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马马虎虎 于 2009-6-18发表的原文
报告称,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2800元/月。
兄弟:5000/M您多缴100元,就可以使100000/M的人多缴350元,太划算了
[本帖由马马虎虎修改于2009-06-18 08:20:31]
引用作者 马马虎虎 于 2009-6-18发表的原文
兄弟:5000/M您多缴100元,就可以使100000/M的人多缴350元,太划算了
引用作者 Summer2 于 2009-6-18发表的原文
因为这些人都以为人民群众得了脑残。
类似公积金领取规则改革:为了方便大家领取,每月可提取,但需预留六个月。
说得多好,一切都为了人民的利益。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6-18发表的原文
不能调高个税起征点的真实原因在于:这样会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但是由于低收入者人数众多,达到8亿多人次,总的税收减少太多,对财政冲击太大。而完全不是提高起征点富人受益多。这与财政部所说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正好相反。
需要指出的是,经济危机面前,各国都在大力减税提高消费。而我国经济的一大问题就在于内需不足。提高个税起征点,受益的是广大低收入人群,代价是1千多亿税收。和4万亿的刺激经济计划相比,这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却能实实在在促进广大人民的收入增加,进而促进内需消费。这么好的效果,这么低的代价,为什么不能实施?有关方面还长篇大论的推出报告来撒谎,来解释回应。这是为什么?[/color]
从天涯上贴过来的。
| 欢迎光临 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http://www.junjing.net/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