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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推人下海珠桥 他要向警方索赔78万元(两年前推人致伤的赖建生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 [打印本页]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2 16:05
标题: 推人下海珠桥 他要向警方索赔78万元(两年前推人致伤的赖建生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
本帖最后由 lmap 于 2011-3-24 08:09 编辑

推人下海珠桥 他要向警方索赔78万元     

两年前推人致伤的赖建生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  http://gcontent.oeeee.com/0/25/025c89c8e27d8434/Blog/162/997941.html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1-03-24

摘要:2009年5月21日,赖建生爬上海珠桥,与坐在桥梁上讨取工程款的陈富超肢体接触后,后者坠落至桥下救生气垫受伤,赖建生也因此被取保候审。昨日,赖建生称未获见义勇为称号让其觉得不公平。

 南都讯 记者 许方健 陈辉 2009年5月21日,赖建生爬上海珠桥,与坐在桥梁上讨取工程款的陈富超肢体接触后,后者坠落至桥下救生气垫受伤,赖建生也因此被取保候审。昨日,赖建生称未获见义勇为称号让其觉得不公平。

    他表示要起诉当年以故意伤害罪立案的四名警方工作人员,索赔78万元。为了防止有人再爬海珠桥,赖建生还几次现场观察画出了自己的改良方案。

    未获评见义勇为他觉得不公平

    昨日上午9时许,赖建生再次带着材料前往有关部门反映没有被核定见义勇为称号的不公。除此之外,他还携带一份自拟的起诉状。起诉状里,他列举了5个诉讼请求,并索赔78万。

    “名誉损失45万,精神身体折寿损害30万,医药费3万”,赖建生解释说,精神身体折寿是按照自己这两年里所受的身心压力折算的,“我老了的时候,可能会少活三年,每年按照10万元来补偿。”

    自取保候审结束后,赖建生就在寻求政府部门对自己见义勇为称号的认定。但去年11月份,海珠区公安局在《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认为,海幢派出所办理赖建生涉嫌故意伤害、强行冲闯警戒区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法规办事,不存在违反办案程序的问题。

    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昨日表示,程序上,见义勇为行为需要警方认定并申报,但他们没有收到关于赖建生见义勇为行为的报告;而赖建生推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被拘留,按照相关规定,违法行为肯定不是见义勇为行为。

    但赖建生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实在不行我就要起诉他们。”昨日下午3时许,赖建生来到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表示,赖建生应先去海珠区公安部门的纪检机关反映情况。在调查结果出来后,如果赖建生仍持异议,可以前往法院进行起诉。

    画改良图防止再有人爬桥

    在赖建生的塑料袋里,还有一张特别的制图。赖建生称,这是3月5日上午9时许,他再次前往海珠桥,花了两个小时对海珠桥进行了仔细观察,然后画出了一张海珠桥改良图。

    这张改良图的建议,主要集中于在铁质桥梁架的结合处和能够攀爬的桥梁上,覆盖一层钢化玻璃,或者用钢化玻璃将桥梁结合抱起,“这样就很滑了,双手双脚也使不上力气,没法爬的。”

    赖建生说,当天他想仔细量下需要多少钢化玻璃才能覆盖住容易攀爬的桥体部分,但被守桥的保安阻止。说明来意和身份后,保安称需要向上级汇报,“然后警察赶来了,不让我去量,也只好算了。”

 

 

   “海珠桥推人”积怨一笔勾销

老伯推人下桥被索赔28.5万原告撤诉,据悉法院转交给原告一些赔偿款

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


海珠桥顶推下跳桥者的老伯涉嫌故意伤害罪●跳桥秀男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日期:[2009年5月23日] 版次:[AA01] 版名:[封面] 稿源:[南方都市报]

在广州海珠区海幢派出所留滞15个小时后,昨日凌晨4时11分,66岁的赖健生终于在妻子和女儿的陪同下,乘坐警车离开派出所。本报记者 刘可 摄

本报讯 记者昨晚从海珠警方获悉,赖健生和陈富超均被采取刑事措施,赖健生涉嫌故意伤害罪,陈富超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据记者了解,根据广州市公安局5月13日向媒体公布的消息,今年以来,广州警方共处理了发生在海珠桥的跳桥事件15宗,并对其中8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理,对其余人员处以警告等处理,并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陈富超是今年以来海珠桥跳桥者中受到处罚最重的人。



男子爬桥申诉讨要欠款 老汉变脸救人变推人
2009年05月22日大洋网-广州日报 老人自称“为市民除害”侠义之举还是蓄意伤人?
 
[提要] 21日上午7时许,一名32岁男子欲追讨被拖欠款项,爬上海珠桥。12时许,在重重警戒之下,一位年约六旬的老伯悄然爬到跳桥男子身边,借口“握握手交个朋友”,连拉带推令男子从高处摔下。跳桥男子手肘、腰椎骨折,推人者当场被拘捕…


跳桥者

“他的做法根本就是谋杀”
被推下海珠桥受伤的陈富超接受采访,称将起诉赖健生
日期:[2009年5月23日] 版次:[AA06]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凌晨,受伤的陈富超躺在医院病房上难以入眠,妻子在旁边陪伴着他。


他(赖健生)如果上来劝我,我很安慰。他上来是暗杀我。

——— 陈富超

昨日,被赖健生推下海珠桥受伤的陈富超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南都:医生怎么说你的伤?

陈富超:身体里面全部散了。因为今天发现这两边肿和痛,吃饭小腹会很痛。现在没交钱也没用药,我现在又没有钱交。派出所又没有追究他的责任,没叫他拿钱。昨天建筑公司来给了2100元。我大哥帮我给了3000元。今天医生要我交一万块,我哪里有钱交?

