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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婚情侣为减轻生活压力 5万卖掉未满半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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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火火鸟鸟
时间:
2010-6-23 12:52
标题:
未婚情侣为减轻生活压力 5万卖掉未满半岁儿子
中新网德化6月22日电 (陈文良 蓝俊卿) 为了减轻生活压力,一对未婚情侣竟5万元卖掉自己的亲生儿子,爷爷得知孙子被卖后报警抓儿子,最终警方根据线索找回了还未满半岁的孩子。
“警察同志,我那不争气的儿子和未过门的儿媳妇竟卖掉自己的亲生骨肉,要帮我找回那可怜的孙子。”6月21日上午,福建德化县三班镇陈老汉满脸无奈地到警方求助。
今年2月1日,陈某与认识多年但年仅20岁的女友郑某未婚先育产下一男孩。孩子出生后,陈某与郑某经常因为孩子、经济、感情等问题吵架,多次争吵之后,陈某与郑某两人便产生了“卖掉孩子减轻压力”的想法。不久,陈某便向经营出租车的朋友曾某讲了卖孩子的想法,并请他帮忙物色买主。
5月下旬,正出车的曾某接到郑某问是否找到买主的电话,刚好被车上的乘客张某听到,张某告诉曾某,他可以帮忙寻找买主。之后不久,张某便找到了因车祸失子林某,经过交涉,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6月15日,买卖双方相约来到曾某的住处,以5万元的价格完成了买卖孩子的交易,郑某付给了张某一千元介绍费。
卖掉孩子后,陈某马上赶到福建永春花了1万9千元买回一辆二手轿车,并在德化县城关租下一间房子,购置了近千元家具,余下两万多元由郑某保管。
陈老汉得知孙子被卖的消息后,当即从外地赶回家中,要儿子赶紧赎回孙子。面对着父亲的责问,陈某与郑某总是爱理不理。陈老汉气急,便扣下儿子买来的轿车,随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福建德化三班镇警方接到陈老汉的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和郑某抓获移,并移交福建德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
6月21日下午,介绍人曾某、张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主动投案自首,并供述了介绍林某向陈某、林某买孩子的犯罪事实。
当晚,民警根据介绍人供认的情况,迅速出击,赶到林某家解救出还未满半岁的孩子。随后,民警追回了2万余元赃款。
截至发稿时,参与拐卖孩子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某、张某已被德化警方刑事拘留,郑某因哺育未满周岁婴儿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fiona
时间:
2010-6-23 13:26
可恶的父母,不过这样的父母,孩子回到他们身边也许不是一件好事!
作者:
木子想
时间:
2010-6-23 14:38
可悲呀
可恨
作者:
当当1
时间:
2010-6-23 15:25
自己的孩子都这样做的出来
作者:
小 红
时间:
2010-6-23 15:31
现在的孩子都早恋
看了很心疼
作者:
小简
时间:
2010-6-23 15:45
有这种人?[M10]
作者:
ENDYCA
时间:
2010-6-23 16:09
[M12]畸形的父母造就惨剧[M10]
作者:
eddylee
时间:
2010-6-23 16:12
人渣
作者:
海贝贝
时间:
2010-6-23 16:46
孩子以后知道父母这样对自己得多伤心
作者:
安安娘
时间:
2010-6-23 16:57
[kt]这孩子好惨啊~~~~
作者:
火火鸟鸟
时间:
2010-6-23 17:06
[M42]I 服了Y
作者:
杨律师
时间:
2010-6-23 18:19
遗弃罪啊。
作者:
风与云
时间:
2010-6-23 19:12
什么人都有啊[gg]
作者:
多啦A梦
时间:
2010-6-23 20:11
可恨可悲
作者:
youax
时间:
2010-6-23 20:55
天啊,竟然有这种人
作者:
洒水车
时间:
2010-6-23 20:56
可悲
可叹
可怜
作者:
一江秋水
时间:
2010-6-23 20:58
前天晚上才听婆婆说前几年家乡有个父母不要的女孩,拣垃圾吃着长大了一些。听到都非常难受。在我们家也有养不起送人的经历。没能力养我绝对不生!
作者:
一江秋水
时间:
2010-6-23 20:59
很多人的价值观及责任感都有问题,所以才会发生这种弃儿卖儿的事[M27],我们的教育真的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作者:
椰子53
时间:
2010-6-24 09:51
这算是父母吗?!!!
作者:
轩萧
时间:
2010-6-24 11:55
社会的杯具,社会心理的杯具。
作者:
我是余可儿
时间:
2010-6-24 13:37
什么人呀
作者:
风与云
时间:
2010-6-24 16:45
[gg][M09]
作者:
cooler
时间:
2010-6-24 17:30
杯具
作者:
不懂人生
时间:
2010-6-25 15:20
没有责任心的一代
作者:
sweetss
时间:
2010-6-25 15:23
很多人的价值观及责任感都有问题,所以才会发生这种弃儿卖儿的事,我们的教育真的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作者:
sweetss
时间:
2010-6-25 15:23
绝对同意
作者:
星云
时间:
2010-6-25 16:20
什么人
作者:
飞刀小李
时间:
2010-6-25 17:37
还不如让养父养这个小孩呢。
作者:
星云
时间:
2010-6-25 18:33
[M42]
作者:
股有淡茶香
时间:
2010-6-25 21:17
孩子以后知道父母这样对自己得多伤心
作者:
cooler
时间:
2010-6-26 09:23
杯具
作者:
老杨同志.
时间:
2010-6-26 11:32
一种米,养几十亿种人。
作者:
fpmmmlg
时间:
2010-6-26 11:49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小小麦
时间:
2010-7-1 20:51
匪夷所思
作者:
小简
时间:
2010-7-1 23:18
这种人,不能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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