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这是处世良方。
以暴易暴你死我活是在直接面对威胁无可逃避的时候。
他错了,要求道歉是正当的,但可以理性地要求,但他不道歉,你暂时也没办法。大吵大闹解决不了问题。
他错了,还至于要他付出代价,没必要。因为道理在你这一方,你让一让还显出气度来,你并不因此输掉什么。连尊严也没有输掉。输的是他。你还要争什么?
只要是一个人,还是会有基本的对错黑白观的,只不过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会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喝酒,比如性格冲动,比如外在压力,等等,而做出不符合正常伦理观的事情来。我想,无理的一方现在肯定很后悔,当然,需要的是台阶。这就需要技巧。
大家是邻居,不是敌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和为贵。
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同时赞一下今天的总版,关骗子小黑屋和删除骗子的帖子的速度极快
引用作者 amee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同时赞一下今天的总版,关骗子小黑屋和删除骗子的帖子的速度极快
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amee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同时赞一下今天的总版,关骗子小黑屋和删除骗子的帖子的速度极快
引用作者 amee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amee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同时赞一下今天的总版,关骗子小黑屋和删除骗子的帖子的速度极快
引用作者 二楼2号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宽恕了别人,就松开了自己的心结。
当然,这需要时间和气度
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这是处世良方。
以暴易暴你死我活是在直接面对威胁无可逃避的时候。
他错了,要求道歉是正当的,但可以理性地要求,但他不道歉,你暂时也没办法。大吵大闹解决不了问题。
他错了,还至于要他付出代价,没必要。因为道理在你这一方,你让一让还显出气度来,你并不因此输掉什么。连尊严也没有输掉。输的是他。你还要争什么?
只要是一个人,还是会有基本的对错黑白观的,只不过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会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喝酒,比如性格冲动,比如外在压力,等等,而做出不符合正常伦理观的事情来。我想,无理的一方现在肯定很后悔,当然,需要的是台阶。这就需要技巧。
大家是邻居,不是敌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和为贵。
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如果总版能在业主ID认证方面能加快点速度就好了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goodsk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如果总版能在业主ID认证方面能加快点速度就好了
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能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情。
对于这件事情的经过,就像罗生门一样,也许旁观者永远都无法得出真相,除了当事者,谁能判断其中的对错?我所说的“无理的要道歉,有理的让三分”,是对当事的双方说的,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有理的何妨让三分,无理的何妨认个错,该失去的是在事发的当时就已失去,双方现在都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因为大家毕竟还是要做长久的邻居,给对方面子,也是给自己面子。
这与变电站不同,变电站的伤害是正在进行时,也是可以通过拆除进行彻底的根除的,而邻里之间互相原谅,才是止住伤人自伤的最好办法。当然,有人认为这会纵容罪恶,实际上并非如此,难道某人认一次错就一定能从此停止其之后的犯错可能,谁能保证?
这也是从现实上来讲的,本来,错的一方认个错,也没啥大不了的,但他就是不认,你有啥办法,通过法律途径?成本高,缺乏证据;通过道德谴责?作用似乎不甚了了;通过以血还血,似乎也不值得,上有老下有小,而且冤冤相报何时了?
如果是阶级敌人,拼个你死我活,打死对方,算是立功,打死自己,算是烈士,如果是做一个写小说的在纸上恩仇记,也算是传奇一桩,但现在算什么?
无理的不道歉,那是他良心上的自加罪一等,自找难受,如果他没有良心,那也不关对家事,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有理的,让一让,心安理得,无所失去,得到了好心情,得到邻居的好评,岂非美事一桩?
所以,还是那句话:无理的道个歉,有理的让三分。
引用作者 怀念从前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能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情。
对于这件事情的经过,就像罗生门一样,也许旁观者永远都无法得出真相,除了当事者,谁能判断其中的对错?我所说的“无理的要道歉,有理的让三分”,是对当事的双方说的,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有理的何妨让三分,无理的何妨认个错,该失去的是在事发的当时就已失去,双方现在都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因为大家毕竟还是要做长久的邻居,给对方面子,也是给自己面子。
这与变电站不同,变电站的伤害是正在进行时,也是可以通过拆除进行彻底的根除的,而邻里之间互相原谅,才是止住伤人自伤的最好办法。当然,有人认为这会纵容罪恶,实际上并非如此,难道某人认一次错就一定能从此停止其之后的犯错可能,谁能保证?
这也是从现实上来讲的,本来,错的一方认个错,也没啥大不了的,但他就是不认,你有啥办法,通过法律途径?成本高,缺乏证据;通过道德谴责?作用似乎不甚了了;通过以血还血,似乎也不值得,上有老下有小,而且冤冤相报何时了?
如果是阶级敌人,拼个你死我活,打死对方,算是立功,打死自己,算是烈士,如果是做一个写小说的在纸上恩仇记,也算是传奇一桩,但现在算什么?
无理的不道歉,那是他良心上的自加罪一等,自找难受,如果他没有良心,那也不关对家事,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有理的,让一让,心安理得,无所失去,得到了好心情,得到邻居的好评,岂非美事一桩?
