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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打印本页]

作者: 新手    时间: 2009-12-4 09:59
标题: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本报讯 在广州市原市容环卫局局长、现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被传弟弟吕志平及儿子吕延斌在广日集团任职的消息后,昨日又有市民报料称,广日集团送了两辆车给原广州市市容环卫局领导使用。昨日傍晚,该局副局长、现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韵承认,其现使用的第八代雅阁确是广日集团借给该局使用的,为期一年,此事局里集体知道。但原市容环卫局局长,现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接受采访时称“我不知道”。

  “环卫局领导用车广日集团提供”

  该市民透露,原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现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韵现在正使用的一辆8代本田雅阁小轿车粤A 3000V,由广日集团提供;而该局设施处处长、现广州市城管委环卫部门设施处处长徐桂林正在使用的一辆2.4福特小轿车粤A 069A 6也来源于广日集团。

  两辆车都非政府公务车

  记者查询发现,粤A 3000V本田轿车属广州市城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粤A 069A 6福特小轿车属中人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两车都不属原市容环卫局或现市城管委的车。

  昨日下午,记者在康王北路原市容环卫局子单位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大院看到,一辆粤A 069A 6黑色福特轿车停在那里。

  下午5时整,一男子从环卫所出来,径直上了该车并驾车离开。院内一工作人员证实该男子正是原市容环卫局设施处处长、现市城管委环卫部门设施处处长徐桂林。

  局里车辆紧张暂借车使用?

  昨日傍晚,记者电话联系上徐建韵。他承认,粤A3000V本田小轿车确是广日集团提供;不过不是特别给他个人用的,是属于市容环卫局的局领导配车。他说,该局正在和广日集团合作建设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他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由于该局车辆紧张,今年1月广日集团便借这辆车给该局使用,使用期是一年。对于徐桂林的福特小轿车,徐建韵称不是广日集团的,也是由其它公司借给徐桂林使用的。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徐桂林,徐即挂断电话并关机。

  采访实录

  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原市容环卫局副局长徐建韵:

  就(借)这一辆车,我就说我这辆车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好,徐局长,有人说您现在开的一辆八代本田车是广日集团送给您的?

  徐建韵(以下简称“徐”):送给我的?不是,不是,是项目那边。

  记:那这辆车是哪里来的?

  徐:这个事情是,我的车———

  记:这个人说,是广日集团给您配的车。

  ……

  徐:不是我个人的,我们局领导都配车。

  记:那是不是你们局里的,是不是局里给你们配的车?

  徐:是配的车。

  记:是局里配的车?

  徐:是广日集团和我们项目合作,我们二期项目,是我们的工作车,工作车。

  记:哪个项目?

  徐:这个是广日集团提供给我们局里的一辆车。

  记:为什么提供给你们局里?

  徐:我们借他的车。

  记:什么时候借的,用了多久?

  徐:今年元月份借的。

  记:这样借车、用车,根据你们局里的、国家的相关规定,允不允许?

  徐:我们的车比较紧张。

  记:那他们是赞助形式?

  徐:不是。

  记:那是什么形式?

  徐:原来说,借一年,今年年底就还。

  记:为什么把车借给你们用一年?

  徐:我们这边车不够用。

  记:你们车不够用跟广日集团有什么关系?

  徐:我们现在在合作。

  记:合作什么项目,能不能透露一下。

  徐:是那个焚烧发电二厂(含糊地说)。

  记:什么发电二厂,是李坑发电二厂吗?

  徐:是。

  记:就是因为这个合作,所以就把车借给你们用?

  徐:因为我负责这个项目建设,我们准备到正好一年还给他。

  记:等于说,局里车比较紧张,正好你们和广日合作一个项目,广日考虑到车紧张就借一辆车给你们用,正好车就配给您了?

  徐:我现在用,局里不是正在搞大部制改革,到时候我就把车还给他。

  记:像这种情况,车借给你们用,是你们局里集体知道这个事情还是个人知道?

  徐:我们局里知道。

  记:广日集团一共给了局里几辆车用?

  徐:就这一辆车,我就说我这辆车。

  记:另外据我们所知道,还有一个,徐桂林处长也有一辆车。

  徐:不是,不是,他和这车没关系。

  记:我们查过,这辆车也不是徐桂林自己和局里的。

  徐:徐处长这辆车,你去问他。

  记:你确定这辆车不是广日集团送给他的?

  徐:不是,不是。

  记:你也不知道这辆车哪里来的?

  徐:他的车也是借的。

  吕志毅:这个我到时再说

  记(以下简称“记”):吕局长(广州市原市容环卫局局长、现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你好,我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

  吕志毅(以下简称“吕”):什么事?

  记:关于你弟弟的事?

