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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鱼鱼    时间: 2009-7-5 20:05
标题: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上海塌楼购房者的还贷责任仍难以免除。银行人士认为,“虽然客户也是受害者,不过这不影响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抵押物不存在了,但仍可追索借款者的其他财产。



  楼倒了,砸出一堆问题。虽然调查结果表明这一切都是“水平压力差”造成的,可以让人暂缓一口气,但银行却适时跳出来找买房人追索房贷,又将塌楼事件推上了风口浪尖。

  不能怪银行在买房人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毕竟银行也是受害者。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贷出来的款不能不收回去,所以一看出了状况,银行才急吼吼地要找买房人“算账”。更何况,银行这么于法有据,虽不合情但却合理。

  房子都没了,欠着银行的房贷却要还,难道买房人是冤大头,要为倒楼买单吗?幸好,律师就说了,买房人可以找开发商算账,要求退还房款,并赔偿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可媒体早就披露过,如果所有业主的退房请求都获得法院支持,那么开发商需要退还的购房款和支付的赔偿可达到7.7亿元。而截至3月31日,开发商的货币资金只有5885.99万元,净资产只有2200余万元。这么看来,就算一切责任可以推到开发商头上,但是开发商有没有能力偿付如此巨大的赔偿金,还都是一个问题呢!

  开发商赔不了,会不会像以前发生类似事件那样,由政府先行垫付呢?对此,政府部门已公开表明,不再介入塌楼理赔,由开发商与业主协商。看来,这条路是行不通了。

  银行不做冤大头,开发商又没钱赔,政府也不再介入塌楼理赔……难道最终要买房人为上海塌楼买单吗?
作者: 小鱼鱼    时间: 2009-7-5 20:06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SF [M14]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7-5 20:12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ZF就会推卸责任,干什么吃的? [M10]

[本帖由海思修改于2009-07-05 20:17:17]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0:40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银行的宣传做得不错呀!?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0:49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这事情银行到处宣传,把舆论导向到了他们想要的方向。其实,法律不是这样的,判例也不是这样的。银行还逃不掉呢,否则,银行也太一本万利了。。。。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0:53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批号:法释<2003>7号 颁布日期:04 28 2003 12:00AM 执行日期:(06 1 2003 12:00AM)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0:55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参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3]24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不存在主从合同的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借款合同不因此而无效。但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借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借款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0:55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参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3]24号)

7、出卖人或买受人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告知担保权人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若担保权人就借款合同和抵押、保证合同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将该案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借款合同也被解除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出卖人将买受人所欠担保权人借款本息直接支付给担保权人,其余款项支付给买受人。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0:56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对于贷款户来讲,目前的关键是以各种办法解除购房合同,这个难度相对较低,只要解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便可依据司法解释顺理成章地解除了。其实,这个购房合同,这样一个房子,理上来说显然可以解除。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0:57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目前的新闻来自于银行方面,银行唯恐大家采用这种方法解除合同,所以抢先雇佣无良律师宣扬这种论调,大家不要被蒙蔽了。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0:58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这次这样的宣传,银行将欠债还钱的概念深入到人心,其实是偷换了概念。银行对于房贷的发放要承担责任的,合同是三方合同,而非单纯的借贷。否则为啥不直接办普通的商业贷款呢?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1:00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王磊)张先生贷款购买了雍景台的房屋,但此后与开发商解除了购房合同。一年后,张先生被招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还贷,而贷出的款项还在开发商账上。昨天,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2002年10月,张先生购买了中免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雍景台国际公寓5套住房,总价1900多万元,贷款1500万元,中免公司做担保。2003年突发“非典”,房子延迟一年才交,张先生提出退房。去年1月,市二中院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判决解除购房合同。
  事实上,由于和开发商的纠纷,张先生从2004年3月就不再还贷,中免公司则作为担保人继续还款。去年10月,中免公司停止还款。于是招商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张先生偿还剩余的1280多万元贷款,中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庭上,招商银行一方称,张先生在解除购房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解除贷款合同,因此退房后还款义务仍然应由张先生承担。
  张先生认为,既然购房合同已经解除,那么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买受人”,也就是应该由开发商还钱。张先生同时还说,由于自己和开发商的纠纷还没有了结,所以当时购房的400万首付款目前还在开发商手里;另外,招商银行给出的贷款也都在开发商的账户里。“我既没拿到贷款也没拿到房子,让我还款不合理。”张先生说。
  中免公司则认为,在贷款合同中自己是担保人,只有在张先生不能还款时才承担还款责任。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后,记者询问开发商能否将拿到的贷款先还给张先生,然后再由张先生还给银行。中免公司说,如果把钱给了购房人,购房人没有还款,那么开发商就面临着被银行起诉而二次还款的风险。
张先生拒绝还款,招商银行将他和担保人中免公司一同诉至法院。银行认为,张先生继续占用贷款已属严重违法。
  张先生对此感到不解,因为开发商的违约导致他没有买到房子,现在还要面临被银行追索贷款。他认为没有实际取得和使用银行的贷款,还款没有道理。这起纠纷源于开发商的违约,贷款实际也是由开发商占用,还款应由开发商承担。
  开发商愿还款但要于法有据开发商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愿意还款,但认为要于法有据。
  代理人说,借款合同由张先生与银行签订,开发商只是担保人的角色,独立还款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还可能因为某些买房人的原因,造成开发商二次还贷,风险很大。代理人还认为,开发商如果承担了保证责任,还应有权向张先生行使追偿权。
  对于开发商代理人的说法,银行代理人表示同意,认为如果让开发商直接还钱,也加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从减少银行风险角度来说,不能同意张先生的观点。
由于案情复杂,法院昨日未宣判。
  法官在庭后提示,此案中银行、开发商、买房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和借款两个法律关系。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时,买房人应及时告知银行,协商解除借款合同,避免日后出现被银行追款的情况。