“海珠桥比较好爬嘛”

南都:你为什么跳桥?

陈富超:可以这么说,如果有人对我承诺某个政府部门能够兑现的话,我也不会来海珠桥,绝对不会。其实我上海珠桥,是要求谈判专家找富利建安五分公司的老总过来,和他讲清楚,写明白有这件事,缺少的钱、剩下的钱会给我,我就O K的了,我就会下来的。我不会在这里搞事。我只是想解决这件事。后来,从上来和我谈判到我摔下来,都来了几拨人,他都说找不到(债务方)。

南都:你为什么选择海珠桥?

陈富超:海珠桥比较好爬嘛。

南都:阿伯(赖健生)出现之前,你自己在脑海里面,会不会想过这一幕?

陈富超:完全没想过。

南都:从上面掉下去的一幕,有没有想象过是怎样的?因为这次不是你第一次在高处危坐,这次是第二次。

陈富超:我从来没想象过。我上来只是想这件事公之于世,受到外界关注,拿回些钱。

南都:其实无论是否拿回些钱,你都不会跳下来?

陈富超:肯定不会。

南都:当时你知不知道阿伯上来?

陈富超:我有知道,但我不知道他的目的。

“可能是买凶杀人”

南都:你憎不憎这个阿伯?

陈富超(想了数秒):憎。因为我没欠他钱,也没欠他谷。他如果上来劝我,我很安慰。他上来是暗杀我。不过他既然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他,这件事或者不会这么简单,可能是买凶杀人。有人会买凶杀人的。为什么几十个警察在现场,他能爬上去,没有人拦着他。

南都:对于以后的生活会不会觉得很渺茫?

陈富超:不管怎样,如果是终身残废的话,我会了结自己生命。因为在这里照顾不了家里人,反而还拖累他们。了结自己生命,这样希望你们媒体将这件事公之于世。对于这些弱势社群,执法者是这么没有希望的,在社会是这么绝望的。不如让社会关注这件事,解决这件事,质疑它。

南都:当时你先上警车,然后阿伯又上了同一辆警车,你们有没有讲话?

陈富超:我说我手脚都断了。

南都:你当时的意识是清醒的?

陈富超:我不记得了,好像没有说话。

南都:他有没有说话?

陈富超:没有讲话。

南都:目前为止阿伯的家人有没有来探望你?

陈富超:没。去派出所找他们,叫阿伯给医药费,派出所也不理。

“我会叫他不要扮英雄”

南都:我刚才问你憎不憎,你说憎。如果有机会见面,你会和他讲什么呢?

陈富超:血债血偿。可以这么说,一命填一命,我今天才想到这一点。我从来不认识他,我和他无怨无仇。我都说当时有机会拉他下来的,但我不忍心拉他下来。他推我的时候我一捉住他的手,他会一起掉下,真是的。

南都:当时你也想过?

陈富超:嗯。我没有捉(他的手)。

南都:你所说的血债血偿是什么意思?

陈富超:我现在不说血债血偿,是一命填一命。因为我从来和他无仇无怨。

南都:如果你好了,对方还欠你的钱(工程款),你还会这样(跳桥)做吗?

陈富超:这个问题不方便答就不答了。这个我不想答。

南都:再问一次,其实你憎不憎恨那个阿伯?

陈富超:憎不憎都过去了,不讲那些话了。希望那个阿伯得到应有的惩罚。他这个是杀人的行为,是暗杀人的行为,不是救人。

南都:如果阿伯站在你面前,你会和他说什么?

陈富超:叫他不要扮英雄,不要害人。如果想救人,就俾(用)心机去救,用心去救,不要谋杀人家。根本他的做法就是谋杀,不是救人。

南都:有没有想过找律师告这个阿伯?

陈富超:有想过找律师,但我没钱,我现在没有律师费和诉讼费。

南都: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陈富超:可以申请,但是我不知道有免费的法律援助。

南都:你是先起诉欠你钱的还是推你下去的?

陈富超:先养好身体,起诉推我的人。


作者: pasta    时间: 2009-5-22 16:1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太不应该了,赖健生有什么权利把别人推下桥。 [M10]
作者: rosewell    时间: 2009-5-22 16:14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那老者为老不尊,人家在桥上关他什么事,一把年纪也不积德

至于他会不会被处分,看他家人是不是有来头,我已经不相信司法公正了

一个没什么来头的人,不会这么嚣张 [M14]

[本帖由rosewell修改于2009-05-22 16:14:54]
作者: rosewell    时间: 2009-5-22 16:1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LONG LONG AGO,看过另一个报道

有人想不开爬上6楼想跳楼,下面一群人围观,有人起哄,叫:有种你就真的跳
爬上楼的那位,不管那一刻他是不是真想跳,反正他再抹不开面子不跳,结果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所以,人性,到底是恶还是善,难说 [M13]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2 16:1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造成交通堵塞虽然不对,但是赖健生也不应该把别人推下桥,简直可以说他是故意杀人。
作者: snippers    时间: 2009-5-22 16:19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lmap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造成交通堵塞虽然不对,但是赖健生也不应该把别人推下桥,简直可以说他是故意杀人。


同意!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2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阿伯的火气太大了
作者: magicbit    时间: 2009-5-22 16:2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人活一张脸
树活一张皮
不是无可奈何
有谁愿意上那里?
[M29]
对生命该多给些宽容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2 16:24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rosewell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LONG LONG AGO,看过另一个报道

有人想不开爬上6楼想跳楼,下面一群人围观,有人起哄,叫:有种你就真的跳
爬上楼的那位,不管那一刻他是不是真想跳,反正他再抹不开面子不跳,结果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所以,人性,到底是恶还是善,难说 [M13]


现在的人太冷漠了 [M30]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2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但动不动就上桥也不合适吧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2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N多人因你而受影响
作者: dongtian    时间: 2009-5-22 16:2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如果不是投诉无门,谁会愿意去跳桥?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26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ZF应该有所作为,真正保证社会和谐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2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dongtian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如果不是投诉无门,谁会愿意去跳桥?