  吕:你发个传真过来,发到新闻处去,你有什么要求你发传真。

  记:我还有一个事情想问你,不是你弟的事,你们局里的事。

  吕:什么事?

  记:有人举报,说你们局里徐建韵副局长和徐桂林处长,他们的车是广日集团送的。

  吕:我不知道这件事情,你们问他们吧。

  记:这个你不知道?

  吕:不知道。

  记:他们的车是不是局里配的车?

  吕:这个我到时再说。

  记:他们说这个车是广日集团借给局里的?

  吕:你问他,你去问他就行了!

  记:那当时是你当局长的事情?

  吕:你问他,你去问他,好了,有什么事情你发传真过来。

  记:他们说是局党委知道的,局党委知道吗?

  吕:你发传真过来我再回答你这个问题。

  记:现在不能回答吗?
作者: 猪鼓励糖    时间: 2009-12-4 10:06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幕后还有更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啊。。
作者: 小富翁    时间: 2009-12-4 10:09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当官真好,车都是别人送的。
作者: 新手    时间: 2009-12-4 10:41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吕副秘书长似乎有点吃不消了
作者: peter    时间: 2009-12-4 11:03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真是好啊 [M09]
作者: anole    时间: 2009-12-4 11:12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直接枪毙,不会杀错的 [M09]
作者: Ahong    时间: 2009-12-4 11:28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强烈支持南方都市报!
作者: 无碍    时间: 2009-12-4 11:44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引用作者 anole 于 2009-12-4发表的原文
直接枪毙,不会杀错的 [M09]


还是走下流程然后枪毙吧。
作者: 新手    时间: 2009-12-4 11:53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身兼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的朱列玉称,吕志毅于公于私都应该有个表态

  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是否与垃圾焚烧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质疑,吕志毅应向公众有个表态。另外,纪委和监察部门也应该介入调查。他认为,这种对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事件,应该将调查结果及最后的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朱列玉表示,吕志毅作为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在这样一个公共事件中的态度已不仅仅是代表他本人。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像网友所说与垃圾焚烧企业存在利益关系,已不仅仅关乎其个人声誉,也关系到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朱列玉认为,吕志毅于公于私都应该有个表态。“如果真的没有,也可以作个澄清,让公众知道事实的真相。”

  “在吕志毅没有表态的情况下,我认为广州市纪委和监察局应该介入调查。”朱列玉表示,如果没有利益关系,直接说没有就行了,但从吕志毅避而不谈的态度来看,其与垃圾焚烧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其实这种调查很简单,向他个人了解或者从网友所提供的他的亲属所供职的单位调查,都可以知道究竟是否如网友所说,其儿子和弟弟都在垃圾焚烧企业任职。另外,还应调查曾任环卫局长的他是否曾利用职权为其‘提供方便’,以及在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身为广东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的朱列玉说,这种对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事件,应该将调查结果及最后的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网上旧帖被网友顶起 有关部门将逐条答复

  网上某论坛一个2006年的旧帖子昨日忽然被网友顶起,矛头指向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原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局长吕志毅。广州市城管委环卫处工作人员向新快报记者表示,要经过调查之后才能确认该帖所述内容的真假。

  由于近日网友疯传吕志毅与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存在密切联系,这个发于2006年原本无人问津的帖子,突然被人四处转载。原市容环卫局法规宣教处处长陈孝平表示,要找相关人事部门和招投标部门核实之后,才能判断帖子所说内容的真假。

  原市容环卫局法规宣教处宣传员蒋明则表示,该帖子已经很老了,上面多数地方为夸大其词,有造谣污蔑的嫌疑。他说,具体哪些是污蔑哪些是造谣,要等市容环卫处核实梳理之后,再逐条答复。如果可能,市容环卫处还会出示当年的招投标文件。

  2009年10月,市容环卫局并入城管委,成为环卫处,吕志毅调任为广州市市政府副秘书长

[本帖由新手修改于2009-12-04 11:54:22]
作者: 无碍    时间: 2009-12-4 11:57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闹大了,哈哈
作者: 小富翁    时间: 2009-12-4 12:11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2009年10月,市容环卫局并入城管委,成为环卫处,吕志毅调任为广州市市zf副秘书长

刚调上来的啊,新官上任三把火,难怪态度是坚定不移 [M04]
作者: 沝淼    时间: 2009-12-4 12:29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起火了。 [M09]
作者: L148    时间: 2009-12-4 12:46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如果都可以随便挖料,七品以上大员,是没有经得起考验的! [M01]
作者: L148    时间: 2009-12-4 12:47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现在是谁被挖,谁都该倒霉,反正没有弄错的。
作者: 新手    时间: 2009-12-4 12:54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某市人大代表(男性、不愿透露姓名):若这个事是真的,就是腐败,但传闻还没能证实,还没有证据,所以人大代表也无法过问。

