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一个人喝酒 于 2009-6-28发表的原文
互助版都成了换GG的贴.发在这吧.急请教:
朋友请代理公司帮注册了一公司,因代理费暂未付清,故所有公章,营业执照都在代理公司未拿回.也暂未买发--票,一直是代理公司帮零申报税.
刚开业几个月效益不佳.故朋友决定放弃,公司不做了.税局说未报过税要罚款一万多...云云.
故朋友不想去注销.请问.这种情况对朋友(公司法人)有什么不良后果??
咨询了一些会计,说法云云.
大约是:
1.三年内不准当法人,或股东.(这三年是指全国还是指全广东省?)
2.个人不良信息将保持记录7年(会影响出国及贷款,请问这7年后是否会自动解锁?)
3.所有的公章执照等都放在代理公司,未注销的话,是否也存在很大一个安全隐患?
4.像这种刚开业不久就决定不做,税局说就算注销也要先交罚款万余元?是否有硬性规定.....?? [M11]
5.是否还有其它?
请专业人士赐教.谢谢!!
[本帖由一个人喝酒修改于2009-06-28 17: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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