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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推行看病“先诊疗后结算” [打印本页]

作者: 宇文树雪    时间: 2010-3-13 14:44
标题: 广州推行看病“先诊疗后结算”
广州看病可以先诊疗、后结算,符合条件的医生允许“多点执业”,最多可在三家医院开诊!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解读了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卫生局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下称《要点》),对先看病检查还是边看病边来回跑腿一项项“埋单”、医生“走穴”以及城市间验单是否能互通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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