  ◎某省人大代表(女性、不愿透露姓名):那么敏感的事情,不好说。估计政府也有自己的考虑。

  ◎杨瑞泉(番禺区人大代表):你打给陈主任吧,垃圾厂的事陈主任管。

  ◎陈容康(番禺区人大副主任):这件事,你问区委区政府吧。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南都的报道我看了,挺好!面对汹汹民意,政府有必要出面回答,不是说吕志毅个人,而是政府的发言人要站出来回答民众的疑问。这是很严重的事情,牵涉到利益勾结。至于代表如何介入,目前还没有一个程序或制度指引,所以代表们也不知道该如何介入啊,因此我们的制度应该完善。

  ◎邓成明(市人大代表,属于番禺区):这个事情不光是代表介入的问题。老百姓有疑问,政府有责任回应。中央电视台都报道了,本来不应该成为问题的。有,你就承认,没有,你就澄清。不能躲躲闪闪羞羞答答!番禺这事,我还在思考制度问题。我们的行政补偿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现在的问题是范围过窄,标准过低!

  ◎王则楚(省政府参事):垃圾焚烧项目转让给广日集团是很大的事情。不能随意做,即使做也要经过人大等程序啊。把25年的专门处理权给广日的时候,它还不是一个环境处理公司,还要另外建一个公司来处理,这就给市民很大的猜疑空间。第一,政府要为人民负责,要允许大家提出质疑,要主动澄清;第二,垃圾焚烧厂要广泛征求民意。

  ◎孟浩(省政协常委):“今后再说”,这是回避,疑团就会越来越大。若不能及时释疑,等你兼顾了各方利益后再告诉民众,大家都不相信你了。如果你没问题,那么应该坦然面对。
作者: 洒水车    时间: 2009-12-4 12:59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呵呵,很奇怪吗?
作者: 小孬孬    时间: 2009-12-4 13:00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关键是垃圾场怎么办
作者: 无碍    时间: 2009-12-4 13:06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有理呀: 我们的行政补偿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现在的问题是范围过窄,标准过低!
作者: victor2004    时间: 2009-12-4 14:27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涉及几百亿的收益,借几辆车算啥哦!
作者: 御风飞翔    时间: 2009-12-4 14:36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倒霉蛋,搞什么垃圾厂,早知道搞BRT就算了。
作者: LAIDESON    时间: 2009-12-4 17:13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吕秘书长的习惯回答用词:
--我不知道。
--我不想说。
--我以后再说。
--那是胡说八道。

只有一句是明确的答复:广州搞垃圾焚烧是坚定不移的。
作者: 一斤岁月    时间: 2009-12-4 17:17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引用作者 Ahong 于 2009-12-4发表的原文
强烈支持南方都市报!

支持
作者: 一斤岁月    时间: 2009-12-4 17:18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多曝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M29]
作者: 很无语    时间: 2009-12-4 17:25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9-12-4发表的原文
现在是谁被挖,谁都该倒霉,反正没有弄错的

有没有同学能挖到与JJ那变电站有关的领导
作者: LAIDESON    时间: 2009-12-5 09:27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怪不得一听说不要搞垃圾焚烧,把吕秘书长急得哟,气也粗了,话也糙了。
作者: 小富翁    时间: 2009-12-5 09:40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现在广州市民集体知道了。
作者: zcz636    时间: 2009-12-5 10:20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M02] 焚烧工厂还未建,内部就出二恶英了,
作者: sanbu    时间: 2009-12-5 15:23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腐败事情一箩筐 [M09]
作者: kookoo    时间: 2009-12-5 15:26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这种事情很正常
作者: 猪鼓励糖    时间: 2009-12-5 17:32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给人抓到了才还..

我去银行偷钱,,给抓到了就还,抓不到就不还..
作者: XSYSXZ    时间: 2009-12-5 17:44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某市人大代表(男性、不愿透露姓名):若这个事是真的,就是腐败,但传闻还没能证实,还没有证据,所以人大代表也无法过问。

  ◎某省人大代表(女性、不愿透露姓名):那么敏感的事情,不好说。估计政府也有自己的考虑。

  ◎杨瑞泉(番禺区人大代表):你打给陈主任吧,垃圾厂的事陈主任管。

  ◎陈容康(番禺区人大副主任):这件事,你问区委区政府吧。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南都的报道我看了,挺好!面对汹汹民意,政府有必要出面回答,不是说吕志毅个人,而是政府的发言人要站出来回答民众的疑问。这是很严重的事情,牵涉到利益勾结。至于代表如何介入,目前还没有一个程序或制度指引,所以代表们也不知道该如何介入啊,因此我们的制度应该完善。

  ◎邓成明(市人大代表,属于番禺区):这个事情不光是代表介入的问题。老百姓有疑问,政府有责任回应。中央电视台都报道了,本来不应该成为问题的。有,你就承认,没有,你就澄清。不能躲躲闪闪羞羞答答!番禺这事,我还在思考制度问题。我们的行政补偿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现在的问题是范围过窄,标准过低!

