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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打印本页]

作者: 绿如蓝    时间: 2009-10-10 10:39
标题: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我家阿姨的老公,去年5月份在广州在一家无营业执照的制衣厂当货车司机,因交通事故致八级伤残,现在老家休息暂无劳动能力。厂家老板当时出了医药费,但是出院后拒绝按规定做相应赔偿。阿姨请了律师,该律师非常肯定能胜诉,并信誓旦旦地说如果当事人考虑经费问题,他就是先垫付也要打赢官司。起诉到海珠区人民法院,法院没有受理,建议庭外调解。当事人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事过一年,昨天律师打电话来说,中级法院仍不受理,理由是该制衣厂不是合法企业,当事人与被告亦无任何表明雇佣关系的合同,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建议撤诉,希望庭外调解,阿姨当时就呆住了,如果现在调解,厂家肯定不会再出一分钱。而律师的态度跟当时的承诺截然不同,她感到非常无助。
作者: RACHEL    时间: 2009-10-10 10:44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杀个花。。。
作者: RACHEL    时间: 2009-10-10 10:44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爱莫能助。。。。帮顶。
作者: 兰儿    时间: 2009-10-10 10:49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擞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属于雇佣关系中造成人员伤害的,雇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赔偿责任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作者: 炊烟袅袅升起    时间: 2009-10-10 10:49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不合法企业的意思是可以不受法律约束?狂汗!
作者: 兰儿    时间: 2009-10-10 10:50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估计提交的证据不足。
作者: 豆饼    时间: 2009-10-10 10:52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当事人与被告亦无任何表明雇佣关系的合同

这个有点抓狂,应该可以判为事实雇佣关系吧
作者: 绿如蓝    时间: 2009-10-10 10:52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不知大家对这事怎么看。
1.我觉得当时应该找劳动局,但是厂家没有营业执照,劳动局会不会受理这种案件?
2.原告该不该撤诉,如果阿姨今天去签了撤诉书,一旦调解失败(肯定失败),是不是以后再没上诉的可能了?
3.为啥律师前后态度如此不同,是不是。。。。
4.阿姨为了打这个官司,费钱费力,现在只有这个结果,肯定不服。可是,如何才能讨回公道?
作者: 绿如蓝    时间: 2009-10-10 11:00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引用作者 兰儿 于 2009-10-10发表的原文
估计提交的证据不足。


谢谢兰儿 [M28]
阿姨说,证据是很充足的,律师需要提交的东西,她都很配合了 [M29]
作者: 绿如蓝    时间: 2009-10-10 11:01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引用作者 炊烟袅袅升起 于 2009-10-10发表的原文
不合法企业的意思是可以不受法律约束?狂汗!


同汗,就是这种感觉 [M13]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9-10-10 12:23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帮顶!俺不懂法律,估计那个玩具厂买通了一些环节,在中国,法律只是用来约束无钱无权的人的 [M13]
作者: 水上飞    时间: 2009-10-10 12:25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现实的社会就是这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人信不 [M41]

没钱没势的做什么事都难
作者: bestymm    时间: 2009-10-10 12:48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可怜的人... [M30] [M27]
作者: hm436    时间: 2009-10-10 12:51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估计又是什么相关部门问题,大家又在踢球了。
不懂法律,但知道不赔偿是不合理的。
如果不行,各个途径去闹吧,闹大了总有人理的。
现在信息传播快啊!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10-10 13:51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超级汗... 这河蟹国的法律真搞不懂。 [M10]
作者: 太潇洒    时间: 2009-10-10 16:42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是要按工伤赔偿的
作者: 星之草    时间: 2009-10-10 17:27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弱势群体
作者: 星之草    时间: 2009-10-10 17:27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平等个PP
作者: 路路仔    时间: 2009-10-10 17:33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同情中
作者: 路路仔    时间: 2009-10-10 17:34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无量黑心的老板
作者: 路路仔    时间: 2009-10-10 17:34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引用作者 星之草 于 2009-10-10发表的原文
平等个PP

[M21]
作者: 回眸一笑    时间: 2009-10-11 13:27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工资单之类的东西可以作为实际雇佣的证据啊
作者: 可奇    时间: 2009-10-11 18:06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按道理是可以立案和获得赔偿的。
不知道有啥特别的理由。
希望联系我13006888128
作者: 水弓    时间: 2009-10-11 18:32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这旮黑心老板 [M07]
作者: 二楼2号    时间: 2009-10-11 19:22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合法企业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企业不受法律约束
哎。。。。。。。。。
这世道
作者: 饺子    时间: 2009-10-11 20:27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楼主所说的诉讼从一开始就缺乏考虑。
一、如果是工伤的话,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其次才能去劳动仲裁或诉讼。
二、如果按照雇主责任主张,应该有雇佣关系的证明。手上没有相应的证据,根本无法证明雇佣关系。
普通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是高于劳动纠纷的,所以不能抱着劳动纠纷的证据标准去寄希望于法院在雇主责任诉讼中采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一句话,缺乏实战经验。
作者: 伏地魔    时间: 2009-10-11 20:44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帮顶
作者: 绿如蓝    时间: 2009-10-12 09:41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9-10-11发表的原文
工资单之类的东西可以作为实际雇佣的证据啊


在一审判决书上,雇主已经承认了事实雇佣关系了 [M29]
作者: 绿如蓝    时间: 2009-10-12 09:45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引用作者 饺子 于 2009-10-11发表的原文
楼主所说的诉讼从一开始就缺乏考虑。
一、如果是工伤的话,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其次才能去劳动仲裁或诉讼。
二、如果按照雇主责任主张,应该有雇佣关系的证明。手上没有相应的证据,根本无法证明雇佣关系。
普通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是高于劳动纠纷的,所以不能抱着劳动纠纷的证据标准去寄希望于法院在雇主责任诉讼中采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一句话,缺乏实战经验。


多谢你的意见。 [M29]
作者: 绿如蓝    时间: 2009-10-12 10:55
标题: Re: 帮我家阿姨求教有关工伤问题 [M29]
多谢各位邻居的关心。在此一一谢过 [M29]


刚才接了论坛一位专业人士的电话,分析了一下本案件的经过,教训如下:
1.一开始应该走劳动仲裁,应雇主还是承认有雇佣关系的。但是律师一再强调要进行民事诉讼。
2.应首先起诉雇主,而不是以交通事故为由起诉对方车主(这点我在一审判决书上看到)。在对方车主作出人身赔偿损失后,法院认为原告不能以同一损害事实再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另法院应提议原告作出起诉对象的最佳选择,但是没有 [M30]
3.律师没有尽到相应责任。在一审判决下来后(09年2月),没有立即知会当事人。直到10月8号才把判决书给到阿姨,收到后,阿姨发现判决书上的内容与事实有不利于原告方的出入,如在如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原告为酒后驾驶 [M16]
4.如饺子所说,当事人缺乏实战经验,认为一切委托了律师,就万事大吉不管不顾 [M13]

权衡了一下赔偿金额和相应的人力财力付出,以及不看好的上诉结果,阿姨已经决定撤诉了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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