所以,还是那句话:无理的道个歉,有理的让三分。
引用作者 yeah1603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俺无意中趟了下浑水,后悔中,郁闷中 [M10]
[本帖由yeah1603修改于2009-10-06 23:34:30]
引用作者 JunjingGG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eah1603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俺无意中趟了下浑水,后悔中,郁闷中 [M10]
[本帖由yeah1603修改于2009-10-06 23:34:30]
引用作者 yeah1603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unjingGG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eah1603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俺无意中趟了下浑水,后悔中,郁闷中 [M10]
[本帖由yeah1603修改于2009-10-06 23:34:30]
引用作者 yeah1603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unjingGG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eah1603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俺无意中趟了下浑水,后悔中,郁闷中 [M10]
[本帖由yeah1603修改于2009-10-06 23:34:30]
引用作者 samuelnm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不要吵,和气点不行吗?给孩子做个榜样嘛。
引用作者 MUZI8328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并不代表要忍气吞声,一味地在这里谴责犯错的事主不一定能最终解决问题,有时往往会导致事情更加恶化 [M10]
引用作者 闲言碎语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杀人一千自伤八百。真的有如此血海深仇吗?真的非如此不足以绝后患吗?此时的你如何以身作则教会你的孩子在感性与理性之间取得平衡?
进一步,能得到什么?退一步,能得到什么?这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
窗外阳光明媚微风吹拂,不如好好睡个午觉,或者晒太阳去……
引用作者 闲言碎语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杀人一句是一句俗话,借用而已,没有人说你要杀人,况且你也不是有八百人的军队
引用作者 闲言碎语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骂得对方狗血淋头,自己的形象也受损,这就是杀人一千自伤八百,甚至是杀人一千自伤一千
引用作者 我是广州人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对这样的事,现在我是尽量不掺和进去,因为不是现场直击者,其实不明所以,不知来龙去脉,很难判断其中的真假深浅微妙曲折。当然,如果去掉其中的枝枝叶叶前后因果的话,道德倾向上当然是反对大人打小孩的;但在个人感觉上也不喜欢女人粗口骂街,而且骂得时间很长。
引用作者 洁己以进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这句话应该这样表达“无理的要道歉是前提,有理的让三分是心胸”
引用作者 新月儿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洁己以进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这句话应该这样表达“无理的要道歉是前提,有理的让三分是心胸”
引用作者 马马虎虎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事情的真相,旁人无从判断;
事情的是与非,大家总是有个概念吧?
“无理的要道歉,有理的让三分”
这种说法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双方对事情的是非有个共识。
如果连谁是谁非都有一方不认同,谈何道歉?更不要说让几分。
引用作者 木子想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我是广州人 于 2009-10-7发表的原文
对这样的事,现在我是尽量不掺和进去,因为不是现场直击者,其实不明所以,不知来龙去脉,很难判断其中的真假深浅微妙曲折。当然,如果去掉其中的枝枝叶叶前后因果的话,道德倾向上当然是反对大人打小孩的;但在个人感觉上也不喜欢女人粗口骂街,而且骂得时间很长。
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这是处世良方。
以暴易暴你死我活是在直接面对威胁无可逃避的时候。
他错了,要求道歉是正当的,但可以理性地要求,但他不道歉,你暂时也没办法。大吵大闹解决不了问题。
他错了,还至于要他付出代价,没必要。因为道理在你这一方,你让一让还显出气度来,你并不因此输掉什么。连尊严也没有输掉。输的是他。你还要争什么?
只要是一个人,还是会有基本的对错黑白观的,只不过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会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喝酒,比如性格冲动,比如外在压力,等等,而做出不符合正常伦理观的事情来。我想,无理的一方现在肯定很后悔,当然,需要的是台阶。这就需要技巧。
大家是邻居,不是敌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和为贵。
引用作者 安棋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看到此贴,首先谢谢LZ的好心和热心肠。 [M21] [M29] [M29] 上骏景论坛是因为变电站的事情,因此结识了好多邻居,为了变电站许多的邻居付出了很多。。。。其中的酸甜苦辣个中滋味相信大家还是历历在目的,虽然,变电站还是建起来了,但是,我们只要是站出来的业主,我们没有输,我们赢了真理!同样,关于这件事情,也许最后的结果不会如我所期待的那样,我也不会再去期待,发帖的时候,只是一介私心的想讨个公道。现在不是了,每个人都不是完人,在人生的路上一路行走都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但是不是啥事都可为的。为了我的伤痛不要再在骏景另外的家庭重复发生,我要个真理!!!
引用作者 闲言碎语 于 2009-10-8发表的原文
只许表扬,不许批评,不赞同者都是敌人,中立者都是自私,不表态者都是混蛋,基本上都可以拉出去毙了
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0-8发表的原文
希望不要在这个帖上骂架。
引用作者 闲言碎语 于 2009-10-8发表的原文
只许表扬,不许批评,不赞同者都是敌人,中立者都是自私,不表态者都是混蛋,基本上都可以拉出去毙了
引用作者 闲言碎语 于 2009-10-8发表的原文
只许表扬,不许批评,不赞同者都是敌人,中立者都是自私,不表态者都是混蛋,基本上都可以拉出去毙了
引用作者 一个偶然 于 2009-10-8发表的原文
我认为:搞不清楚事情可以不表态,一点都不算混蛋。
但搞不清楚事情然后还要搞个高姿态,那就有点点混蛋了。
中立,搞清楚事情之后,我就不知道如何中立了,请以教我。
引用作者 闲言碎语 于 2009-10-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一个偶然 于 2009-10-8发表的原文
我认为:搞不清楚事情可以不表态,一点都不算混蛋。
但搞不清楚事情然后还要搞个高姿态,那就有点点混蛋了。
中立,搞清楚事情之后,我就不知道如何中立了,请以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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