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Create By 笨笨熊 At 2004-9-10
业主们:我们成立业委会的目的,就是为了配合物业让我们的小区更美。并不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但是我们怎样通知他们委托一名参与。如果我们已经要求了,但是他们不承认怎么办?
房管局:这个方式有很多,就不要我提示了。
业主们:由于筹委会有一名开发商的代表,当我们形成歧义,我们怎么办?
房管局:这个就是说形成不了决议怎么办,这个我很难表态?
业主们:我们不是要求您表态,我们在这方面是业余的,您是专业的,我们是想咨询您。我们是想知道,这7个筹委会成员,是不是都投全票,决议才算通过。
房管局:这个我很难表态。要看你们的章程。
……
QUOTE Create By King Lion At 2004-9-10
该公务员闪烁其词,对要害问题一律不作答。
看看本次维权活动中媒体的反映,就应当认识到,虽然社会主流是好的,但一小撮人却依仗自己的权利,玷污和败坏政府与媒体的形象,这帮败类!!!
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的力量令HS就范。
成立法律上规定的业主委员会之前,不妨考虑一下先成立一个非正式组织——我提议叫"骏景花园业主维权联盟" [M01] [M01]
该联盟可以参照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代表大会的制度,由各单元、各轩选出代表,组成权利架构。
QUOTE Create By 回眸一笑 At 2004-9-10
关于这点,能不能聘请律师发律师信?
QUOTE Create By 青田石雕 At 2004-9-10
这些关键的问题,没有政府的相关规定吗?
各位XDJM,辛苦了 [M29] [M29] [M29]
建议置顶。
QUOTE Create By King Lion At 2004-9-10
[quote]QUOTE Create By 回眸一笑 At 2004-9-10
关于这点,能不能聘请律师发律师信?
QUOTE Created By 潜水员 At 2004-9-27
我可以找个房管局的朋友!如有需要请告诉我!
QUOTE Created By 星海明月 At 2004-9-15
我知道律师可以代理的, 而且已经有专业的了. 我们可以凑钱去聘请律师的. 这样可以更加合法有效阿!
引用作者 nanhai020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坚决支持成立业委会,胆敢阻拦的人就是与政府和人民作对
引用作者 猫有九条命 于 2008-11-3发表的原文
曾经有一种看法,以为民主可以等人家给与。以为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给人民,于是就有了等待这种"民主",正如等待二百万元的头奖一样。但是中外古今的历史都证明了,民主是从人民的争取和斗争中得到的成果,决不是一种可以幸得的礼物。
---《新华日报》1945年7月3日
欢迎光临 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http://www.junjing.net/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