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Lorna 于 2009-9-18发表的原文
现在骏景的环境是越来越差了, 我们的物业管理处不但没管理, 还想着法子将公共用地拿来出租赚钱,好像他们才是主人 [M09]
引用作者 我是余可儿 于 2009-9-17发表的原文
没办法,其实不应该这样的,有商业性质的应该用商铺才对
引用作者 Lorna 于 2009-9-21发表的原文
但是我们这些居住在这些托管班隔壁,楼上,楼下的业主呢, 我们的权益又怎么得到保障呢?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套房子里十几甚至几十个孩子,那热闹程度可不是一般人忍受得了的, 长期以往,必然会有不和谐得事情发生
引用作者 Lorna 于 2009-9-21发表的原文
但是我们这些居住在这些托管班隔壁,楼上,楼下的业主呢, 我们的权益又怎么得到保障呢?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套房子里十几甚至几十个孩子,那热闹程度可不是一般人忍受得了的, 长期以往,必然会有不和谐得事情发生
引用作者 Lorna 于 2009-9-21发表的原文
但是我们这些居住在这些托管班隔壁,楼上,楼下的业主呢, 我们的权益又怎么得到保障呢?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套房子里十几甚至几十个孩子,那热闹程度可不是一般人忍受得了的, 长期以往,必然会有不和谐得事情发生
引用作者 洁己以进 于 2009-9-29发表的原文
在住宅区搞商业应该有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才行。管理费和分摊也应相应提高。
引用作者 鱼子酱 于 2009-10-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orna 于 2009-9-21发表的原文
但是我们这些居住在这些托管班隔壁,楼上,楼下的业主呢, 我们的权益又怎么得到保障呢?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套房子里十几甚至几十个孩子,那热闹程度可不是一般人忍受得了的, 长期以往,必然会有不和谐得事情发生
引用作者 康发展业 于 2009-9-16发表的原文
关键是托管机构要教好小孩,要安静,不要吵闹影响大家,要午睡,举止要有修养。
如果周围的孩子都是绅士淑女般,大家一样欢迎。对吧lz?
引用作者 Lorna 于 2009-10-19发表的原文
我们可是楼上一 家,楼下两家,晕死 [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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