  ◎王则楚(省政府参事):垃圾焚烧项目转让给广日集团是很大的事情。不能随意做,即使做也要经过人大等程序啊。把25年的专门处理权给广日的时候,它还不是一个环境处理公司,还要另外建一个公司来处理,这就给市民很大的猜疑空间。第一,政府要为人民负责,要允许大家提出质疑,要主动澄清;第二,垃圾焚烧厂要广泛征求民意。

  ◎孟浩(省政协常委):“今后再说”,这是回避,疑团就会越来越大。若不能及时释疑,等你兼顾了各方利益后再告诉民众,大家都不相信你了。如果你没问题,那么应该坦然面对。

代表们讲得太好了!
[M21] [M21] [M21] [M21]
作者: 新手    时间: 2009-12-7 10:55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广东省纪委发出通知:领导干部"借车"须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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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年7月30日 【编辑录入:admin】


广东省纪委近日发出通知,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清理纠正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的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小汽车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以借用为名违规、超标配备小汽车的行为。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领导干部以“借用”为名违规、超标配备小汽车的行为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本应机关集中管理、统一配备的高级越野吉普车、商务车和三防指挥车等特种车辆被某个领导长期占用;还有些领导干部长期“借用”下属企业、下属单位或民营企业的进口汽车。

广东省纪委重申,各地要严格执行小汽车配备标准。凡属定编管理范围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定编后购车的原则。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局以上单位以及省属企业的党政“一把手”配备或更换公务用车前,要向省委党廉办、省小汽车定编办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才能配备或更换。

按规定广东各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和省直局以上单位以及省属企业的党政“一把手”可配有一辆相对固定用车。广东省纪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变相多配或多占小汽车。新任领导干部的相对固定用车原则上在现有车辆中调配;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时不准车随人走,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借用原工作单位车辆的,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0天。

广东省纪委强调,各地各单位要抓紧落实整改,限期一个月内作出清退。领导干部如有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汽车的,须向其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后汇总填写《领导干部借用他人小汽车情况登记表》,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本帖由新手修改于2009-12-07 10:55:35]
作者: 新手    时间: 2009-12-7 11:02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作者:墨兰子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纪委公布女检察长“豪车”调查结果:车是从企业借来的,已退还(12月6日《新京报》)。

  另据报道,广州市市容环卫局领导借用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被媒体曝光后,“已分别交还项目单位”。

  对于以“借用”名义受贿,企图逃避监督和法律制裁的问题,200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对此已有明确规定。不光规定,“借车”受贿早有判例:

  2002年3月,山东省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原副处长陈晓平“借用”某企业车辆达5年之久,2008年被判为受贿罪。

  2004年6月,一个矿老板送给安徽铜陵市某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万某一辆汽车使用,法院认定万某构成受贿既遂。

  2004年底,燕山石化公司一高管沈某让业务单位以其亲戚的名义买车供自己“借用”。今年5月,法院认定沈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那检察长的车呢?退了就完了?
作者: 小富翁    时间: 2009-12-7 11:11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干部借车就是FB!
作者: 大波大    时间: 2009-12-7 11:19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干部不腐败就不是干部
作者: 长工    时间: 2009-12-7 13:12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引用作者 大波大 于 2009-12-7发表的原文
干部不腐败就不是干部


[M21] [M21] [M15]
作者: 大波大    时间: 2009-12-7 13:38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王则楚(省zf参事):垃圾焚烧项目转让给广日集团是很大的事情。不能随意做,即使做也要经过人大等程序啊。把25年的专门处理权给广日的时候,它还不是一个环境处理公司,还要另外建一个公司来处理,这就给市民很大的猜疑空间。第一,zf要为人民负责,要允许大家提出质疑,要主动澄清;第二,垃圾焚烧厂要广泛征求民意。
作者: 飞刀小李    时间: 2009-12-7 14:35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才是个副的。都这么牛。
作者: 色色的河马    时间: 2009-12-7 15:55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嘻嘻,又挖出一个蛀虫!
作者: 色色的河马    时间: 2009-12-7 15:55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支持南都!
作者: 色色的河马    时间: 2009-12-7 15:56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再顶!
深挖蛀虫!
作者: peter    时间: 2009-12-7 16:13
标题: Re: 广日集团“借车”给广州市环卫局使用 局里集体知道‎ -
谁去深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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