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这是处世良方。
以暴易暴你死我活是在直接面对威胁无可逃避的时候。
他错了,要求道歉是正当的,但可以理性地要求,但他不道歉,你暂时也没办法。大吵大闹解决不了问题。
他错了,还至于要他付出代价,没必要。因为道理在你这一方,你让一让还显出气度来,你并不因此输掉什么。连尊严也没有输掉。输的是他。你还要争什么?
只要是一个人,还是会有基本的对错黑白观的,只不过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会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喝酒,比如性格冲动,比如外在压力,等等,而做出不符合正常伦理观的事情来。我想,无理的一方现在肯定很后悔,当然,需要的是台阶。这就需要技巧。
大家是邻居,不是敌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和为贵。
引用作者 二楼2号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嗯,起码帖子标题的畜生可以删掉的,
不然别人搜索畜生直接搜到JJ
引用作者 猪鼓励糖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是事实就不怕人家讲啦。。。
引用作者 Cyrus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曝光JJ里面的暴行,一起谴责,是十分必要的。骂街又何妨?
引用作者 绿鹦鹉 于 2009-10-15发表的原文
每天把F101晒出来, 臭大街啦 [M09]
引用作者 紫衣云裳 于 2009-10-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绿鹦鹉 于 2009-10-15发表的原文
每天把F101晒出来, 臭大街啦 [M09]
引用作者 送你一匹马 于 2009-10-24发表的原文
是就是是,非就是非,
纵容不道德的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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