛大家庭,向各位前辈问好!请多指教!!!
[M36] [M37] [M26]
作者: silvaleo    时间: 2005-1-10 17:31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唉~~~昨晚车子又被人刮了,明显是用钝物敲的,TNND别又是保安吧?
找管理处赔算是白费口水又受气。只有收钱的义务,却不尽保管的义务,这
什么管理公司啊!?
作者: CZT    时间: 2005-1-15 21:0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到婚姻介绍所呀,也是进步的标示。
作者: 姓林的人    时间: 2005-1-15 21:4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俺的车被qiao了
作者: mesusan    时间: 2005-1-17 11:32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支持! [M21] [M21]
作者: 山沟里的妞    时间: 2005-1-21 16:4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顶顶顶呀!
作者: mahjx007    时间: 2005-1-28 13:5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大家不觉得我们休闲的空间是越来越小了,管理处为了创收,不管业主们的权益。空地都变停车场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呀、、、、 [M09] [M09] [M09]
作者: yangxw_002    时间: 2005-2-3 19:5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M21]
作者: raymondzhao    时间: 2005-2-11 16:54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支持,坚决支持!! [M21]
作者: raymondzhao    时间: 2005-2-11 16:5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支持,坚决支持!! [M21]
作者: spring123    时间: 2005-2-21 21:13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M21]
作者: 小球球    时间: 2005-3-2 10:49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作者: 小球球    时间: 2005-3-2 10:49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M21]
作者: 小球球    时间: 2005-3-2 10:50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康景管理人是 [M34] [M34] [M34] [M34]
作者: 特警判官    时间: 2005-3-16 04:1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我感觉应该有具体的想法 。
真正维权的办法是成立业主委员会。
作者: calcul    时间: 2005-3-16 14:58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M21] [M21] [M21] [M34]
作者: 逆路飞扬    时间: 2005-3-27 19:47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今天取消了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帐,准备拒交管理费!
作者: deven    时间: 2005-3-29 13:46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投票 [M21] [M21] [M21]
作者: hy.hf    时间: 2005-4-2 17:45
标题: Re: 来骏景,就是为了叫板合生!(有新的消息)
[M21]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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