站在讨债人的角度或许没错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28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但假如你是一个受影响而上班迟到的人,你是怎么想的?
作者: magicbit    时间: 2009-5-22 16:3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上班迟到与
鲜活的生命
孰轻孰重?
不是绝境
也不会有这样的举动吧?
[M29]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33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三两天一次秀,不只是某个人上班的迟到的问题了,影响面有多大?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34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看看实际情况吧,每次做秀,都是堵车N个小时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3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我申明我的立场:同情跳桥人,但N多人也是无辜的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2 16:36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江夏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ZF应该有所作为,真正保证社会和谐

关于农民工讨薪,追讨工程款的跳桥秀常有报道,但ZF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么上班的迟到的问题还将发生。 [M30]

[本帖由lmap修改于2009-05-22 19:33:56]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3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所以关键点还是ZF
作者: magicbit    时间: 2009-5-22 16:38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不是无可奈何
这样的秀是没人愿意去做的
[M29]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4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那也是,谁会吃饱没事去那地方吹风呢
作者: rosewell    时间: 2009-5-22 16:4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我们不是也曾经堵马路求大家关注么 [M13]

不是投诉无门,谁愿意这样,站他人的立场考虑一下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2 16:4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magicbit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上班迟到与
鲜活的生命
孰轻孰重?
不是绝境
也不会有这样的举动吧?[M29]


引用作者 rosewell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我们不是也曾经堵马路求大家关注么 [M13]
不是投诉无门,谁愿意这样,站他人的立场考虑一下


赞同 [M21],我们应该对无助者多一些理解,对生命多一些宽容! [M29]

[本帖由lmap修改于2009-05-23 14:39:01]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2 16:4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ZF不从根本解决问题,光是派个保安看住海珠桥也没用,人家不跳海珠桥,可以去XX桥跳。
作者: rosewell    时间: 2009-5-22 16:46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政府没好处捞的事不会干,(或者名,或者利,或者名利双收)所以广东这样事不减反增
作者: rosewell    时间: 2009-5-22 16:4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政府没好处捞的事不会干,(或者名,或者利,或者名利双收)所以广东这样事不减反增
作者: BOSS    时间: 2009-5-22 16:49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这个报道不详细,伤者重伤的原因是因为垫子未充气引起的。

视频中伤者坠落过程有两次碰撞,一次是撞在铁架上,一次是落地的时候。
撞铁架上造成手臂骨折,落地造成脊椎骨折。

老人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过结果就不妙了。
作者: 哞哞羊    时间: 2009-5-22 17:0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BOSS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这个报道不详细,伤者重伤的原因是因为垫子未充气引起的。

视频中伤者坠落过程有两次碰撞,一次是撞在铁架上,一次是落地的时候。
撞铁架上造成手臂骨折,落地造成脊椎骨折。

老人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过结果就不妙了。


中国人做事,总是少了“认真”二字。
作者: meikle    时间: 2009-5-22 17:0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不应该推下去

[本帖由meikle修改于2009-05-22 17:03:14]
作者: 无树    时间: 2009-5-22 17:18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rosewell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我们不是也曾经堵马路求大家关注么 [M13]

不是投诉无门,谁愿意这样,站他人的立场考虑一下

赞同
作者: xiaoguaishou    时间: 2009-5-22 17:5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归根结底是ZF无 能
作者: peter    时间: 2009-5-22 18:0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是ZF逼良为娼啊! [M10]
作者: evens    时间: 2009-5-22 18:08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不是逼不得已,谁会用这种方式讨债。 [M13]
作者: cooler    时间: 2009-5-22 18:3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很搞笑的是安全垫居然是没充气 [M04]
作者: 乌龟    时间: 2009-5-22 18:4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cooler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很搞笑的是安全垫居然是没充气 [M04]

是的真是很搞 应该装告ZF不人道
作者: VOLARE    时间: 2009-5-22 19:1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喝狼奶的社会!!没有道德的社会!!

这位读者说得对!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2 19:44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本帖最后由 lmap 于 2010-11-1 10:28 编辑

“气垫未充满气” 跳桥者摔折骨  

跳桥者先掉到气垫床上,又滑落地上,警察立即拥上,两人合力拽着他的双臂,拖起身来。

  “气垫床没有充满气。” 躺在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病床上的陈富超抱怨说,想不到以防万一、保护性命的气垫床竟然是“一躺就干瘪”的。

  他回忆道,自己从空中掉下来后,根本不记得被送到医院的细节,应该是休克过去了。经确诊,陈富超手肘骨折、腰椎骨折。


作者: sam    时间: 2009-5-22 19:48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lmap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color=blue]“气垫未充满气” 跳桥者摔折骨  

跳桥者先掉到气垫床上,又滑落地上,警察立即拥上,两人合力拽着他的双臂,拖起身来。

  “气垫床没有充满气。” 躺在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病床上的陈富超抱怨说,想不到以防万一、保护性命的气垫床竟然是“一躺就干瘪”的。

