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romantic 于 2009-11-9发表的原文
太可恶了,让那些人贩子不得好死,被车撞死
引用作者 Ahong 于 2009-11-9发表的原文
感觉现在的刑罚对人贩子的震慑力度不够。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从重论处。 [M15]
引用作者 Esther 于 2009-11-10发表的原文
认为是社会问题! 孩子被抢走后,他们的作用是什么? 是要用他们搛钱! [M07]
有个认识的父母,非常的心痛孩子被拐走了,找了2年多,后来有见过他们孩子的人去佛山祖庙玩,在祖庙门口见到一个腿残废了的孩子在讨饭,认出有点象他们的孩子,然后回去跟他们夫妇说,最后才赶过来救回。 [M06]
引用作者 Ahong 于 2009-11-9发表的原文
感觉现在的刑罚对人贩子的震慑力度不够。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从重论处。 [M15]
引用作者 wsq 于 2009-11-6发表的原文
恐怖, 应该枪毙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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