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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2 18:02
标题: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管理处的人高昂着头,说下面漏水,墙湿得很厉害,由于在保修期内,他们免费为我们修理.要把我家洗手间地板全打掉,施工一星期,要求我家配合.
还语气很严厉地列举一堆的条例义务,大有我家犯错,他们好心帮忙的架势. 要求我家配合,

好吧~气我也先忍着,动工就动工,毕竟是邻居,
我要他们先提出方案,看看怎么施工能两全其美.
结果。。。。。。
N天后才来一张A4纸,施工顺序倒很清楚,可关于我家只有一句话,“因施工造成直接的损坏免费修复”,
而且,连章也没有,
家里没人如何施工都没写,如何避免影响我家的权益没写,受损后如何修复也没写。
他们到底有没有顾及我家,还是让我们敞开门给他们动工就行?

谁信啊。一旦动了工谁睬你?
然后我让他们回去写清楚点,他倒口气很硬地说法律义务什么什么的,然后转头就想走
我开始反思我是不是太客气了,管理处的气焰才那么高

正好我家LG在,他就是做这行的,下去看了回来说,摸了墙根本就是干的,并提出了另一个楼下动工的方案。

我再忍着气和管理处商量,能在楼下动工最好,我们可以配合停用卫生间。
要不,在我家动工也没问题,至少得保证我家不受损吧,
我要他白纸黑字详细写明保护措施和明确责任关系,并盖上管理处的公章,这样我才同意动工

N天后,他们的答复就是在我家门口又贴一张没章的A4纸
密密麻麻一张纸写满说我不肯让他们施工,违反了什么什么义务。
而我家的权利和要求只字不提

x%$#@!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我都已经同意配合,只是要求他们白纸黑字写明,给我一个保障。
为什么他们不肯盖章?为什么他们不敢提我的要求?
为什么花时间写一整纸张的义务,却只字不谈我家的权利?
用脚指头想都清清楚楚。

我不知道那从不出面的邻居知不知道管理处以这样的高姿态来我家,
我只知道,
我!受!够!了!我!忍!够!了!
管理处再敢在我家门口贴字条,我就加入拒交管理费的行列!!!!


[本帖由chenger修改于2009-07-12 23:35:53]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2 18:05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是不是我们必须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去维护别人的利益.
白纸黑字盖章,这样的要求很过份吗?
作者: 月光宝盒    时间: 2009-7-12 18:10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合理要求,支持!
从LZ的叙述中看到:管理处办事效率低下,不愿承担义务,一味将责任推给业主,真是 [M10] [M08] [M09]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2 18:15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楼下的业主一直没出面,我LG下去时他们也没说什么
一直是管理处打我手机和贴字条.
作者: 嘻嘻嘻    时间: 2009-7-12 18:29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合理啊~~~
作者: VOLARE    时间: 2009-7-12 18:46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保修期内,换句话说,是新楼。
作者: 骑猪晒太阳    时间: 2009-7-12 18:56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支持拒交 [M21]
作者: xiaoguaishou    时间: 2009-7-12 19:13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盖公章是最基本的,管理处又懂吗?~!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2 21:01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维修协调函

......您家客卫淋雨间沉降箱漏水到楼下,严重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协调贵业主进行检测维修,均未得到应允根据新编<广东物业管理条例>......................
(以下整版都是条例义务和后果.......当然关于业主权益之如此类的条例根本没提)
.......
为避免由于维修问题而影响邻里关系及引起其他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贵业主能尽快配合业主维修.
谢谢合作!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骏景花园南苑物业管理中心
2009年7月9日(其实是今天12号才贴到我家门口)

----------------

瞧~这东西没有公章谁都打得出~

[本帖由chenger修改于2009-07-12 23:34:38]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2 23:28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找到了一些水费和管理费分开的方法,有点问题,不过可以试试看。
可是我会等等,看还有没有小纸条贴我家门口
因为我一直觉得他们不过是职员,这是他们的工作。而且接触到的大部份职员还是满可以的(这个除外!),所以以前我都有交管理费,

如果管理处的态度能好些,能公平公正公开,不要贴这些似是而非的纸条,我只会仅仅在动工一事上维护自家利益,管理费还是照交
如果再在我家门口贴这些信口雌黄的纸条,抱歉,工作也得凭良心干,拒交管理费实非我愿,找他去。