  他回忆道,自己从空中掉下来后,根本不记得被送到医院的细节,应该是休克过去了。经确诊,陈富超手肘骨折、腰椎骨折。

[本帖由lmap修改于2009-05-22 19:46:57]

[M13]
作者: sam    时间: 2009-5-22 19:50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看来消防官兵本来没预人跳(掉)下来 [M11]

[本帖由sam修改于2009-05-22 19:51:25]
作者: sam    时间: 2009-5-22 19:5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救人的人也儿戏..
作者: kgt100    时间: 2009-5-22 21:34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昨天电视镜头的一幕,令人目瞪口呆!
作者: qqsandra    时间: 2009-5-22 22:4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气垫没气不是可笑.而是可怕.虽然大家认为是场跳楼秀没想他会跳,可不说有人推,本身他也有可能意外掉下的,安全部门要么别出去准备救人,既然出动还是应该认真对待,人命关天岂是嬉戏之事
作者: 思诺儿    时间: 2009-5-22 23:2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楼上说的得对,
作者: 思诺儿    时间: 2009-5-22 23:28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那老伯也太偏激了.
作者: 广慧教育    时间: 2009-5-22 23:3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xiaoguaishou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归根结底是ZF无 能


严重同意
作者: zxchope    时间: 2009-5-23 12:4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跳桥是不对的,推人也是不对的。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23 12:5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zxchope 于 2009-5-23发表的原文

跳桥是不对的,推人也是不对的。


是的,推人的性质很严重。
作者: raydeng    时间: 2009-5-23 13:01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那个气垫没有充够气,原来这帮人从来就没有真正要想救你这些人。每天的跳桥秀,根本原因就是ZF的不作为,推一个跳桥人下去,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老伯还能说得上是英雄吗... 唉,能看到的只是在中国,人命真的是不值钱,可悲。
作者: 风言风语    时间: 2009-5-23 13:3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只剩下跳桥/楼秀这条路了,是谁的错?

谁愿把自己放在危险之地? [M42]
作者: cblearn2009    时间: 2009-5-23 14:26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喝狼奶的社会!!没有道德的社会!!

这位读者说得对!



完全没看明白的吧? 这老头桥上救人不只一次两次了
七八米不算高,下面有气垫,估计摔下也不会怎样的,玩杂技表演的哪个不是那种高度往下摔的?
老头拉他下来本身也没错的,快速解决问题
问题出在气垫没充够气,摔伤而已 也没多大事 男子还能站起来走路的。。。
作者: sam    时间: 2009-5-23 14:28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人家都骨折了,还没事?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3 15:00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虽然老人以前曾经多次见义勇为,但是他这一推,如果致人死亡,想必他将会为一时的冲动而后悔不已,真是好心办坏事。 [M10]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3 15:03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本帖最后由 lmap 于 2010-11-1 10:29 编辑 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 [M42] [M42]

海珠桥顶推下跳桥者的老伯涉嫌故意伤害罪●跳桥秀男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日期:[2009年5月23日] 版次:[AA01] 版名:[封面]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9 条

在广州海珠区海幢派出所留滞15个小时后,昨日凌晨4时11分,66岁的赖健生终于在妻子和女儿的陪同下,乘坐警车离开派出所。本报记者 刘可 摄

本报讯 记者昨晚从海珠警方获悉,赖健生和陈富超均被采取刑事措施,赖健生涉嫌故意伤害罪,陈富超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据记者了解,根据广州市公安局5月13日向媒体公布的消息,今年以来,广州警方共处理了发生在海珠桥的跳桥事件15宗,并对其中8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理,对其余人员处以警告等处理,并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陈富超是今年以来海珠桥跳桥者中受到处罚最重的人。


作者: banyan    时间: 2009-5-23 15:12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被这老头一折腾,搞得陈富超成了今年以来海珠桥跳桥者中受到处罚最重的人。真是雪上加霜 [M30]
作者: seasky    时间: 2009-5-23 15:30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风言风语 于 2009-5-23发表的原文
只剩下跳桥/楼秀这条路了,是谁的错?

谁愿把自己放在危险之地? [M42]


同意。
作者: seasky    时间: 2009-5-23 15:31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而且那个气垫根本没气,这是打算救人吗?
作者: L148    时间: 2009-5-23 15:3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rosewell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那老者为老不尊,人家在桥上关他什么事,一把年纪也不积德

至于他会不会被处分,看他家人是不是有来头,我已经不相信司法公正了

一个没什么来头的人,不会这么嚣张 [M14]

[本帖由rosewell修改于2009-05-22 16:14:54]

据说就是打抱不平,嫌阻塞交通,富于正义感去解决问题的。
作者: cooler    时间: 2009-5-23 15:56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阿伯计算失误 [M04]
作者: pasta    时间: 2009-5-23 16:26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9-5-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rosewell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那老者为老不尊,人家在桥上关他什么事,一把年纪也不积德

至于他会不会被处分,看他家人是不是有来头,我已经不相信司法公正了

一个没什么来头的人,不会这么嚣张 [M14]

[本帖由rosewell修改于2009-05-22 16:14:54]

据说就是打抱不平,嫌阻塞交通,富于正义感去解决问题的。[/quote]

这样推人下去能解决问题吗 [M10] ? 真是害人害己。 [M30]
作者: 诗诗妈妈    时间: 2009-5-23 16:4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pasta 于 2009-5-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9-5-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rosewell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那老者为老不尊,人家在桥上关他什么事,一把年纪也不积德

至于他会不会被处分,看他家人是不是有来头,我已经不相信司法公正了

一个没什么来头的人,不会这么嚣张 [M14]

[本帖由rosewell修改于2009-05-22 16:14:54]

据说就是打抱不平,嫌阻塞交通,富于正义感去解决问题的。[/quote]

这样推人下去能解决问题吗 [M10] ? 真是害人害己。 [M30][/quote]
同意些说法,能解决问题吗?
作者: jinpin    时间: 2009-5-23 17:20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不是 那个老波做好人好事拿过奖(奖金1W) 他没精神病 只是虚荣心
作者: ammiho    时间: 2009-5-23 19:10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sam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救人的人也儿戏..

