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国际惯例是法律的制定是倾向于保护弱势者,压制强势者的。比说的国际惯例中有一个很经常用的词:cool down period。各位如在国外签各种合同时会经常看到这词。什么意思?cool down字面的意思就是冷下来或冷静下来,period是指时间或时段。明白了吧。就是指冷静时间。有什么用?
如我买了那个二手车,交钱与车行签合同后,合同里就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根据XX法,购车者有一段cool down period,在cool down period这段时间内,购车有权反悔不买要求退钱。还有后来我收到的保险合同也有这段话,根据XX法,购买保险的人有一段cool down period,在cool down period这段时间内,买保险的人有权反悔不买要求退保。还有一次我朋友去买一个连锁的生意(叫franchise),那个franchise条约里也有一句话:根据XX法,想买franchise的人有一段cool down period,在cool down period这段时间内,购买者所签的一切合同均可不算数。
这个国际惯例有什么用?对我们弱势者来说真是太有用了。大家想想国内各种强势者对某一东东吹得神乎其神,很多人头脑一发热就买了,之后冷静下来(cool down)发觉上当或不好,也只好自认倒霉了。很多中国皮包公司不都是靠这个发财?我想中国打法律的XX们也没少出国考察吧?怎就不懂这个国际惯例呢?都不知道他们天天出国考察什么?都考察跳脱衣舞去了?作者: os 时间: 2009-11-16 19:51 标题: 个人所得税“与国际接轨”(ZT) 中国以前是没有人个所得税的,好象是九几年之后才有的,当然一口号就是国外人人都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我们要“与国际接轨”,所以开始大家都要交个人所得税。
交纳个人所税的确是个国际惯例,而国际惯例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方法与中国倒也相类式,也是每月从你收入中直接扣去了。在这点上中国是“与国际接轨”了。比如在澳大利亚,个人年收入6000元以下不交所得税,6000到35000打15%,35000到XX打30%,XX以上更高。而中国好象是月收入1000多以下不交所得税,1000多到XX交多少等等,方法相似。当然国外的国际惯例通常还有低收入减税(low income offset通常年收入少于30000元都属于低收入了),如澳大利亚今年低收入减税最高能减免1300元的税,所以通常实际情况是年收入少于15000元以下的都不交税(因低收入减税可以完全把你交的税全退回)。关于这低收入减税无非是各国计税方法不同,所以这个中国没有倒也无可非议。
真正的国际惯例是每年结束(国外通常叫财政年度finance year),就有几个月时间(各国可能不一样,在澳大利亚是每年7月到10月)专门给大家向税务局要钱(这边叫apply for tax return),我们都叫退税。要什么钱?一大部分就是上面所说的二种情况下你多交的税钱。另一大部份就是要那个低收入减税的那部分钱(low income offset)。低收入减税就不说了,大家国情不一样嘛 。但那个多交的税钱,你是不是要退还我们啊?尤其是有些人命不好(尤其是中国这种人还是相当多的),经常失业,一年打点散户,才赚个几千块钱,吃饭都不够,还要打税?!这个再怎么说也说不过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