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yuki4144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变化之快让我难以想象.朱万霞,你真的让我太失望了!枉我们这些客人对你的绝对信任,5月27日,在你的"努力"游说下,我用银行卡充值了5000元,今天,我到美容院查到,我余下总共还有9000多元,我真是太傻了,在还没有用完余额近4000元的时候又被你忽悠充了5000元.你还信誓旦旦的保证说,绝对不会关门,但是,你这个骗子,居然在6月份的时候在广州美容网转让你的店面,你敢说,你不是有预谋的么,7月份你与新店家在说转让的事宜的时候,还不允新店家告诉你家的店员,说你家准备转让,7月14日你还让店员游说客人充值,参加活动,你居心何在啊?你敢对天说,你不是在骗人,不要在骏景网上说自己的苦衷,说得自己有多么的可怜,你亏损了多少钱,你经营不善,难道让我们客人为你埋单么?我现在不需要你又把我们转让给其他的店家,因为当初我就是冲你的人格与服务来的,现在我是强烈要求你退款.只有退款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是我这个债权人与你这个债务之间的经济纠纷,我不要任何的店家来为你的问题来承担责任.况且,这中间涉及的问题太多了,我不会再信任你了.
我已经联系了多个客人,决定明天报警,今天打电话咨询警察已经了解到,你这种骗人的行径太容易处理了,而且数目之大,足以让你进去蹲进去5年以上,希望你回头是岸,赶紧把钱退给客人,要不,你只有在监狱里与你的女儿碰面了.再告诉你,你也可以选择逃避,但是,这个后果还更严重.如你想为了那个区区几万元跑路的话.法律会用更严厉的手段来惩治你.想想后果,想想你自己的家人,想想我们这些很信任你的朋友,应该怎么做,你清楚!你口口声声的说,我们是你的朋友,难道,你拿着这些朋友的钱就会心安理得么?再有.现在中国的公安网,那个先进,我们在公安系统里找到了你的全部资料.你自己想清楚,要怎么做,你自己好好想想.请你今天给电话我,你的客人,同样的霞.别再不接电话,你避不到哪去的.
再次强烈要求,朱万霞,退款!!!!
引用作者 yuki4144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变化之快让我难以想象.朱万霞,你真的让我太失望了!枉我们这些客人对你的绝对信任,5月27日,在你的"努力"游说下,我用银行卡充值了5000元,今天,我到美容院查到,我余下总共还有9000多元,我真是太傻了,在还没有用完余额近4000元的时候又被你忽悠充了5000元.你还信誓旦旦的保证说,绝对不会关门,但是,你这个骗子,居然在6月份的时候在广州美容网转让你的店面,你敢说,你不是有预谋的么,7月份你与新店家在说转让的事宜的时候,还不允新店家告诉你家的店员,说你家准备转让,7月14日你还让店员游说客人充值,参加活动,你居心何在啊?你敢对天说,你不是在骗人,不要在骏景网上说自己的苦衷,说得自己有多么的可怜,你亏损了多少钱,你经营不善,难道让我们客人为你埋单么?我现在不需要你又把我们转让给其他的店家,因为当初我就是冲你的人格与服务来的,现在我是强烈要求你退款.只有退款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是我这个债权人与你这个债务之间的经济纠纷,我不要任何的店家来为你的问题来承担责任.况且,这中间涉及的问题太多了,我不会再信任你了.
我已经联系了多个客人,决定明天报警,今天打电话咨询警察已经了解到,你这种骗人的行径太容易处理了,而且数目之大,足以让你进去蹲进去5年以上,希望你回头是岸,赶紧把钱退给客人,要不,你只有在监狱里与你的女儿碰面了.再告诉你,你也可以选择逃避,但是,这个后果还更严重.如你想为了那个区区几万元跑路的话.法律会用更严厉的手段来惩治你.想想后果,想想你自己的家人,想想我们这些很信任你的朋友,应该怎么做,你清楚!你口口声声的说,我们是你的朋友,难道,你拿着这些朋友的钱就会心安理得么?再有.现在中国的公安网,那个先进,我们在公安系统里找到了你的全部资料.你自己想清楚,要怎么做,你自己好好想想.请你今天给电话我,你的客人,同样的霞.别再不接电话,你避不到哪去的.
再次强烈要求,朱万霞,退款!!!!
引用作者 yes168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M16] 幸亏我坚持立场,没有五一进行冲值 [M13]
[本帖由yes168修改于2009-07-22 22:35:20]
引用作者 安棋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es168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M16] 幸亏我坚持立场,没有五一进行冲值 [M13]
[本帖由yes168修改于2009-07-22 22:35:20]
引用作者 老鹰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安棋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es168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M16] 幸亏我坚持立场,没有五一进行冲值 [M13]
[本帖由yes168修改于2009-07-22 22:35:20]
引用作者 新月儿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哦呦 [M42] [M13]
引用作者 老鹰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安棋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es168 于 2009-7-22发表的原文
[M16] 幸亏我坚持立场,没有五一进行冲值 [M13]
[本帖由yes168修改于2009-07-22 22:35:20]
引用作者 论坛清理员 于 2009-7-23发表的原文
这件事让我想起“骏景男”,但这个“霞姐”才是真正的“骏景女”! [M02]
如果我有家人也是受害顾客之一如不能给予合理处理的话,这家店能开门经营,我就给她挽鞋!对付这种新旧“老板”的方法,和她们讲仁义是没多大作用的。 [M05] [M14]
引用作者 茉莉香片 于 2009-7-23发表的原文
昨晚在店门口看到贴了张告示,新店主已经报警了,事情怎么弄成了这样,希望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引用作者 真累 于 2009-7-23发表的原文
这人当时不是积极打入业主内部吗?又参加周年庆.又参加徒步群的.难道就是为了骗取大家的信任?
引用作者 Black Jack 于 2009-7-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真累 于 2009-7-23发表的原文
这人当时不是积极打入业主内部吗?又参加周年庆.又参加徒步群的.难道就是为了骗取大家的信任?
引用作者 cml887 于 2009-7-23发表的原文
支持41楼的观点,转让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生意继续做很正常!
引用作者 烛影摇红 于 2009-7-23发表的原文
LZ别太生气了,相信会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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