支持这观点,仔仔看图片中还有保安在笑
作者: VOLARE    时间: 2009-5-23 19:34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雷锋死绝了,以后中国再没雷锋了。 [M30]
作者: 菠萝的海    时间: 2009-5-23 20:13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雷锋 是谁啊
作者: VOLARE    时间: 2009-5-23 20:20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引用作者 菠萝的海 于 2009-5-23发表的原文
雷锋 是谁啊
这次的雷锋是推人的老伯,他是活雷锋,不过雷锋当不成却被追究刑责。
[M30]
作者: 乌龟    时间: 2009-5-23 20:44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雷锋的个反义词
作者: sam    时间: 2009-5-23 20:45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无语 [M12]
作者: jiemi_zhou    时间: 2009-5-24 00:3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江夏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但假如你是一个受影响而上班迟到的人,你是怎么想的?

大多是被逼的只能以这种极端的方式,上班迟到的痛苦应该比跳桥者小得多.
作者: 踏雪無痕    时间: 2009-5-24 02:51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老伯是良民吧?
作者: LAIDESON    时间: 2009-5-24 12:02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这个事情确实是社会的悲哀。
跳桥者的处境值得大家同情,他给大家带来困难又是令人痛恨。
推人老汉做这件事情争议大很正常,但我估计他以为下面有气垫托住,那人掉下去应该没大问题的,所以来个干脆了结。那知道ZF那帮人看多了,心也懒了,下面的气垫根本就没有充好气,结果把那人给摔成重伤。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9-5-24 12:23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江夏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三两天一次秀,不只是某个人上班的迟到的问题了,影响面有多大?

都知道跳桥要被拘留,为被收缴的东西可能就值几百块而去杀城管要偿命,为啥他们还要去做呢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驱之
陈胜吴广起义是因为他们被征兵,过期未到目的地,按秦律当斩,反正都是个死,就干了吧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9-5-24 12:37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老伯可能是1.思想,性格,行为偏激
2.出名或别的目的驱使
3.比阿q素质高不了多少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9-5-24 13:05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老伯最可能的是 3.比阿Q的素质高不了多少[/quote]
而这才是目前中国社会的悲哀和不幸所在。

当今中国社会的屁民们,能反抗的是少数,大部是逆来顺受,剩下的第三类是刀子没割到自己身上不知疼,对别人的痛冷漠,不理解,去欺负比自己更弱的人,甚至助纣为虐。
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赞成城管赶摆地摊的,举报违章车,黑车获奖金。老伯的行为与此类似吧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9-5-24 15:37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老卡:老阿伯为何敢把跳桥秀者推落桥
2009年05月23日 08:52新京报【大 中 小】 【打印】 已有评论81条
作者:老卡

陈先生和别的抗议者一样,为自己找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那就是广州海珠桥顶。他在清晨交通高峰时爬了上去,果然吸引了很多记者和围观群众。警察和消防人员也闻讯赶到,封锁交通,疏散人群,铺好气垫,竭力劝说。僵持了5个小时后,一位老阿伯突然爬上桥顶,将他推了下来,致其严重骨折。此事引起争议,有人赞老阿伯古道热肠,有人称老阿伯是杀人犯。

在受伤前,站在桥顶的陈先生打开横幅,散发材料。横幅上写着“暴利建筑商,还我血汗钱”。材料上显示,他被长期拖欠450万元工程款,一直没找到解决办法,债主上门催债,致使他妻离子散。两个月前,他曾爬上楼顶寻求短见,被当地政府劝说下来,但冤情依然无解。

海珠桥顶已经成为一个特别的抗议场所。自今年4月以来,先后有11个人站在这里。这种被当地媒体称为“跳桥秀”的行为,无论源自个人感情困境,还是因为社会公正问题,其实都是一种“以死相争”的抗议活动。我相信陈先生也和其他有着类似麻烦的人一样,在来到这里之前,尝试了很多别的方式。显然,他们没得到足够的关心,没找到更好的办法,才出此下策,铤而走险。

无论一个人站在什么地方,无论他是想死还是想活,谁也无权置他于危险境地,更无权伤害他的身体,甚至结束他的生命。更不用说,这个人满含冤屈,饱尝痛苦。老阿伯将陈先生从八米高空推下,毫无疑问涉嫌故意杀人。警察当有足够的时间,对处于危险中的当事人予以保户,竟眼睁睁看着老阿伯爬上桥顶行凶,也当负失职之责。

老阿伯推人落桥后,还以英雄般的姿态向人们挥手致意。他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且理直气壮?因为有相当多的人为他喝彩:“大叔好样的!”这些人一定赞同他在爬上桥前说过的话:“跳桥让交通受阻这么长时间,他们不能这样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

老阿伯的话里包含着如下逻辑:第一,像陈先生这样的申冤者,不是“广大人民”中的一员;第二,只要认定他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可以径直予以解决,哪怕这会对他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第三,“广大人民”中的任何一员,都可以实施自己的解决方案。好在警察并不完全认同,否则类似的问题也太好解决了。

