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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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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光速蜗牛
时间:
2009-10-1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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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http://news.163.com/09/1010/06/5L89OTQT00011229.html
注:“钓鱼执法”,嘻嘻。。。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34
标题:
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核心提示:上海一车主好心搭载自称有病的男子,结果遭遇运管部门“钓鱼执法”,认定涉嫌非法运营,被扣车罚款一万。近日当事人通过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对方撤销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昨日,上海闵行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原告: 张军,男, 汉族,单位:
住址:
代理人:郝劲松
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萃路778号(近琉影路)
法定代表人:刘建强,大队长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9年9月8日,原告开车去单位,在元江路口等候红灯时,遇一白衣男子,该男子以自己肚子疼却打不到出租车为由恳求原告开车带他一段路,原告本着对病人的同情心及助人为乐的精神让其搭载车辆并拒绝了其两次主动提出的付费请求。当车开至北松公路转弯处,白衣男子说过了,叫原告倒车回头,原告往回倒了一些,刚一停车,此白衣男子伸手抢拔原告的车钥匙,紧接着突然冒出一群穿制服的男子大约七八个一拥而上将原告从车上拖下来并强行抢走车钥匙,这群人不容原告辩解,象抓犯人一样将原告双手反扣卡住原告脖子推搡至一辆面包车里,同时强行搜身,搜去了原告的行驶证<后来原告取车时,被告工作人员把行驶证返还原告>,并拿出一份准备好了的调查书(临时填上了原告车牌号)叫原告签字,原告拒绝签字,原告认为自己没干任何违法的事情,问对方是什么人?其中一人出示了证件却遮住证件上的名字,告诉原告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在非法拘禁原告半小时后,他们扔给原告一纸《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并将原告推下汽车,扬长而去。
被告的工作人员在原告并未非法运营的情况下,以原告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为由,扣押了原告的车辆,并在扣车过程中粗暴野蛮地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并非法搜身。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及其主管部门投诉,在答复原告的投诉时,被告及其主管部门存在许多与其法定职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的言行。被告未经法定程序和认真调查,在非法剥夺了原告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的情况下,于2009年9月14日对原告作出了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事后得知,该事件是被告故意设计陷阱,被告雇佣社会不良人员冒充犯病乘客利用原告同情心搭载原告汽车,以便诬陷原告非法运营,被告以此为由对原告处以高额罚款,其雇佣的社会不良人员也会因此而获得奖金。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为此,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原告:
附: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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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2009年9月8日,上海一位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倒钩”———
运管部门钓鱼执法,张军被扣车罚款一万。事件引发强烈反响,上海的报纸、电视台、电台都介入报道,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这样的执法手段
。9月16日晚,
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走进上海本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对主持人提出的几点质疑均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作答,
大多网友对此表示不满,并称此事仍然疑点重重。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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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如果连最应讲究诚信的政府也要采取欺诈的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执法犯法,侵害公民的权利,这是非常危险的,这将导致一个社会的崩溃。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37
标题:
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一小撮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39
标题:
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一小撮美将特务故意破坏政 府形象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41
标题:
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
几点质疑均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作答,
把这个弱智拉出来罚GG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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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网易辽宁丹东网友(119.114.*.*) 的原贴: 1
如果雷锋还活着,他也会被钓鱼;如果雷锋活着,也会因为送摔伤的老太太被起诉,站到南京法院的被告席上;如果雷锋活着。。。。。。算了,他已经死了,死的一点也没剩下,也许他就是一个神话,一个在特定环境下被炒作的对象而已!!!!!!!!!!!!!!!!!!!!!!!!!!!!!!!!!!!!!!!!!!!!!!!!!!!!!!!!!!!!!!!!!!!!!!!!!!!!!!!!!!!!!!!!!!!!!!!!!!!!!!!!!!!!!!!!!!!!!!!!!!!!!!!!!!!!!!!!!!!!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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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网易辽宁大连网友 ip:59.44.*.*: 2009-10-10 08:38:05 发表
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压力,这个白领怎么办!!
不要迷恋雷锋,雷锋只是传说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43
标题:
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网易浙江衢州网友(123.148.*.*) 的原贴: 6
以后谁说他头疼 就给他一板砖
作者:
goodsky
时间:
2009-10-1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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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网易山东济南网友 ip:123.233.*.*: 2009-10-10 08:36:43 发表
执法大队在引诱好人犯法,太可恶了,理应法办。
作者:
dspfun
时间:
2009-10-10 08:57
标题:
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悲哀啊 [M09]
作者:
yuking2005
时间:
2009-10-1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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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10发表的原文
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
几点质疑均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作答,
把这个弱智拉出来罚GG
罚GG呀?别污染了我们的论坛和GG
作者:
老杨同志.
时间:
2009-10-10 12:04
标题:
Re: 车主遭遇"钓鱼执法"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肯定能胜试,法律本来就不支持诱骗他人违法的,热法队已构成诱骗 他人违法罪,强烈要求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达到刑事的一定不能手软,还要严查罚来的钱是不是全部归公还是有部份归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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