[本帖由chenger修改于2009-07-12 23:33:25]
作者: 赤脚天使    时间: 2009-7-13 08:35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还是好好商量,这事赌气也没用,让他们安排某个周末您在家的时间搞定. 有时候,只要能解决问题,细枝末节的东西就不要太苛求了,毕竟,合生的房子,质量如何,大家不用说了. 楼下的邻居,他们也很惨,他们也只能找管理处处理,他们找你,如果你不答应,他们就更麻烦了,毕竟,厕所漏,是发展商的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 [M29]
作者: 五羊新城    时间: 2009-7-13 08:59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是不过分。
作者: gzcaojian    时间: 2009-7-13 18:37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还是好好商量吧,邻里邻居的, [M05] [M05]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3 19:26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9-7-13发表的原文
还是好好商量,这事赌气也没用,让他们安排某个周末您在家的时间搞定. 有时候,只要能解决问题,细枝末节的东西就不要太苛求了,毕竟,合生的房子,质量如何,大家不用说了. 楼下的邻居,他们也很惨,他们也只能找管理处处理,他们找你,如果你不答应,他们就更麻烦了,毕竟,厕所漏,是发展商的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 [M29]


1.他们说要一个星期呀,周末才两天,晕~

2.不是厕所漏呀,再晕~
楼下一直不出面.和我谈的一直是管理处,而且夸大其辞,我们看过根本连墙都没湿(更不用说滴水)[M13] ,我不明白他们惨在哪?我这想帮忙还受气,还要乖乖奉上家宅任人糟踏的就不可怜了?[M10]

3.我生气的是管理处的态度,求人的倒比帮忙的更咄咄逼人,[M15]拜托,不是要我把整个家交给压根就不认识的人一个星期吧?管理处该不会认为该我求着到我家动工才会那么趾高气扬吧?

4.我最生气的是他们不公平不公正的态度,明明说了白纸黑字盖章明确责任就同意.结果他们避而不谈我的要求,直接贴纸在我家大门通篇只说我不同意,破坏邻里关系.晕~
所以说,一开始态度不要那么好,也许就不会受冤枉气了.

注意,从两星期前第一次找我,到今天为止,管理处从来没提过会有什么措施降低施工对我家的影响(在我要求具体措施后仍然没回复),更不用说保障,

[本帖由chenger修改于2009-07-13 22:08:00]
作者: 夏小优    时间: 2009-7-13 19:43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同情ing [M29] [M29]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3 19:50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引用作者 夏小优 于 2009-7-13发表的原文
同情ing [M29] [M29]


啊~阳光的中介少女啊,给点灿烂给我吧~ [M31]
作者: bai-xin    时间: 2009-7-13 22:58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南苑卫生间沉箱就漏水了,确定了吗?您入住时改造过吗?可能是地漏边沿或更换马桶时出现错位磨损等原因,也或是水龙头和角阀接驳处有问题了,请来专业人员看清楚后再说吧。厘清责任后可以自行解决的。----百姓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3 23:39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引用作者 bai-xin 于 2009-7-13发表的原文
南苑卫生间沉箱就漏水了,确定了吗?您入住时改造过吗?可能是地漏边沿或更换马桶时出现错位磨损等原因,也或是水龙头和角阀接驳处有问题了,请来专业人员看清楚后再说吧。厘清责任后可以自行解决的。----百姓


先谢谢一下,
买下时是带装修的,所以并没有动过任何东西.很明显的原装,

虽然我是这方面的小白,可我LG就是这行出身的哦,是货真价实的持证专家. [M14]啊~我以你为豪! [M26]

[本帖由chenger修改于2009-07-14 00:16:42]
作者: Du2神仙    时间: 2009-7-13 23:46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这楼下的咋不出面呢?
楼上楼下有事好商量嘛,都是通情达理之人。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9-7-13 23:59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前几天很生气,今天心平气和了,可是心好累.管那么多干什么,关门大吉万事皆休,

怎么才能锁贴?或坛主帮个忙?or删贴?
请不要回贴了,让它沉下去吧.

[本帖由chenger修改于2009-07-14 00:03:33]
作者: 小雅妈妈    时间: 2009-7-14 21:28
标题: Re: 我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去年不就说管理处要改成物业服务处吗,他们是靠咋们吃饭的呢,牛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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