还有一些人更加振振有词地说,“跳桥秀”损害了广州的文明形象。他们似乎认为,损害广州文明形象的人,并不是那些无良奸商,也不是那些应该为弱者提供帮助的社会机构,更不是那些不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而是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问题揭示出来的当事人。这种逻辑本身,才是对广州文明形象最大的破坏。

□老卡(学者)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9-5-24 15:39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李铁:广州跳桥秀谁在推动恶的竞赛
2009年05月24日 08:26东方早报【大 中 小】 【打印】 已有评论57条
作者:李铁

相信许多生活在广州的人和我一样,对各种“跳桥秀”已有了相当的“审丑疲劳”。这也难怪,4月份以来,仅仅海珠桥一地,就已发生过12起“跳桥秀”。就在这种跳桥喊冤的新闻价值与喊冤效果随着跳的次数的急剧增多而导致边际效用递减的时候,故事一反常态,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5月21日上午7时许,32岁的陈富超欲追讨被拖欠的多达450余万元巨款,爬上海珠桥,引发4小时交通堵塞。在重重警戒之下,六旬老伯赖健生悄然爬到跳桥男子身边,借口“握握手交个朋友”,连拉带推令男子从高处摔下,造成跳桥男子手肘、腰椎骨折,可能瘫痪。根据最新消息,跳桥者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推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两人均被采取刑事措施。

此事迅速火遍网络,仅在网易一家,此新闻网民跟帖就达到17000多条。从跟帖评论来看,网民对此事看法颇为分裂,这种意见冲突在事发现场就有体现,赖健生下桥之时,有为其“见义勇为”行为欢呼的,也有向其投掷矿泉水瓶,怒斥其涉嫌谋杀的。

这里有几种看法值得推敲。一种认为跳桥的人为了自己利益绑架其他人的利益,不去找冤头债主而跑来堵塞交通,应该予以严惩。持这种看法的人不少,特别是一些每天要过桥上班,不堪“跳桥秀”带来的交通堵塞之苦的广州市民。

电视剧《西游记》的主题曲有这么一句:“刚擒住了几个妖,又降住了几个魔,魑魅魍魉怎么就这么多?”对于那些将责任归咎到跳桥者个人的公众,我建议他们先反思一下孙大圣的这个问题。如果跳桥是极个别的现象,或许我们可以说是跳桥者个人有问题,但是一个多月,12人前赴后继,纷纷去跳桥,恐怕就不是个人素质问题了。

鉴于近来类似事件频发,也有媒体评论认为,是“跳桥秀”的犯罪成本太低,搞得人人效尤,一有冤情就跳桥。这种说法我更加难以赞同。首先,跳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少则也会被行政拘留10天。更可怕的是,除非专业人士,爬这种桥无疑相当危险,成本一点都不低。当然,与他们走正常的程序诉冤的成本相比,跳桥诉冤的成本可能算低的,不然不会一个接一个地去跳。

准确地说,不是跳桥诉冤的成本太低,而实在是循正常路径诉冤的成本太高。在这个什么都喜欢抓典型的社会,往往也只有成了典型的冤情,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据了解,在那12宗“跳桥秀”中,绝大多数都是因各种正常投诉渠道长期无法解决问题,跳桥者于是最后采取这一激进方式的。群众不是傻子,他们自身的经历和大量类似事件都表明,只有惊动媒体,酿成影响巨大的公共事件,他们自身的冤屈才能得以伸张。当然,惊动媒体和公众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惊动高层官员,后者“立即批示”、“狠抓落实”,问题才能解决。这也是一些民众遇到问题往往要“往最大处闹”、“往最高机构上访”的原因所在。

我曾在香港求学多年,在这个人口密度极大的国际化大都市,要是有人也跳个桥,堵个隧道,后果可能比在广州严重得多。庆幸的是,我从未见有人这么干过,因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遇到什么纠纷,自然有制度,有法律,诉诸正常渠道解决的成本绝对比“跳桥秀”低多了。“跳桥秀”没必要,谁还会去拼那个命?

我从事媒体工作半年以来,常接到陌生人的冤屈诉状,希望媒体能帮他们报道申冤。看来当年盛极一时的诉冤找《焦点访谈》“焦青天”、《南方周末》“南青天”的路数依然还在沿用。这不仅仅是媒体的悲哀。媒体的特点是只对同类事件中最离奇的那一个感兴趣,如果没有正常的制度解决渠道,要获得媒体的关注,没有“创新”的怪事还不行,非得要不断突破底限,才能有新闻效应。就像本次,一般的跳可能还不管用了,还得有人去推一把。

自此,我要问,那些没能轰动的“非典型”冤屈怎么办?难道我们要启动恶的竞赛? (作者系《时代周报》主笔)
作者: yang_jx007    时间: 2009-5-24 15:42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M07]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24 15:52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jiemi_zhou 于 2009-5-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江夏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但假如你是一个受影响而上班迟到的人,你是怎么想的?

大多是被逼的只能以这种极端的方式,上班迟到的痛苦应该比跳桥者小得多.[/quote]

被影响当然很难受,但是也不能进行类似“谋杀”的行为吧?

举个简单例子:很多贪官很该S,平民老百姓总不能自行去抓人吧?
作者: 菠萝的海    时间: 2009-5-24 16:28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iemi_zhou 于 2009-5-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江夏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但假如你是一个受影响而上班迟到的人,你是怎么想的?

大多是被逼的只能以这种极端的方式,上班迟到的痛苦应该比跳桥者小得多.[/quote]

被影响当然很难受,但是也不能进行类似“谋杀”的行为吧?