【正文】与张先生一起成为被告的还有雍景台国际公寓的开发商,和办理担保业务的徐女士。银行表示,张先生退房后,只向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并没有向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张先生拿回了自己的首付款,银行的1200多万贷款还在开发商那。因此,三者都有偿还责任。面对起诉,张先生表示,当初为了买房才签订贷款合同,退房后也该由开发商通知银行解除贷款合同。
作者: 南海蛟龙    时间: 2009-7-5 21:00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这是什么政府啊。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1:01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同期】(张先生)被告代理人
  中免公司已经实际取得购房款和购房贷款
  (所以)由中免公司分别向张先生及招商银行
  承担返还责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正文】张先生认为,贷款合同是与房屋买卖合同连在一起的,房子退了,开发商该主动去银行退还贷款。
  【同期】(张先生)被告代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25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作为出卖人的中免房地产公司应当将收受购房款和购房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也就是本案中的招商银行和买受人也就是张先生。
【正文】庭上,张先生对招商银行提出了反诉,请求法院确认解除贷款合同。对此,开发商并没有否认1200多万贷款未还,他们解释,开发商只负责提供贷款担保,解除贷款合同是张先生自己的事。
  【同期】(开发商)被告代理人
  我是担保人我不是还款人
  【正文】对张先生和开发商的一系列辩解,招商银行指出,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是两个不同内容的合同,退房后,应由开发商先把贷款退给张先生,再由张先生把贷款退还银行。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单方恶意借款,但是张先生却疏忽了这一点,导致了银行的损失。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此案提醒买房人,办理退房,一定审查是否解除所有手续,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法院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借款合同存在的基础,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解除,借款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该合同也应解除。当初银行的贷款直接划至开发商的账户,所以当借款合同被法院确认解除后,开发商应将占用的贷款直接还给银行。最后,法院判决解除了银行与张先生的5份借款合
经过审理东城法院认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借款合同也应解除,但这种解除必须经过法院的判决确认。因银行的贷款是直接划到开发商的账户的,所以借款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将贷款直接还给银行。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1:01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这事情,大家以后也多个心眼。[M01]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1:02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现在的舆论呀,很多时候是看钱的,不要太相信了。
作者: cooler    时间: 2009-7-5 21:03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在这里当地ZF说了算,法律是什么,律师我看无能为力
作者: 如烟    时间: 2009-7-5 21:27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1:29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银行绝不是什么受害者。。。
作者: 广灌水    时间: 2009-7-5 21:30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房贷有保险,受益人是银行,不是开发商赔,就是保险公司赔,跑不了。
作者: sam    时间: 2009-7-5 22:17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zf不介入,是在推卸..
作者: 猪鼓励糖    时间: 2009-7-5 22:34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开发商跑路??
作者: came    时间: 2009-7-6 09:27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引用作者 sam 于 2009-7-5发表的原文
zf不介入,是在推卸..


ZF 银行 都没有损失 何苦多事呢 做得对!
作者: yang_jx007    时间: 2009-7-6 11:06
标题: Re: 上海塌楼开发商可能没钱赔 政府表态不再介入
乱了,全乱了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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