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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江源半岛花园”违规销售 [打印本页]

作者: sasa888    时间: 2010-6-22 14:37
标题: 关于“江源半岛花园”违规销售
关于“江源半岛花园”违规销售

  经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车陂路地段的“江源半岛花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我局现正对涉及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代理机构进行查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无预售证违法销售所得款项属于非法所得,在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该非法所得款项将被没收,不退还预购人。
  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产权状况不清晰的房屋。购买此类房屋不但助长了违法销售行为,而且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请广大市民协助我们共同监管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规范,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举报电话:83346239)。

转贴:阳光家缘网

作者: 猪鼓励糖    时间: 2010-6-23 21:28
冻过水咯
作者: yang_jx007    时间: 2010-6-24 21:47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无预售证违法销售所得款项属于非法所得,在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该非法所得款项将被没收,不退还预购人


这符合法规吗?为了创收,房管局先不查你,等你有了丰厚的违规所得,然后拿个大口袋来查你[M30]
作者: 新月儿    时间: 2010-6-24 21:49
[M13]没收?!!!!!!
作者: 新月儿    时间: 2010-6-24 21:49
不退回给买房人么[M42]
作者: butterflying    时间: 2010-6-24 23:00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无预售证违法销售所得款项属于非法所得,在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该非法所 ...
yang_jx007 发表于 2010-6-24 21:47


这个倒可以理解:记得几年前羊城花园对面的一个花园叫什么来着,好像叫龙X苑吧,本来村土建来的,拿来销售,结果一窝蜂一下子就卖光了!买的人都知道没证的,但都赌“法不责众”!最后的结果是:违规本来要强拆的小区,因为太多人住进去了,只好出证了,当然也补了一点钱,但比起同地段的房价还是便宜了不少!当时,把我这个胆小的悔得呀,肠子都青啰……
更何况买房本身就有投资的味道,现在查证又那么方便……个人觉得买房人也应负这个责任!
别扔砖,臭鸡蛋什么的,仅个人观点耳
作者: yang_jx007    时间: 2010-6-25 12:33
学习
作者: 新月儿    时间: 2010-6-25 12:36
学习~
作者: 洒水车    时间: 2010-6-25 12:36
不明真相。
作者: alice_xg    时间: 2010-6-25 20:20
好像后来办好预售证了才开盘的吧
阳光家缘都有销售记录。如果没有预售证,阳光家缘怎么会违规记录呢。
作者: 我是余可儿    时间: 2010-6-25 20:38
小心点,血汗钱呀
作者: 海思    时间: 2010-6-25 21:19
没收?

这么恐怖?
作者: brook    时间: 2010-6-27 10:59
这个倒可以理解:记得几年前羊城花园对面的一个花园叫什么来着,好像叫龙X苑吧,本来村土建来的,拿来销 ...
butterflying 发表于 2010-6-24 23:00


房产局应该负起这个检查督查的作用,不能只要权力,责任推给买房者。买房者做为个体,是处于弱势的;应该重罚地产商,更应该问责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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