举个简单例子:很多贪官很该S,平民老百姓总不能自行去抓人吧?[/quote]
平民老百姓去抓人.小心枪毙
作者: VOLARE    时间: 2009-5-24 16:49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还以为这推人者是想救人,活雷锋,错了。

追究他刑责,活该。
作者: 乌龟    时间: 2009-5-24 20:24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还以为这推人者是想救人 [M23] 是为得到奖励和虚荣
作者: peter    时间: 2009-5-24 20:59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跳桥的这次倒霉了 [M10]
作者: 路纯    时间: 2009-5-24 21:29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跳桥的这次倒霉了 [M01] 遇到个傻伯
作者: yezlyx    时间: 2009-5-24 21:41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遇到个傻伯 [M01]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5 00:30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还真是个傻伯 [M13]
作者: 思诺儿    时间: 2009-5-25 09:53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可气的是气垫没有充气,否则后果没有那么严重.起码跳桥人不会受伤,身心俱损啊.
作者: snippers    时间: 2009-5-25 09:54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引用作者 路纯 于 2009-5-24发表的原文
跳桥的这次倒霉了 [M01] 遇到个傻伯


这句经典 [M04]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5 14:51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本帖最后由 lmap 于 2010-11-1 10:30 编辑 人大代表、市民献计解决跳海珠桥事件
日期:[2009年5月25日] 广州读本 城市] 稿源:[南方都市报]

从4月1日至今,媒体报道了10多起关于海珠桥跳桥事件。包括在5月21日成为海珠桥跳桥刑拘第一人陈富超在内,为什么这么多想“伸冤”的人跑到海珠桥?对于以后如何减少或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广州市民和人大代表们提出了诸多建议。

办法一:媒体报道时把握好导向

守桥员、海珠区保安服务公司的薛文龙说,在4月份以前,海珠桥仅在晚上才有保安巡逻。其时主要是为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但在一起起跳桥事件都被媒体报道关注后,跳桥现象有增无减。

“现在跳桥就像开玩笑,动不动就这样。”长期观察,薛文龙觉得那些在保安眼皮底下,或避开保安爬上海珠桥的人,“都是想通过媒体报道后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

薛文龙希望,“新闻媒体接到报料后不要再赶来报道了,看看跳桥者怎么办?”

广州市人大代表陈雪也表示,该事件关系到媒体的宣传导向问题,媒体应该反思,不要总是让老百姓觉得自己跳桥了,媒体报道了,才能解决问题。

办法二:加护栏铁刺禁止爬桥

薛文龙提供的另一个解决之道是,在海珠桥临车道的桥拱梁旁,竖一片与桥拱等高的栅栏,跳桥者爬不上去,难免会放弃攀爬。

在医院工作的阿萧和退休工人老朱都认为,可以处理一下最容易爬上去的环节,比如用一些光滑的塑料材质包裹住连接桥面的钢索,或是安装报警装置,让人知难而退。

跳桥时被堵路上的市民阿珊也说,必须健全海珠桥的防“跳”措施,除了人盯,建议在铁架能够攀爬的地方加装带钩的铁刺。

办法三:重刑处罚可震慑跳桥者

从事外贸的小吴认为,一方面要对跳桥者进行明确的惩治,用相关的法规对这种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加以管制。

对于百余米长的海珠桥上的4个治安岗,市民黄小姐认为,“那些起不了作用。”她认为治安员只能对爬桥者盘问和劝说,对爬桥者的影响非常有限。她也建议加重跳桥者的惩罚,以重刑震慑跳桥者,“坐三五个月牢,看还敢不敢跳。”

方法四:畅通诉求渠道

市民小吴认为,跳桥事件很大程度都在于普通老百姓投诉的渠道单一或缺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信用丢失所导致,“要根治跳桥事件,还是要从保障制度上完善。”

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也认为,这个事件充分表现出转型时期的社会乱象。对于此类现象,必须保证公民维权的途径顺畅。不要让公民自我人质化,不要以死相逼。至于很多网友说的在桥上多加保安,多拉铁丝网,他认为都治标不治本。

“不要忙于声讨和惩治陈富超,全社会都应该反思,为什么海珠桥会成为维权的场所,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权的途径不顺畅。就像陈富超自己所说,一个好端端的人为什么要爬上海珠桥呢?”曾德雄说。

市人大代表陈雪的观点与曾德雄类似。她说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根源就在于老百姓诉求的途径和机会单一甚至缺少,所以应该多给老百姓一些解决问题的渠道。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些基本的人情关怀。他跳桥是给社会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可是谁愿意跳桥呢。”陈雪也认为,多加保安,多拉铁丝网,都不是方法。

海珠桥管养方对策

已制定防范方案 获批后立即执行

跳桥事件频发让海珠桥管养单位———市政园林局开始思考如何避免类似事情发生。记者了解到,市政部门已经制定了一套防范方案,主题是为大桥增加更多的保护,给未来的跳桥者爬桥增加难度。由于方案仍未最终确定,市政部门目前暂时还没有公布方案的详细内容。但他们表示,一旦方案获上级部门批准,将立即通过媒体公布并执行。

而在此期间,市政部门仍将按原来的管养计划,每天派人巡查海珠桥和属下其它桥梁,预防再有跳桥事件发生。

作者: VOLARE    时间: 2009-5-25 18:18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49年海珠桥被国民党炸过,闹鬼。 [M30]
作者: 电线杆上的鸟    时间: 2009-5-25 19:04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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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跳楼 14楼


但假如你是一个受影响而上班迟到的人,你是怎么想的?




日你先人!就是堵上10个小时也不能去做害人性命的事!
作者: 色色的河马    时间: 2009-5-25 21:05
标题: Re: 男子爬海珠桥讨债 老人一掌推其下桥(转贴)
引用作者 江夏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但假如你是一个受影响而上班迟到的人,你是怎么想的?

[M21]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不能因为你要追债就影响大家的生活啊!毕竟还有很多人要生活的!
作者: lmap    时间: 2009-5-29 07:12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此次跳桥并不只是他们两人的事,可能与我们很多人都息息相关,希望ZF有切实可行的办法,防止跳桥秀的再次发生。
作者: dongtian    时间: 2009-5-29 07:26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ZF这次很没面子 [M12]
作者: dangweizhou    时间: 2009-5-31 14:44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和谐社会。和谐的吗?
作者: 我要戒酒gz    时间: 2009-5-31 20:58
标题: Re: [color=darkred]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转贴)[/color]
很重要的一个问题貌似没人关注,下面的气垫是没气的。救生气垫,难道是摆设?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凶手啊
作者: lmap    时间: 2010-12-3 10:05
标题: RE: 老伯推人下桥被索赔28.5万原告撤诉,据悉法院转交给原告一些赔偿款
“海珠桥推人”积怨一笔勾销
老伯推人下桥被索赔28.5万原告撤诉,据悉法院转交给原告一些赔偿款

类别:社会民生   浏览量: 86   版次:AA06   版名:主页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2-03
摘要:去年5月,广州市民赖健生一把推下“海珠桥跳桥秀”的讨薪者,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赖健生一度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采取刑事措施。今年1月,当初上桥追讨工程款的陈富超以被摔成残疾为由,把赖健生告上法庭、索赔28万余元。近日,经广州海珠区法院调解,陈富超提出撤回起诉,双方恩怨了结。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曹斯 去年5月,广州市民赖健生一把推下“海珠桥跳桥秀”的讨薪者,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赖健生一度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采取刑事措施。今年1月,当初上桥追讨工程款的陈富超以被摔成残疾为由,把赖健生告上法庭、索赔28万余元。近日,经广州海珠区法院调解,陈富超提出撤回起诉,双方恩怨了结。
    法院调解10个月,原告撤诉

    当初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时,赖健生“蓄须明志”——— 一脸沧桑的花白胡子曾是他的标志。如今记者再见到他,他已把胡须全都剃掉,“是法官建议我把胡子剃掉的,老伴也不想我那么张扬,走到哪,都被人认出来”。

    今年67岁的赖健生告诉记者,“海珠桥推人事件”后,他的健康状况受到了较大影响,许多病患随之而来。因为他坚持没有做错、是“见义勇为”,对于当被告一事心情积郁。

    今年1月,被推下桥者陈富超在海珠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以身上多处骨折,并分别构成十级和九级伤残为由,向赖健生索赔医疗费4 .9万元、误工费8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残疾赔偿金7.8万元等总计28.5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该案从立案至今的11个月间,海珠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等多方工作,原告陈富超已经撤诉,于11月30日正式结案。

    律师:双方有协议不便透露

    赖健生告诉记者,有关部门有没有给陈富超钱,给了多少,自己并不清楚。记者就此向海珠区法院求证,有关人士表示,此案受到海珠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法院一起进行了许多工作。至于具体情况,要再进一步了解后答复。

    记者采访了原告的代理律师廖广涛。廖律师表示,由于双方之间有一些协议,不能对第三方透露,希望记者谅解“法院是转交了一些赔偿款,我们认为能说得过去也就可以了。因此当事人选择了撤诉”。  



    2009年5月21日,从化市民陈富超为追讨工程款爬上海珠桥,声称要跳桥并导致交通受阻5个小时,市民怨声载道。在民警劝解多时无果的情况下,市民赖健生冲入警戒线,爬上桥与陈对话,后利用握手的时机将陈推落下桥,致其跌入充气不足的救生垫摔伤,右手“粉碎性骨折和腰椎压缩性骨折”。

    早在2006年,赖健生就在洛溪大桥上救下一名轻生堵路者。事后,赖健生涉嫌故意伤害罪、陈富超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双双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后赖健生被撤案,陈富超被处以行政拘留数日。

    “推人下桥不是见义勇为”

    社会不但不该鼓励这种做法,而且应该制止。赖健生在民警已经不同意他介入的情况下,闯入警戒线,代替现场的执法者,不能算见义勇为。其推人的举动是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

    ——— 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
作者: C.C    时间: 2010-12-3 10:52
标题: RE: 老伯推人下桥被索赔28.5万原告撤诉,据悉法院转交给原告一些赔偿款
这年头,要维权都只能选择把事情做大才有人知道,但还是要在不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行动比较好
作者: 风与云    时间: 2010-12-3 13:14
标题: RE: 老伯推人下桥被索赔28.5万原告撤诉,据悉法院转交给原告一些赔偿款
这个老头就是闲着慌啊。想做超人要先把内部外穿。
作者: pingying18    时间: 2010-12-3 15:45
标题: RE: 老伯推人下桥被索赔28.5万原告撤诉,据悉法院转交给原告一些赔偿款
那个气垫没有充够气,原来这帮人从来就没有真正要想救你这些人。每天的跳桥秀,根本原因就是ZF的不作为,推一个跳桥人下去,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老伯还能说得上是英雄吗... 唉,能看到的只是在中国,人命真的是不值钱,可悲。
raydeng 发表于 2009-5-23 13:01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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